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展期后,抵押权的效力如何认定
贷款展期经担保人同意的,视为变更抵押合同,抵押权按展期合同确定抵押期限。
贷款展期未经担保人同意的,贷款展期对担保人无效。担保人只承担原贷款的担保责任,应当在原抵押担保合同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超过原担保合同抵押期限的,抵押权消灭。
Ⅱ 贷款展期要重新办理抵押吗
你的贷款到期了,没有还上申请贷款展期,那么需要重新办抵押手续,然后才可以按照新的贷款分期进行还款。
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目前比较流行的贷款方式,适合资质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条件的抵押物的用户,提供凭证就可以申请额度高的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怎么申请呢?完成这些申请流程就可以了。
1、选择贷款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首先且关键的一步就是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虽说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相对较慢且较高。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多,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2、递交申请及申请材料:选择合适的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
3、初步审核:贷款机构会对我们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审核,审核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
4、评估:一般贷款机构特别是银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会收取评估费,不同机构的收费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5、审批贷款签合同:贷款机构会根据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评估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就会跟你沟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放款。
综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贷多少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因为这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还是需要在办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评估因素和办理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Ⅲ 贷款合同展期,抵押物是否需要重新进件或者进行变更
主债权展期的,如果要继续以之前的抵押物担保债权的实现,应当另行登记。
物权法
第二百零二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Ⅳ 贷款展期期限到底是怎么回事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Ⅳ 借款合同展期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贷款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5)借款展期原贷款抵押继续有效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使用的限制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利率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支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Ⅵ 贷款展期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申请借款展期,是对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保证人如果未书面同意,只在原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出借人如果同意为借款人展期且仍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6)借款展期原贷款抵押继续有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Ⅶ 借款展期,原抵押登记房屋还有效吗
若是在我行办理的个人抵押贷款,如需延长贷款期限,因各分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确认能否办理。
Ⅷ 主债权展期,原抵押继续有效吗
如果抵押合同没有对抵押权期限有约定,则主债权展期,抵押继续也展期;如果抵押合同对抵押权有期限约定,从其约定,债权变更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即主债权展期,抵押权不展期。
知道管理员让我再完善一下答案,说回答得太简单,不够详细。我想说,问题已经回答完了。因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所以没法引用法律。
那么我做出这个回答是依据是什么呢?是法律体系。
第一、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有抵押期限的约定,该约定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无其他导致该条款无效的情形,应当认定有效。那么,无论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如果变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都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即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不变动。如果主之前展期,过了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期限,那么抵押权就不再有效;
第二、关于抵押权期限的问题,物权法和担保法及二者的司法解释,都未做规定。原则上,物权法的立法本意,抵押是一种附加权,是附着在主债权上的,因此,物权法对抵押权设置期限并不推荐。也就是说,物权法对抵押权的抵押期限是没有规定的。物权法对抵押权行使的期限只有一个规定《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时效】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这只是规定了,主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还在抵押期限内怎么处理的问题。
就回答这么多吧,能过就过。因为没有直接的法律可以应用,从法理学上讲法律,真是费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