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人跑了找不到人,但担保人也无钱还怎么办
一、担保人的分类
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② 我想贷款,可是没有担保人改怎么办呢
满足条件可以申请贷款,一般不需要担保人。
贷款申请条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资明细;
2、年满18-65周岁;
3、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或购车,要有担保人和抵押;
4、征信良好。
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人身份证;
2、贷款人近半年征信信息,且征信信息良好;
3、贷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流水,无中断;
4、贷款人居住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煤气发票);
5、贷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社保、保单、公积金也可贷款。
如果想贷更高的额度,可以做抵押贷款,例如房、车等。
③ 贷款人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如果不愿意找第三方担保公司,则只能与开发商或售房方协商退房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④ 个人贷款无抵押无担保不还贷款银行怎么办
除此情况之外,若借贷人逾期还款,不仅会造成个人信用不良,更是会产生一定的罚息,这对借贷人来说,都是不好的影响哦。需要要了解的是,若借贷人是办理的抵押贷款,在信用逾期严重,并且在银行催款多次后,都还未还款,那么银行将经过法律方法来将借贷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拍卖。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是非常有必要的,借款人一定要避免出现逾期还款,从而给自己的信用记录带来严重的影响。
⑤ 贷款人无能力还款 担保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阐述得很清楚。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如果贷款人有一些资产,是否可以上诉法院,用其资产来抵债?”——可以,这种行为就是上面所说“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同时《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做了明确规定。就是说,您等三位担保人在偿还债务后,可以经诉讼后由法院判决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由偿还债务的担保人按还债比例分配。款项有余额,仍属于债权人。或者直接将债权人的资产过户,由获利方出资补偿其他出钱还债的担保人。
希望能够帮到你,回答来自:网络房产交流团
⑥ 贷款,没有担保人要怎么办
合理安排一下,信用卡安排好了50天内可以周转应该是没有银行愿意贷,或者值钱的不动产来抵押,我建议你多办几张信用卡。
实在不好贷的话,你最好能用房子抵押
⑦ 在银行贷款当担保人但是没有明确自己的身份,是自己花钱吗
你是在哪个银行办的担保?有没有提供你的身份证 提供了就是有效的担保
另外银行贷款担保人都是在征信上会显示的
去人民银行拉一份征信去确认下
⑧ 贷款人无能力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那就是担保人还款。
担保人再找贷款人追债。
这,就是担保人的价值体现。担保人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是拿自己的身家财产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