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一个朋友用房子贷款,让我做担保人,他不还款我有什么责任
你当时签订担保合同为贷款人担保的时候条款中注明你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了么?如果没写该条款,那法院会推定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可以起诉贷款人也可以起诉你也可以把你们两个同时起诉,但是可以直接用你抵押的房产来偿还债款,即使贷款人他是公务员有能力偿还债款,只要债权人请求用你的房产偿还贷款,那么法院就不会拒绝,毕竟你是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你只能在用房产偿还后,再向贷款人即那个公务员追偿。
要是你是一般担保,那么就不用担心了,只有贷款人无能力还款了,才会用你抵押的房产偿还贷款。
㈡ 房产证去贷款了之后还可以拿房产做担保人吗
可以。房产价值要高于抵押贷款额度,超出部分可以在价值范围内另作担保,登记机关允许登记,但前提是两家银行都要同意。
㈢ 别人贷款,我用房子做担保有什么风险
建议不是至亲不要办这个事,他不还款银行会直接查封你的房子,到期不还会拍卖。
㈣ 如何拿房子做抵押贷款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市场直接买卖。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㈤ 别人用房产证作抵押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我应注意什么
让你作担保人的话,对方可能要对你的财产状况作一些了解,但不能要求你将相关财产证明交对方保管;简单点来说,他要看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但不能要求保管该材料。
㈥ 朋友从信贷公司贷款,拿自己房产做抵押,找我去做担保人
风险大不大就看借款人是否能按时还清贷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清贷款,则需要拍卖借款人抵押的房子,不够还贷款的话需要担保人把剩下的贷款还清。
首先,贷款担保人是这样一个角色:当借钱人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会出于款项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当借钱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时候,担保人要协助借钱人把钱还清。当然了,既要协助还钱,担保人就必须是一个有还钱能力的人。
其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两种。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话,银行会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当借钱人的所有家当仍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再向担保人追索。但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银行就可以在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看谁更容易还款就向谁追索。就如上例中的张某有钱且摆在银行的面前,自然成了银行的追索对象。
㈦ 贷款中的房子可以做担保吗如果房子中途卖了怎么办
你说的对。毕竟这个房子你已经还贷的部分是属于你自己的了。担保仅仅是一种潜在的债务,如果你朋友能够还的起钱,这种潜在的债务就不是债务。其实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你用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另外作担保,这样的担保是无效的。
㈧ 别人贷款,我和老公用房产证抵押做担保
可以用自己的房屋去抵押贷款的,但是可能会有一些小麻烦。房产证(Premises Permit),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