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贷款留我手机号 身份证 做担保人,现在很多人打电话来找他还说我的信誉度也受影响
正规担保要签字,
没你签字不用管。
手机可以屏蔽的,
或者换个手机号。
Ⅱ 有人在用钱宝上借款留了我电话怎么就变成担保人了
这个没事的,如果那人不还钱,对方来找你,你就让对方出具担保合同,要不然对方拿不出来,要不然拿出来也是假的,只要你没签过字。
届时你可以提供笔迹鉴定或者不在场证明,来证实你的清白。
Ⅲ 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
担保人满足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Ⅳ 我有一个朋友说要贷款需要留我的电话号码,是担保人的意思吗,如果他
如果朋友留你电话来做一个贷款证明,正常来说,你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不过为了安全起见,首先你要确定三样东西。
一、打电话来的是什么单位,如果银行,一般它们会先介绍自己,并且开门见山,只是证明是否有这个人存在或者这个人是在那工作,你跟他的关系而已。如果私人贷款,那你就要小心回答,只要涉及到担保或者好朋友这些敏感字眼,你就要小心说话,别随便说好,以防被恶意录音。
二、你要问清楚你的朋友到底是贷什么款,跟打电话来的是否有出入。
三、挂电话前,你先补充一句,只是为朋友做个证明,不做任何承诺以及担保。
Ⅳ 我朋友网上贷款,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留了我的电话做担保人
这没关系,下次再打你就说,我还找他呢,欠我2W块钱,你找到他了通知我
Ⅵ 有一个朋友贷款,电话打来说我是担保人,而我不知情,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你好!你要确定下当时自己是否说了或者有相关证明证明了你同意当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的风险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议是去寻求律师帮助或者咨询清楚!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 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
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 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本报《城阳新闻》律师咨询台提醒读
者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 家庭有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朋友还债的悲剧发生。
如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担责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 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假如张某借款10万,吴某作为 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吴某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吴某被迫卖房替张某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 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
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受保护
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 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
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 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对自己的的责任范围要了解,具 体的保证责任由法律确定。”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
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
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担保期限问题要留心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较为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 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
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如果表示要担保至还本付息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
,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 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
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 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
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两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 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 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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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亲属银行贷款留了我的电话我会成为担保人吗
担保人需要签字的,如果没有去签字确认的,就不是担保人,最多时联系人。
Ⅷ 同事贷款,这件事我根本就不知道,现在他被起诉了,为什么平安会把我一起告了,留了我的电话,估计担保人
只要不是你本人亲自在担保合同上签名,而是别人代签的,即使起诉你,你也不应负担保责任。
你可以答辩称那不是你签的字。如果银行认可确实不是你签的字,就会撤回对你的起诉;如果银行不认可,可能会对你的签字进行鉴定,以便确定是否是你的签字。
Ⅸ 网贷莫名其妙成了担保人
我和你有相同的经历,2014年的时候我的初中同学向我借钱2万元,说是给妈妈买房子,卖房的人急用钱价格特别合适,我当时刚刚结婚手上确实有钱,而且她爸爸死得早,我觉得她很可怜就借给她了,说好了的一个月就还钱,我催了好几次终于还了钱,之后几天我们就没怎么联系,直到有一天,她来电话说她之前买房子做了小额信用贷,需要提供几名亲友的联系方式,证明她不会潜逃,只需要如实回答就可以,也不用签字什么的,我就答应了,心想不借钱就好了,之后就是各种贷款公司的电话找他的,也有很多就威胁我,不还钱就找到我们家,但是也没人找来的,就是吓唬吓唬,我也曾经报过警,警察安慰我说咱们法治社会,只要你没签过字就没你什么事,之后的日子我就这样,一接电话问到我同学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是贷款公司的电话,我就按静音把电话放在那,直到挂断再拦截这个电话号码来电,我儿子都三岁了现在还可以接到这种电话,有的时候我会耐心讲,都有自己的一套说辞了,您好,某某法院起诉谁谁谁恶意逾期还款什么的,我就会说我认识谁谁谁,她是我的初中同学,我现在30岁了,13、4岁时的同学早不联系了,而且这种电话我接的多了去了,换成是你还敢打电话联系这种满世界借钱不还的同学吗?至此那边就默默的挂断了,我目前就处于这种状态,好好说人家懂了威胁你也没有用,就会挂掉的,放松心情,欠钱的又不是你,不用着急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Ⅹ 我有一个朋友说要贷款需要留我的电话号码,是担保人的意思吗
朋友贷款留你的电话号码,不是让你做担保人,它只是一个贷款证明而已。正常来说,你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不过为了安全起见,首先你要确定三样东西。
一、打电话来的是什么单位,如果银行,一般它们会先介绍自己,并且开门见山,只是证明是否有这个人存在或者这个人是在那工作,你跟他的关系而已。如果私人贷款,那你就要小心回答,只要涉及到担保或者好朋友这些敏感字眼,你就要小心说话,别随便说好,以防被恶意录音。
二、你要问清楚你的朋友到底是贷什么款,跟打电话来的是否有出入。
三、挂电话前,你先补充一句,只是为朋友做个证明,不做任何承诺以及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