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朋友银行贷款做担保人一年,到期还清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重新用我的资料担保贷款,这个担保有效吗
银行贷款一般是不用担保的,除非他本人征信有问题,还清之后,是需要重新担保的,每个银行政策不同,不过大部分还是有效的,广州这边是这样的
2. 自己不知道详情的情况下,就做了人家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做了一年担保人,第二年起再也没有签过名了。
你好,有责任的
3. 银行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就多了一笔贷款担保人
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就无故多了一笔贷款担保,最好及时查清,然后解除
4. 最高金额担保人签字,第一次贷款出了180W,过后 贷款人第二次向银行贷款(在最高金额内)担保人不知情的
我了个去,担保人没签字银行怎么可能给你放款。不要理解错了担保人的义务,担保人只是你没钱还的情况下他必须还钱,别人替你担保时相信你。
5. 银行可以提前还清贷款情况下可以不告知担保人二次发放贷款吗
不可以的,贷款提前结清,本次关联的业务随之完结,如果二次发生贷款,贷款事宜需要重新办理,担保人的担保事宜也需要重新办理,因此不可以不告知担保人重新办理二次贷款。aqui te amo。
6. 已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是否可以做第二次贷款担保人
已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如在担保期,偿还能力足够的情况下可以再次进行担保;如已过担保期,第一次担保对再次担保无任何影响,评估偿还能力足够即可担保。所以只要是偿还能力足够是可以做第二次贷款担保人的。
拓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7. 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也办理贷款,担保人不是很悲剧
那就不需要,只要能证明,你当时没有去,没有签字就行。
银行有这种情况,贷款人和信贷人员一起合伙骗贷,他们理亏,也不敢起诉到法院的。
8. 银行贷款第二次要担保人吗
如果贷款人为保障实现其债权,认为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则第二次贷款要担保人;如果债权人认为不需要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则第二次贷款时不需要提供担保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9. 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工作人员修改为贷款人,担保人负有什么责任
银行工作人员的作为,应当视为是银行单方解除担保合同的民事行为。即此表示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已被解除,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担保人不再负有担保责任。但银行在将担保人的担保义务解除后,擅自将担保人设定为贷款人的民事行为,则是不合法,属无效的民事行为。结论:银行单方修改合同的民事行为,是一部分合法,一部分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