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找我做担保人向银行借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其他人作了担保人,这种情况下我应承担保证责任吗
是的,你要承担责任。因为在银行与客户的协议书上有你作担保人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要负责任,即使你本人不知情,可如果协议书上有你证件号码那你肯定要负责
2. 我有个同事找担保公司作担保在银行贷了款,但是他让我在担保公司帮他担保,这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担保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人不论债务人能否履行债务,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就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同事贷款后不还钱,你就要还银行钱了。一般担保是他有能力还钱却不还钱时你可以拒绝偿还他的贷款。连带担保就是只要他不还钱,不论他有没有能力,你都必须还这贷款。
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帮忙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3. 公司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让我做了贷款担保人,我是应该找银行还是找法院
这种事情本来发展到现在这一步就已经没有余地了 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了 你是想继续在那里上班还是想一起还债务呢 遇上这样的老总你为什么还要留余地呢 他一开始就没有想过留你余地 你本人没有去签字的话那么银行也有责任 你找银行协商没有只有起诉银行了 证明你没有参与过这样的事情
4. 同事要到信用社贷款,想请我当担保人,我想问一下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提供担保,首先要对借款人本身有着非常清晰的了解,他贷款做什么?风险大不大?目前家庭财产状况如何?如果一旦投资失败,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借款人有无不良嗜好?如黄赌毒恶习。平时大家对其人品评价如何?是否诚信?把这些都有了肯定的答案,再决定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顾名思义,在其还不了贷款的情况下,你要为其承担保证代偿责任。如果你担保的债务形成逾期,在个人征信系统担保信息中,也会留下担保未偿信息。在你将来贷款时,银行对担保信息同样会进行认真审查。
5. 熟人找我担保贷款 该不该做担保人呢
首先,你师傅的贷款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没有抵押物),如果是前者,按照担保法,即使你师傅的贷款出现问题,银行是要处置抵押物的,在目前情况下,由于银行在贷款前已经会考虑到风险,所以抵押率一般在5-6成,因此处置抵押物一般情况下都能结清银行贷款本息及诉讼费用,对担保人没有危害,除非你师傅的抵押物严重贬值,且他其他财产都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才会追加担保人责任。如果不是抵押贷款,你师傅让你做担保则风险较大,但你可考虑他的诚信和经济实力(还款来源),再做决定。
6. 我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同事找我做担保人,我还能做担保人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同事找我做担保人,我还能做担保人,只要你本身的住房贷款无多次逾期记录,且有一定担保实力,均可继续担保。
担保(Guarantee) 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
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但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真正意义的法律效力。
民法上指为保障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保证、抵押等行为。如甲向银行借款,乙为甲提供担保,保证在规定期内甲履行还款义务,一旦甲不履行义务时,乙予以履行。刑事诉讼法上的担保则是为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提供一定的保证。
7. 朋友找我向银行贷款做担保我该咋办
只要不让你签共同还款就行,如果你认为你的朋友信誉没什么问题,还款能力也没什么问题,就给他做担保。以下是我在网络上面搜的关于担保人的信息,可以看看: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
谁可当担保人?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谁将被银行控告?
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 家居房屋贷款
* 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
8. 我的朋友想贷款,找我做担保人
个人贷款的话必须有抵押物的,既然他们抵押物当然容易贷款的。不过如果楼上所说,如果人家跑了的话,银行或者债权人就找担保人要求付款了
9. 2年前我朋友找我帮忙做一下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当时情况是这样的:贷款...
你好,不用讲你必须要还清你帮人担保的这个钱。因为你朋友不还钱,你有连贷还款的责任。所以你要还的,不然银行会查封你的不动产或者是存款账户的,还有你所讲的不会给你贷款的。你要先还清你做担保的这个钱,还完后你再去找你朋友要钱,不还这钱你是贷不了款的。因为现在到银行签贷款是要夫妻两个人签的,所以有一个信用不好,另一个人就不能贷到款的。除非是离婚的,那就可以贷到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