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人不偿还贷款 法院已经起诉,担保人该怎么办
首先得看你爸的担保责任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不还,你父亲就的还,但还完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㈡ 我在银行贷款被起诉担保人还清十三万,为什么后期本人不知起诉了再次还款银行又收下十万,说是罚款
你这事儿有点离奇,如果你借的款没有归还的话,严格来说银行是先起诉你,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了还款责任,那么可以向你申请归还担保人的款。所以你说的这种不知道是有点意外了。
㈢ 我是银行职员,贷款户无能力偿还,我已经把贷款还清,担保人和贷款人是否具有我依法起诉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是以自己的名义而用自己的钱替他清偿了银行贷款的话,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以无因管理为由,要求贷款户向你清偿你清偿给银行的贷款。
在这里给你解释一下什么叫“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向担保人主张担保债权,因为银行在办理担保贷款的时候,都会和担保人签订合同,这个合同是用来证明担保人担保贷款户与银行之间借贷关系的,并不当然担保贷款户和你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除非你替贷款户还款后,担保人又担保了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㈣ 贷款还清后被银行起诉是怎么回事
银行关于过期没还贷款处理方法:
在欠款逾期时会进行催收贷款;
逾期超过9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① 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②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③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
㈤ 我是担保人,我已经替借款人还清了信用社的贷款,请问我现在怎么起诉
法院判决书下来 你就可以起诉贷款人,不超过诉讼时效就可以。
如果有诈骗行为,先刑事后民事。解决诈骗问题。 担保人带被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利继续向被担保人追偿,但信用社不会再有任何权利了,也不会有什么行为。
㈥ 无力偿还贷款,已被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这种情况的话如果你真的没有偿还的经济能力了,只有由担保人一个人承担所有的贷款。但是你和担保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㈦ 贷款人起诉担保人,但是借款人还在,也愿意还款,那么法院还找担保人吗
借款人愿意还钱是没有用的,
借款人就是还不起钱,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来还钱。
㈧ 担保人已还款贷款人后,担保人要起诉借款人该要准备什么资料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担保人起诉债务人要注意什么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二。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关于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通过债权转让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第三、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㈨ 我没有大额贷款,几年前有一笔贷款我是担保人,但是贷款人已经结清了,为什么银行把我列入灰名单
担保人和贷款人是有一样的责任的。
贷款的钱不还银行可以先找担保人。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