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贷款还完了父母是担保人想把房子卖了,对担保人有影响吗
商业贷款还完了,父母是担保人,想把房子卖了,对担保人没有影响,贷款还完了还款责任和担保责任履行完了。
㈡ 银行贷款担保人没有,但是我可以抵押房产,请问这要怎么贷款
你拿你的房子去办张信用卡就行了,5万的,刷了分期还款不久可以了,哪里需要那么麻烦,又不用欠人人情,。
㈢ 买房子贷款找哥哥做担保人,这个房产跟他有关系吗
由于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所以他不会跟房子有产权关系。
你能正常还款,就跟他没关系;一旦你不能正常还款,就跟他有关系了,他得替你还款。
㈣ 如果要跟银行贷款没有担保人有房产证可以吗
可以.房产证上不一定要是自己的名字.只要产权人愿意用他的房产替你担保.
该房产如果是没有贷款的,可以做抵押贷款.
该房产是有贷款的,可以做转按揭,但必须是贷款已经还满一年的.
㈤ 关于房子贷款担保人问题
这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其次,看你们三人的担保是分保还是联保,即三人分别承担其中部分金额的担保,还是每个人都对全部债务担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担您担保那部分金额的保证责任,如果是联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有可能先执行您哦。
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您可以看一下当初的保证合同),因此估计连带责任是跑不了的了。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你们几个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真符合这一条,您朋友的房子还不能动呢(除非是在您们担保的同时,他的房产也作了抵押,但看您讲的情形好像不是这样),如果动,银行还要给他们找个更小的临时住所,银行也会嫌麻烦而不申请执行他的房产。
㈥ 甲乙双方用房产做抵押没做房产登记,和担保人有什么关系,担保人能免责吗
必须有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属于违规操作,中间操作人和担保人都有责任。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成立标准,由于你未办理抵押登记,你享有的抵押权不存在。你签订的合同看做一般的债务合同。你享有债权,但无法就其房产享有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至于担保人,无论你签订的是一般保证合同还是连带保证合同,由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以及检索抗辩权,你只能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才能请求保证人代为返还。
㈦ 银行贷款人如没钱还款但有房产,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那银行会先把他房产先抵押拍买 还不够的话 那担保人就要付剩下的余款 所以担保也要谨慎 如果都不用付责任 那他就不需要担保人了 你既然做了担保人 就是要负责的aqui te amo。
㈧ 关于贷款买房子在出售和担保人的问题
你不用担心 担保人跟你卖房的时候没有任何关系 你也不需要担保人同意就可以买房子
当贷款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时候,银行通常要求贷款人提供个一个或多个担保人。担保人和担保人的爱人(财产共有人)签订担保合同,并且发生法律效应。
银行对担保人的自然情况进行了解掌握,比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收入等等。
【概念】
根据担保法第六条规定————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风险】
如果是贷款人恶意或无能力归还贷款。由保证人偿还贷款以及贷款利息并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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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给别人当担保人,自己买房子受影响吗
一、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
二、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
三、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
一般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四、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我国《担保法》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
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见,一般保证比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小。
但《担保法》也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9)贷款担保人跟房产有关系没有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