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担保人的签字由别人代签,可以吗
肯定是不可以,银行都有要求------当面签字。不严格执行制度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⑵ 我是担保人,别人可以代替我签字吗
代替担保人签字一般是无效担保,保证人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⑶ 担保人替借款人担保时只签字没摁手印,这有法律效力吗
担保人替借款人担保时只签字没摁手印,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签字和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能证明如下原因,则担保无效。无效原因: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⑷ 个人贷款 担保人可以代替被担保人签字吗
你好,担保人不能替被担保人签字,如果担保人愿意担保,你和担保人直接签订担保合同即可。至于你和借款人的合同,你可以和他不签,如果不不签,有银行等转账记录,加上你和他的电话录音,就可以证明借贷事实。
⑸ 银行人员违反贷款手续,诱骗担保,并且伪造担保人签字,担保合同有效吗
按合同法来说是无效的。你需要证明这个担保人的签字是伪造的。
⑹ 借款人在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替担保人代签了名字。(担保人口头同意答
首先,担保人不是本人签署,并不赋予法律效益,但银行也是有部分责任需要承担,在没有担保本人的情况下就签署了协议,导致最终出现了担保人拒绝偿还,可以申请银行也赋予相应的责任,共同承担债务。担保人没有实际签署,并不承担责任,但如有证据证明(有效)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⑺ 冒充担保人替他签字,出问题需要付法律责任吗在线等!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签字”要是真正的担保人知道是由你代替他签字,那么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给你,否则,别签,一旦出事你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⑻ 如果有人银行贷款冒充我做担保人签字需要我负责吗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担保人应当注意: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具体可以参照《担保法》学习。
⑼ 银行人员明知担保人签字是伪造的,还违规发放贷款,担保人可以免责吗
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也是有责任的,毕竟你是替贷款人还款,你就应该对贷款人是否能还款,有个估计如果他无法还款的话,那么担保人也有还款的义务。
⑽ 让人冒名顶替做银行贷款担保怎么办
让人冒名顶替做银行贷款担保,这个属于违法行为,若金额巨大,则构成诈骗行为,希望实际用款人能早日投案自首。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