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应该填列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还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企业要根据自已的经营性质进行分析填列。
B. 银行会计在确定贷款利息收入的时候应该在什么时候是款项刚带出去的时候还是资产负债表日为什么
银行确定利息收入的日期一般在结息日,即每个季度末月的21日(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
当然,还清贷款时,也会结息,这个还清日,也会确定利息收入。
总之,是结息日和销户日。不是款项刚带出去的时候,也不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这是由银行这个行业特点决定的。这与一般的企业不同。
C. 小额贷款公司利息收入应该怎么进行申报
小爱贷款公司的利息最主要是就是收入呗,你也可以叫他主营业务收入。
D. 利息根本没有收到为什么要确认"利息收入"
这就是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不是每一个会计期间都会收到利息,但是利息确实已经在该会计期间产生,所以会在该期间确认利息收入
E. 小额贷款公司利随本清贷款如何确认利息收入
利随本清只能到期一次确认。
F. 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主要负责财税这一块。目前,我遇到一个问题,就是“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请您指教。
专业解答
对于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该公告称,自2010年12月5日起:(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G. 企业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应何时确认收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