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额贷款公司所受监管部门是哪个监管部门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单位是: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正规的小贷公司只准许在本地开展业务,要亲临公司办理,不得收取贷前费用或预扣利息,绝不会使用个人(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名下银行账号收取费用。
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性质予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资料:
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
1、办理各项贷款;
2、办理票据贴现;
3、办理资产转让;
4、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5、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不能经营的范围:
1、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2、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事经营小额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3、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小额贷款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
三、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原则:
1、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
2、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4、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⑵ 农商银行小额贷款经理职责
1).执行金融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认真学习国
家金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要求熟悉《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物权法》及公司有关信贷方面的文件。严格按照公司《小额贷款管理制度》、《信贷审批流程和授权管理办法》办理信贷业务。
2).做好市场摸底工作,调查客户需求,建立目标客户档案资料。熟
练掌握公司的业务产品,了解贷款发放、管理、收回的全过程。
3).严格按照贷款操作要求做好贷款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客户信贷资料(包括评级、分类、授信等),对采集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负责;对首笔贷款必须100%进行实地调查;严格按照贷后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贷后检查工作。确保信贷业务操作的时效性、程序性和合规性。根据现有授信情况用足用好优良客户的授信,做好信贷客户的账户监管工作,掌握客户的资金往来变化情况。
4).制作合同文本,与客户签定各类授信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或保证等手续后复印或复制后归档,相关产权证明或质押物及时移交综合财务部。
5).拟写贷前调查报告,填写借款申请审批表,经各级审批通过后填写借款借据,交综合财务部放款,贷款资料的登记或电脑录入。
6).做好到期贷款的现金收回工作,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100%,确保各项贷款的到期收回。做好不良贷款的预警和清降工作。
7).做好贷款当期利息收回工作,贷款利息收回率达到100%。切实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8).按规定做好抵(质)押资产的监管工作,确保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9).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及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