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权和职工工资哪个优先清偿
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B. 请问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设备後,工人工资是或先到位,前提是设备已经被老板抵押贷款了,是先处理工人还是银
先处理工人
C. 企业破产后工人工资和银行抵押贷款哪个优先支付
企业破产,应该先偿清工人工资。
D. 企业公司抵押贷款,破产了不够还银行的,是不是工人工资保险就可以了以不给了
企业公司抵押贷款,破产了,法院会清算的,一般先给工人工资,然后还银行贷款,再然后才是供应商的应付款。
E. 公司破产,公司有财产抵押,工人工资是优先还是先赔财产抵押
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清偿职工工资,再清偿其他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F. 法院执行以抵押银行贷款优先权还是农民工的工资优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是民工工资优先。修改后的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由以上规定可知,工资债权在执行分配中优先于国家税收受偿,明显区别于普通债权。国家税收是优先债权,则工资债权当然更是一种优先债权。
二、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权:维护社会正义的需要。
(一)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受偿。
(二)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G. 抵押贷款跟工资有关系吗
您的工资银行会视为还款能力
房屋抵押贷款办理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名下有已取得产权证的天津地区大产权私产房,产权清晰明确;
2. 房屋类型包括个人住宅、商铺、公寓、别墅、经济适用房等等;
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个人购车、装修、旅游、出国、购买家具等等;
4. 借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
5. 房屋面积基本要求40平米以上,房龄30年以里;
6. 处于按揭、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无需清尾款,可直接申请办理二次房屋抵押贷款;
7. 父母、亲戚名下的房产也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只要产权人同意;
8. 产权人年龄过大,可通过三方抵押贷款的形式来完成办理;
9. 个人征信逾期严重、不理想,黑户等均可成功操作办理;
房屋抵押贷款办理额度、年限、利率:
1.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可办理最高额度为房屋总值的7成;
2. 办理期限10年-30年,可自由选择;
3. 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年息4.9%;
4. 办理区域包括天津市内六区及周边地区!
5. 办理前期无任何费用,不押任何原件,办理成功后再收费!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中规定的要求:
1、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2、房屋的面积要大于60平米;
3、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4、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5、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7、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
H. 企业破产是先还银行抵押贷款还是现付职工工资
这个看你还有没有钱啦,有的话可以先把员工的工资给了,毕竟他们那么辛苦,最后破产,银行会收回你的抵押物的。
I. 工人工资与银行抵押贷款在倒闭企业中准优先受偿
工厂倒闭清偿顺序: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破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J. 公司要是申请破产,是先还银行贷款还是先发工人工资
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输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