1. 什么是农户保证贷款
农户保证贷款是指只需要少数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作贷款担保人(常为教师和公务员),农户就可以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农户保证贷款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小额贷款的一种贷款形式。其贷款的方式为“个人申请、他人担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每个农户的最高贷款额暂定为5万元。
2.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跑了,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把其中一个担保人拘留了,说还钱就放,我该怎么办
首先,要弄清楚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本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则为一般保证;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因未约定保证期限,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如果是一般保证,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后,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
所以,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并不知所踪,致使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也就是你,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3. 关于贷款担保的偿还
大家可以反诉刘某和姜某欺诈,请求法院判决担保无效。同时可上诉县法院,状告县法院和审判长王某枉法,执法不公。
理由如下:
1、“农民不想担保,农行经理刘某做动员工作说,让你们担保是农行的一种形势,不用怕,姜某家有客车有线路,几万块钱不算什么2006年1月份就能换上,你们没有身份证的,我们负责上派出所调,没有印章的他们负责给刻”;“刘某说服6户农民给姜做担保人。后发现6家并不全是担保人,而是有3家贷款盖房用款,只有3家是担保人。这也是明显的欺骗行为”。刘某的行为明显违背担保人的意愿,采取了明显的欺骗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和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总则的第三条和第王五条,可请求法院判决担保合同无效。
2、“2006年7月,法院第三次开庭,把姜某也列入被告,法庭上,农民与刘某吵了起来,质问刘某,当时叫6家担保是一种形式,但刘某私下把6家变成了贷款户,但将钱领走的人却是刘某和姜某。审判长王某问刘某和姜某此事是否属实,二人也承认了。” 这说明县法院和审判长王某明知农民为被欺骗对象,应承担责任者为刘某和姜某,而伙同刘某和姜某欺压被骗农民。属于执法不公。同时“2007年5月,法院执行庭再次传唤6户农民。姜某先到了法院,当农民到法院时,执行庭已放走了姜某,姜某留下的手机号也是空号。执行庭王某让农民去寻找姜某,若是找不到,就自行还款。”法院似有意放走合同主要责任人,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条:……“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的宗旨。有违审判“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和高效”的职责。
3、根据《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也显见法院没有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对农民进行强制执行属于对农民不懂法的欺压行为。
4. 信用社贷款担保问题,懂的帮帮忙
你是农业户口吗?
根据目前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这样:
借款人(不是贷款人,贷款人是信用社),就是那个信用社的员工,他利用职务之便,拉拢了一部分农户做农户联保贷款,借款人是那8、9个人,就是你见到的那几个人,当然,也包括你,然后等贷款发放后,资金他来用。因为农户联保贷款金额较小,一般5万元以下,所以我估计金额在20-40万之间,期限应该在1年之内,也就是说你现在既是借款人也是担保人。
后果:如果那个信用社的人(就是那个用款人)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就要由你们来偿还贷款本息,你们之间同时互为担保,都有还款责任。
补一句:那个信用社的人真是败类,你那个朋友也是助纣为虐!你无形间被卖了。
呵呵,农户小额贷款金额不会很高的,祝你好运!
5. 我在农行农户小额贷款五万还不上了,要到期了,也是由担保公司担保贷的,能申请延期还吗
可以延期,但是很难办,而且有些地区不给办理。还不上的话,银行就会进入催收程序,做财产拍卖,查封财产,如果还不够的话,由担保公司先代偿,以后由担保公司向你催收,说实话,担保公司的手段笔比银行厉害多了,银行好歹不会乱来。你还是尽量借钱偿还吧,毕竟如果征信记录太差的话,以后办理贷款、房贷、车贷或者信用卡都很困难了。
6. 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模式
四种贷款模式及担保方式
农户小额贷款最头疼的还是担保问题。目前,农行富阳支行提供了4种可操作模式。
第一种是“公司+农户”。由公司法人为紧密合作的农户贷款提供保证,如公司定向收购农户农产品、农户向公司购货并销售的情况。昨天上午,与杭州华辰超市有限公司、百合医药等有紧密合作关系的80多家直营店、加盟店,就由两家企业担保贷到了款。
“担保公司+农户”是第二种模式。由担保公司为农户提供保证担保,主要适用于农业龙头公司、经济合作社等,在他们推荐或承诺基础上,经担保公司认可,为此类农户群体提供担保。
第三种是农户之间互相担保、责任连带。一般3人及以上农户组成一个小组,一户借款,其它成员联合保证,在贷款违约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华江说,这种方式适用于经该行认定的专业合作社,及今年该行确定的信用村范围内的社员或村民。
农行富阳市支行还推出了房地产抵押、林权质押,以及自然人保证等灵活方式来解决担保问题。所谓自然人保证,即保证人要求是政府公务员、金融保险、教师、律师、电力、烟草等具有稳定收入的正式在职人员或个私企业主。
7.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有什么要求
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全国农村信用社是不一样的,现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或个体工商户担保贷款的条件介绍如下,仅供参考:
一、担保分为三种,即:质押、抵押、保证。质押是用存折(单)、票据等有价单证等提供质押;抵押是用房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抵押;保证是由第三人自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抵押物还是质押物,都不一定是借款人本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自愿提供的财产;保证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但不能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
二、提供的抵押物必须易变现,例如:门脸房等,而农村居民住宅往往不适合抵押,因为其变现能力差,说白了,当处置时,没人买,即使有人买也不能把住户撵出去吧!
三、保证人的条件也同借款人,即:有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四、抵押或质押都有一个抵押或质押比例,即:借款金额与抵(质)押物的比例不能超过规定的抵(质)押比例,当然抵押比例要比质押比例低,这个各处的规定也不一样。
五、保证担保中的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谓连带责任担保是指:贷款人(也就是农村信用社)有权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任意一方或双方如期归还贷款本息,也就是说保证人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贷款债务。
以上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担保贷款的担保条件,详细情况你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咨询吧。
8. 农户连保贷款
联保贷款就是农户之间相互担保的贷款方式,比如说有5个人组成一个联保组织,这个组织需要5个人都是户主、而且他们和信用社要签订一个联保协议,信用社给这个联保组织一定额度的授信后,组织成员就可以在信用社贷款了。但是,只要其中一户不还钱,另外几户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共同还钱,否则其他人都贷不到款。
如果你需要这种方式的贷款话,你可以请你的邻居朋友共同到信用社申请、每户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基本资料,信用社审批通过后你就可以在规定的期限额度内随用随贷了。就是成立组织时麻烦、以后用钱时比较方便。
9. 农民贷款真难
1、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人员申请农户贷款。
2、贷款用途:农户小额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生活的融资需求。
3、贷款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3) 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1) 农户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
(2) 农户贷款分为自助可循环方式。
自助可循环方式是指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临时性、短期周转资金需要;
(3) 农户贷款期限应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收入情况确定。
可循环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4) 农户贷款利率:我行现行利率为存单、保单质押贷款,最低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有效资产抵押贷款以及专业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最低执行基准利率;农行优质以上客户担保贷款,最低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
其他担保方式的,最低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
(5) 农户贷款还款方式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
5、农户贷款担保方式,具体包括:
(一)保证担保方式。包括法人客户、信用担保公司、多户联保等保证担保。
(二)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地产等抵押担保。
(三)质押担保方式。包括存单、保单等质押担保。
6、多户联保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联保小组申请贷款,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采用多户联保担保方式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联保小组成员不低于3户。二是联保小组成员间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虽为直系亲戚但成员间已单独建立家庭且家庭财产能够有效区分;三是联保小组成员的居所应相对集中。
采用多户联保方式的,每个借款人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出现逾期贷款的,在逾期贷款清偿前停止对该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发放新的贷款。
7、借款人须投保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我行推荐投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市公司,实行贷款和保险“双单作业”。
8、农户贷款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自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日起,老客户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客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
10. 农户保证贷款怎么办理
一、农户保证贷款保证人需注意清偿能力
实践中,农户保证贷款在保证人方面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就是保证人不具备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其主要成因:
一是保证人在自身借了一定数额的贷款后,又为他人保证借款,或者是先后为多个债务人作保证,所借贷款数额较大,严重超过了自身偿还和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二是保证人为家庭成员或一个利益共同体内的成员作借款保证。
如夫为妻保证、父为子保证、母为子保证、生产经营组和经济联合体或单位负责人为内部多个成员保证。这些借款绝大多数是用于同一个生产经营项目,借款人与保证人之间有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当生产或经营出现风险损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将遭受同样的损失,使借款人和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同时削弱,甚至完全丧失偿债能力。
二、农户保证贷款保证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即使保证人在贷款合同履行期满后,向商业银行提供了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银行放弃或者怠于行使追偿权利而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的,保证人也可以请求法院在其提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在此活动中,保证人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呢?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原理,以新贷偿还旧贷属于主合同变更,保证人除该变更协议知道并应当知道外,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旧贷的保证人又为新贷作保的话,那么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三、农户保证贷款的其他法律问题
保证贷款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
1,关于主体问题。保证贷款合同签订时应当特别注意保证人的资格问题,《担保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专门规定了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哪些人不可以做保证人。一般而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主体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得担任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签订。签订保证合同在实践中大致有下列方式:
保证人与贷款人专门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在借贷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表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单独向贷款人出具书面的保证书。
3,保证人的责任。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就是农户保证贷款在申请和办理过程中的几个注意事项了,正所谓有备无患。了解了这些以后,希望各位农民朋友在办理农户保证的贷款的时候,切实注意到以上的几个问题。让贷款能够顺利正常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