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买房必看
申请条件:
1、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申请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号及借款人名章;
2、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4、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5、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6、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须有配偶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7、您在办理组合贷款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办理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资料,请参考“一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
3、签订借款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工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
4、发放贷款。您须来工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工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您在工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您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工商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贷款期限: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贰』 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完抵押后大概多长时间
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成房屋抵押证明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放款,但各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和银行政策规定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时间,以放款时间为准。
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流程如下:
借款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叁』 一套房能不能同时做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抵押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办理组合贷款时的流程是这样的:信用评估——初审(审查是否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申请抵押物评估(交评估费)——出具评估报告之后做复审——复审通过做担保(交担保费)——担保回来出公积金合同——材料转银行5个工作日之后银行审批商贷部分的资格——银行出商贷合同——通知您面签——面签结束后5个工作日放款——通知申请人取借款合同——按规定日进行还款
资料来源:网络。
组合贷款应该比较看重你的还款能力,如果你的收入水平足够同时支付两种贷款的话那应该就没问题
『肆』 怎样办理工商银行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伍』 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在购房的过程中,办理贷款往往是最让购房者头疼的事情,一来,贷款比较复杂,二来,一不注意,就要多付出很多的钱。所以,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就成为很多购房者急需了解的买房知识。那我们怎样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无条件同意一次支付及期月还款额(非全部偿清),经办行应同意办理;但借款人提出对提取支付要求给予补偿时,经办行应劝导借款人将提前支取数额开空帐户,由经办行按月扣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陆』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要怎么解决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办理如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
(4)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5)一、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二、受托行经办机构调查,提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
(6)一、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二、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通过;
(7)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账户;
(8)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委托资金与银行个人贷款资金一并划入开发商账户;
(9)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借款和银行个人贷款;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收回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