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担保贷款实际本金余额是什么意思
被担保贷款实际本金余额指的是借款人为他人担保的该笔贷款剩余应该还款的金额。
贷款本金也叫贷款金额,或简称为本金。英文名称 Loan amount 或 Principal.贷款本金有时被混淆的用来指原始贷款本金和贷款余额。准确地讲,贷款本金应该是原始的贷款本金。它们的关系可以用以下简单公式来表述:贷款本金 = 已偿还的本金 + 未偿还的本金。
B. 政府担保贷款五万,再把钱借给创业者利息一年4000,这可靠吗
你好,政府不给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做担保,这是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的。跟你说什么政府担保的,基本都是骗子。
C. 我本人被贷款担保40万,就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又不认认识的人提供担保,我该怎么办
那应该没事,你都没有签名可以不承认这件事的
D. 甲方分七次向银行贷款,共计4000多万元,我单位为甲方担保其中一笔贷款,共1200多万元,现准备拍
问:甲方分七次向银行贷款,共计4000多万元,我单位为甲方担保其中一笔贷款,共1200多万元,现准备拍卖甲方厂房,经评估为1900多万元,请问:能否以这1900万元冲抵我方担保的1200万元的担保贷款,而不再拍卖我单位的房产?如不行,有什么其他办法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一般来说,如果借贷人在申请贷款时,因为个人资质较差而无法申请贷款的话,若是能提供一位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担保人来申请担保贷款,也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担保人也就是充当着“抵押物”的角色,如果借贷人想要获得大额贷款,或是让贷款变得更容易些,那么提供抵押物来申请贷款,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有抵押物的存在,贷款机构对资金的回收也有了一定的保障,借贷人就更便于申请贷款了。同理,若是借贷人没有抵押物的话,那么提供一位个人资质较好、还款能力较强的担保人作为第三方担保贷款,也是会增加获贷率的,不过,需要担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贷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则需有义务的承担其还款责任,为此,担保人还需满足贷款机构规定的有关条件才行,具体情况还需以有关贷款机构规定为准。若是借贷人没有抵押物的话,那么提供一位个人资质较好、还款能力较强的担保人作为第三方担保贷款,也是会增加获贷率的,不过,需要担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贷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则需有义务的承担其还款责任,为此,担保人还需满足贷款机构规定的有关条件才行,具体情况还需以有关贷款机构规定为准。
E. 个人给公司担保贷款一千多万,4个月利息怎么算
个人给公司担保贷款1000多万的话,如果公司债务违约,你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那还有空再计算利息
F. 给人担保贷款四万元整后面自己买房子按揭有影响吗
这个应该没什么影响的,你是只是帮别人这个没什么印象的。
G. 为什么被担保贷款实际本金余额大于贷款金额
我认为689元应当是利息,这部分利息被担保人应当归还却没有归还.因为担保并不是只对本金,还应对本金以外产生的利息等其他费用的担保.
H. 企业贷款4000千万还不上咋办
贷款肯定有抵押或担保的,让银行去做吧!能贷到400个亿的人,他知道该怎么做的,你不用替他担心了!宁可坐牢也不跑路。
I.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9)被担保贷款4000万扩展阅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J. 我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4000万,朋友公司以5000万房产抵押担保,无力偿还变卖抵押物后会有怎样的
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后所得钱款优先偿还欠银行的款,如有剩余,剩余的钱会给你朋友公司(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