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发布什么通知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区经营。
对所有从事现金贷的市场主体,都必须实施穿透式监管,严格禁止暴力催收等违法活动,严格实行36%的利率红线。严厉监管很可能让多数现金贷平台倒闭,但唯有如此,能存活下去的企业才是具有强大技术和资金的平台,只有这样的现金贷才是有利于民生,值得肯定的良性金融创新。
是该好好管制了。
B. 广州tcl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这是一家骗子公司,大家千万不要上档受骗
广州TCL互联小额贷款公司是TCL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正规的金融公司都不会要求消费者将资金先汇至私人账户,或以协助申请贷款、缴纳保证金、开通账户费、保险费等名义先收取消费者的钱。而在贷款前预先缴纳费用的,多为诈骗,估计是不法分子冒用TCL小额贷款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诈骗。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拨打对应企业的正式客服电话核实。如已上当受骗,尽快联系警方报案。
C. 如今小额贷款越来越猖狂不像话 侵犯人权 没人管
小贷之父尤努斯一再疾呼:小贷变身利润高增长行业的后果,只能孕育出一批唯利是图者,终将危害穷人的根本利益,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与小额信贷创始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尤努斯明确指出:小额信贷已经完全不再是创始之初目的是为帮助贫穷的人和贫困家庭脱贫,而是成为现代金融行业、金融巨头们、放高利贷者,打着合法敛财的幌子进行金融掠夺,贪婪吸食穷人和贫困家庭血浆的工具。
小额信贷行业的确到了应该纳入法律框架加强监管的时候,不能再放任自流,小额信贷行业能够加强自律,不要步印度小贷机构的后尘......
D. 网络小额贷款2018年1月1日 是不是都要倒闭了
希望政府打击网络小额贷款平台,都是变相高利贷,害了很多人,就是一个吸血鬼平台,剥削穷人的一种手段。
E. 关于网络上小额贷款的一些问题
这个其实就是涉及到现在所谓的网络投资理财方面的事情;
网络小额贷款的问题,借款人,需要靠信用贷款,或是提供相关的有关还款能力的资料;
只要资料真实还款能力没问题,加上你的信用审核都比较良好,就可以直接贷款的;
目前 这种形式比较多;
你可以参考; 关于风险方面,对借款人来说,前后都不收费,倒没什么风险;
收费部分也就是中间的借款服务费了
F. 为什么网上理财平台没人管,这些害人的平台难道监管部门就不知道吗
监管部门一直有在管的,在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就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之后,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一个办法”(暂行管理办法)、“三个指引”(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的监管框架已全部落地,这也意味着网贷合规将进一步提速。日前,银监会下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内容是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银监会将一刀切清理整顿现金贷平台。
G. 互联网小额贷公司和P2P网贷有什么区别
一、模式不同
P2P投资理财模式主要的运营模式是线上的服务,投资者和借贷者都是在网上直接完成合作,地域上并无限制;而民间放贷的主要运营模式则是线下交易,放贷者和借贷者在线下完成资金的借贷,有地域的限制。
二、性质不同
在整个的借贷过程中,从P2P理财模式来看,p2p网贷平台起到的是一个中介的作用,为借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借贷提供服务。民间放贷模式则不同,小额贷款公司会根据其主要的业务为需要贷款者提供贷款,民间放贷公司是直接跟借款者对接,收取一定的利息费用。
(7)互联网小额贷款一刀切扩展阅读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