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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论文

发布时间:2021-05-14 01:04:08

A. 求论文<论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3000-5000字

进入2008年,美国次级房屋贷款危机掀起第二波狂潮:花旗集团和美林证券相继宣布2007年第四季度亏损均超过98亿美元,而瑞银集团更爆出114亿美元亏损的历史纪录。由于波及地域不断扩大,全球金融市场再次出现大幅震荡并且迅速在第一时间波及到我国。现在看来,次贷危机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超过原来的预期。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尚难准确估计;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会产生影响,有可能加剧资产价格膨胀及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对我国出口的负面影响将逐步显现,汇率制度会受到挑战,房地产市场风险将更加突出,境外投资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对货币政策有效性构成冲击文章的最后作者提出了应对美国次贷危机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金融机构,流动性,资产价格,金融市场,汇率制度,房地产市场,境外投资,货币政策
进入2008年,美国次级房屋贷款危机(以下简称次贷危机)掀起第二波狂潮:花旗集团和美林证券相继宣布2007年第四季度亏损均超过98亿美元,而瑞银集团更爆出114亿美元亏损的历史纪录。由于波及地域不断扩大,全球金融市场再次出现大幅震荡并且迅速在第一时间波及到我国。现在看来,次贷危机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超过原来的预期。
一、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背景及其原因
次级房屋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住房按揭借款人提供的贷款。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形成了有利于次级房屋贷款发展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增强了贷款机构发放抵押贷款的动机。1998~2006年,美国次级贷款占总贷款的规模急剧上升,截至2006年的四季度,接近了15%的水平。次级贷款规模的扩大、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以及对衍生品的投资热情高涨是同时出现且存在内在联系的,而这既造成了繁荣,也孕育了目前的次贷危机。由于美联储自2004年以来连续加息,利率的大幅攀升加重了购房者的还贷负担。同时美国住房市场也开始大幅降温。很多贷款人无法按期偿还借款,从而引发次级贷款机构亏损或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的次贷危机。
美国次级贷款之所以引发贷款本身及相关债券及衍生品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引发金融市场危机,其原因大致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美联储利率政策及贷款利率的变化。2004年6月之前,美联储连续12次降息,使得金融创新不断,宽松的金融环境使次贷审批的程序也比较宽松,对其监管也出现严重疏忽。其后,出于对通货膨胀的担忧,美联储又连续加息17次,与此对应,次级贷款利率也逐步攀升,导致了低收入者无力支付房款,于是房产泡沫不断破裂。二是美国房屋价格增速放缓甚至普遍出现大幅下降,使次级贷款到期未付率开始上升。三是次级贷款审贷程序和标准较为宽松甚至低下,法律和监管缺失。四是担保债务凭证等基于房屋贷款的衍生产品在结构设计和流动性方面存在缺陷。五是对冲基金、银行等机构在担保债务凭证等交易中运用高杠杆比率进行融资,放大了金融市场风险,使房价及利率的波动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从而造成市场的整体波动,演变为全球性危机。
从更深层次来看,导致这场危机本质上是国际金融市场体系长期存在的内在矛盾演化的结果。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泛滥及各类金融创新使得全球金融市场体系过度利用金融杠杆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交易。次贷危机仅为现有金融市场体系危机的导火线,危机的本质是信用危机,而非流动性危机,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将是深远而长久的。
二、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的负面影响
(一)对我国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尚难准确估计
究竟我国的银行业总共投资了多大规模的次级贷款债券及其衍生品仍然是一个谜,目前还没有确切数据。较为可靠的数字应该是根据银行的交易对手方提供的数据进行统计(见表1),虽然这些统计也许并不完整,但反映的交易却较为真实。总体来看,次贷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很可能超过原来的预期,有关各方应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
[@图头@]表1:美国次级贷危机对我国金融业造成的损失(单位:百万美元)
(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会产生影响,有可能加剧资产价格膨胀及金融市场大幅波动
由于金融全球化加剧,全球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已成事实,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国际资本通过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跨境流动。我国已完全开放经常项目,资本跨境流动的监管已十分困难。二是外资机构以研究报告、研讨会、访谈等形式发布各种意见,影响市场预期。三是A股与H股之间的比价关系直接影响A股的定价水平。四是全球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投资者的心理也产生影响,影响其市场预期。而且全球市场的投资者也对中国因素的关注越来越明显,我国经济及金融市场的波动也相应对全球市场的投资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我国出口的负面影响将逐步显现
总体上看,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2008年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可能进一步放缓,有可能发生经济衰退。由于我国对美国出口的依赖程度较高,美国经济进入衰退,特别是美国消费水平下降,对进口商品的需求相应下降,这将从外需方面抑制我国出口的增长。同时,美国经济衰退会导致贸易保护压力增大,“中国制造”将面临更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而这将削弱我国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这将对我国经济增长和就业产生显着冲击。
(四)汇率制度会受到挑战
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美国经济和美元下滑,必然会对主要与美元挂钩的人民币汇率产生影响。当前,我国外贸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人民币与美元息差倒挂,流动性过剩和通货膨胀压力逐步加大,热钱流入加快及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加大。美联储利率的调整对人民币汇率的调整都有相当大的影响,甚至造成直接的冲击。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将更加突出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是一个很好的预警。我国房地产信贷没有信用分级和风险定价,假按揭和假收入资产证明并不少,信贷资产没有证券化,房地产信贷风险情况不明且风险相对集中在银行体系内。
(六)境外投资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目前,美国次贷市场的动荡已扩散到普通公司债市场,导致公司债券价格暴跌。为寻求资金安全,将会有更多的资金涌向美国国债,美元资产组合和资产定价将面临重新调整,这会给我国巨额的外汇储备投资和中资银行外汇资产运用带来巨大的市场风险。
(七)对货币政策有效性构成冲击
美联储持续加息后未来利息政策的走势以及美国经济状况对我国货币政策构成相当大的直接冲击。在人民币进一步升值预期及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的条件下,货币政策操作空间趋小。不排除国际资本为回避欧美次贷危机而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我国资产市场,这将加剧我国资产价格膨胀。同时,热钱的加速流入,还会产生对冲央行抑制流动性过剩的效果,并进一步推高我国股市和房价。
三、应对美国次贷危机的若干建议
短期来看,以下措施应属当务之急:
(一)建立和启动危机的应急机制
一是建立跨部门的应急机制,启动工作小组,对危机的发生和发展随时进行跟踪、分析和报告,将银监会的每月一报制改为随时报告制。二是与美日欧和中国香港建立及时的信息交流与监管协调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对大型金融机构和对冲基金的跨境交易活动及时交换信息,随时交换各国政策干预的意见和立场。三是尽快组建由监管部门、业界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金融决策咨询委员会,为中央和国务院在金融专业问题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二)稳定市场预期,维护投资者信心
一是尽快采取措施,稳定金融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预期,维护投资者信心,如澄清加快非流通股上市的政策意图与具体动向。二是减轻证券交易的税收负担,对卖出证券实行单边征收的方式,鼓励长期持有股票的投资理念。三是在外部市场环境剧烈波动时,暂缓基础性制度改革,如股票指数期货、融资融券等。四是短期内减缓股票的供给,暂缓大规模的再融资活动,严格审查再融资的资金用途。
(三)对宏观调控进行相机抉择
针对日益严峻的世界经济形势,为避免宏观调控过度、超调,应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各国的政策干预情况,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相机评估、调整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及具体措施。对于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新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改进调控的效果。
就长期而言,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及其调整:
1、转变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厘清政府在这一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
应充分考虑借款人的不同信用,分离低收入阶层到房屋租赁市场和廉租市场。低收入阶层的信用风险一般较高,且对利率和房价较为敏感,严重依赖商业银行获得房屋抵押贷款,无疑将增加系统性风险。一方面,为保障低收入阶层的居住权,急需发展和健全房屋租赁市场与廉租市场予以配合。而这一目标须与其他制度如个人及家庭财产的申报及登记制度、相应的税收监管制度配合,才可真正得以落实。另一方面,为防范银行系统的风险,则需严格控制商业银行对房屋贷款的发放标准及比例,限制预售期房的按揭贷款及开发贷款。
2、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设计,重视住房抵押贷款背后隐藏的风险,将遏制房价泡沫与控制银行风险相结合
当房地产开发、经营、消费活动都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时,房地产市场与商业银行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降低房地产市场波动对商业银行的负面影响,在转变房地产融资模式和加强创新的同时,还需要注重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严防贷款质量下降。应充分重视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严格保证首付政策的执行,采取严格的贷前信用审核,避免出现虚假按揭的现象。同时,还应加大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评级,在银行体系内加快做好低端的、基础性的工作,对贷款的风险、信用状况、违约概率等方面的最初信息要做得非常精确,国内监管部门也要更加注意这种信息监管的精确性。此外,改革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组织及管理体制,尽快组建政府支持的住宅抵押贷款银行及住宅抵押按揭贷款证券化机构已经迫在眉睫。
3、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金融风险的防范
在设计金融市场体系,尤其是发展金融衍生品时,须充分认识其两面性。金融衍生品既有分散风险的功能,也有放大风险的作用。金融衍生品为贷款人提供流动性以及降低融资成本,并通过重新分配风险满足投资者的不同偏好,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有效地缓解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的状况,因此,金融创新仍需继续推动。同时,还应对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加强监管,严控风险,如在制定各种政策时,严格控制杠杆交易的上限,避免利用杠杆效应过度,避免单一市场风险向其他市场传染。
4、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性协调
国际金融监管中,存在市场间的信息不对称、监管滞后、缺乏协调机制等缺陷,极易放大风险的冲击。金融创新无法改变金融产品背后实体经济的收益和风险,金融创新无法改变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波动,金融创新惟一能做到的是对各类收益和风险予以分割与分配。在变动的制度和动荡的市场环境中,在全球范围内管理各类风险,成为全球投资者面临的巨大挑战。对冲基金以及混业经营条件下的银行等机构在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活动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危机向全球蔓延的特点,使得监管的全球性协调十分重要。我国的资本项目管制短期内也许能避免直接冲击,但并不能完全避免其负面影响。因此不能对此存有侥幸心理,而应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

3月17日,美国投行贝尔斯登股价跌幅达84%,并将被摩根大通超低价收购;雷曼兄弟股价最近两周跌幅也超过50%。虽然欧美政府不断出台救市措施,但次贷危机的影响仍在不断扩大,因此,进一步分析次贷危机对中资银行的影响还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次贷危机对中资银行的直接影响有限,但间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涉及投资美国次级债的国内商业银行只有少数几家,且金额不大,直接影响的确有限。因此,次贷危机对中资银行的负面影响主要是间接影响,并主要是通过影响中资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而起作用。具体地说,次贷危机对中资银行的间接负面影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资银行海外机构的经营活动会受到影响。当众多著名金融机构受次贷冲击损失严重甚至陷入危机时,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肯定会受到打击,进而影响整个银行业的经营环境,这种负面影响在美、欧、日的金融市场上尤其明显。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在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均设有海外机构,这些海外机构在当地开展业务时很难避免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
第二,次贷危机使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性风险加大,它通过影响我国的出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影响中资银行在国内经营的有利宏观经济环境。次贷危机使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尤其是次贷危机的三个“重灾区”――美、欧、日经济增长的下降,将会使我国今年的出口大幅下降,并将最终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原因是我国经济增长一直存在着较高的对外依存度,近两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32%的增幅来自净出口,且48%的出口商品是运往美、欧、日。
在次贷危机、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今年我国经济增长将会显著放缓(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今年GDP增长目标为8%左右),中资银行高速增长的利润率肯定会因此而有所下降。
第三、对出口导向型企业发放的贷款的风险上升。次贷危机导致我国的出口需求下降,我国出口导向型企业的盈利将下降,部分中小企业甚至会面临生存危机,我国商业银行先前对此类企业发放的贷款的风险上升。
第四、中间业务收入会受到负面影响。2007年牛气充天的中国股市使得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联结的中间业务增长迅速,推动非利息收入激增,中间业务收入对利润贡献率提高。与2006年同期相比,2007年上半年我国四大国有上市银行(工、中、建、交)的中间业务收入平均增速超过了70%。然而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超预期发展,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今年我国股市可能很难再现去年那般“高歌猛进”的“牛气”,中资银行的相关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速将肯定会受到影响。
其次,应对次贷危机的间接影响,中资银行需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次贷危机虽然重创了全球经济,但在我国政府灵活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只要我国商业银行对次贷危机的影响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就能将次贷危机的不利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针对次贷危机,我认为中资银行应着力做好下述工作:
一是密切关注次贷危机发展和国际资本流动方向,密切监控客户状况,加强贷后管理,谨防对出口外贸企业的信贷风险。今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将超过去年,并有望对各主要货币全面升值。另外,目前人民币利率4.14%,美元利率2.25%,利差189个基点,国际投机资本继续涌入中国的诱因加大。但是一旦美国经济反弹,为吸引外资美国启动强势美元之后,前期流入的大量投机资本将会撤出我国。历史告诉我们,资本进出有时像潮水一样迅速。
二是密切关注美、欧、日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在与美、欧、日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或股权投资时,要注意对方持有美国次级债之类资产的情况,警惕对方的风险有无显著变化。
三是要吸取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加强风险管理。美国信贷风险管理的放松以及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破裂直接导致了次贷危机。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这一教训,加强对近几年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审查,解决好中国银行业普遍存在的风险防范、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目前各大商业银行正在推进综合经营,其中,如何防范风险在不同子公司或业务之间扩散,如何建立起全面、垂直、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尤为重要。

B. 请问房屋抵押贷款,银行对企业做哪些评估工作,最好是专业名词哈,写论文用,非常急,在线等啊

楼上写得详细了,有一些细节没有讲到,公司不一定要注册两年以上,一年也行。购房协议没有用的,公司章程要加盖公商局的查询公章,企业对账单是所有账户,不单纯是对公账户。供销合同提供当年的。

C.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呢毕业论文

你好,解析如下:
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在个人消费信贷中,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据了重要地位,近年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零售业务”,被视为拓展信贷营销业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主要手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然成为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贷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全国消费信贷余额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则到达80%左右。2005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18400亿元,是2000年的5.45倍,1998年的43.19倍,与2004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相比,增长16.0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无论是在增长速度上还是在总量上每年均发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单位:亿)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国消费信贷余额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 90.25% 70.19% 79.74% 80.09% 77.40% 74.87% 79.02% 83.37%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增长比例 80.75% 338.57% 65.77% 47.52% 42.67% 34.55% 16.07%

资料来源:统计公报(2000—2005)
商业银行之所以争先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及国家信贷政策的支持;二是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优质资产,不良贷款率极低,比批发类贷款风险小得多。事实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低、风险相对小并非必然的,它是同经济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的,上世纪80年代美国住房抵押公司风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相关。随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快速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率也开始不断上升,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达到1.5%左右,其中农行高于2%。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发达地区上海,2004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平均不良率只有0.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0.86%,两年多时间上升7倍多。
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实际的贷款违约率高,特定条件下(如贷款高速增长),用于风险分析的不良贷款率指标滞后性非常明显,掩盖了实际风险状况。房地产市场具有周期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每笔贷款数额小,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或振荡,贷款违约等风险就会显现,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没有遇到真正考验,因此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走向良性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
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环境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发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这主要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场环境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决定,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风险。一般有下面几种形式:
一是被迫违约。被迫违约是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房产后,因实际支付能力下降或突发事件的发生,无法继续正常向商业银行按照规定还本付息。我国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条件严峻,教育、医疗等支出急剧增加,都会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恶化,使借款人无力继续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理性违约。理性违约是借款人的主动行为,是指借款人主观上认为放弃继续还款能带来更大的收益而产生的违约行为。当房价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较大,继续还款的成本大于放弃还款的收益,借款人会理性违约。主动违约最有可能发生在贷款合同签订后的头二年,因为此时违约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损失的仅仅是首付款、交易费用和一部分贷款本息[2]。
三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借款人主动违约行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额度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行为。当市场利率低于合同利率时,提前偿还贷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提前还贷一方面使商业银行损失原合同利率带来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得遭受为还贷资金寻找合适投资渠道的损失[3]。
四是恶意骗贷。恶意骗贷一般称为“假按揭”,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特征是实际借款人将套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如挪用到房地开发,或者进入资本市场,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住房按揭贷款成为被挪用入市检查重点。
2.抵押风险
贷款抵押物是商业银行第二还款来源,但是商业银行也常面临如下抵押风险:
一是抵押处置风险。当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商业银行不能顺利、足额、合法变现,就会遭受抵押处置风险。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法规不完善,手续烦琐,交易费用高,导致银行的抵押物变现困难。
二是抵押物价格风险。抵押物价格风险包括抵押物价格市场风险和抵押物价格人为风险。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房屋自然磨损而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下跌的风险。当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或不景气时,价格下跌有可能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不能够覆盖银行本金和利息。后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内对房屋的损坏造成抵押物价值下降,或者由于估价人员因其过失或故意过高估价抵押物而产生的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存贷款利差缩小,甚至出现贷款利率低于存款利率,导致银行收不抵支的风险。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有:一是“不匹配”风险,抵押贷款的长期性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调整的不同步,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调,银行的资金成本就会上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浮动利率且下浮时,如果银行资金成本不变,银行的利差也会缩小。二是由利率风险引发的提前还贷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住房贷款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变现遭受的利益损失。引起流动性风险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经营特征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征,商业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存款、居民储蓄存款等短期资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回收慢,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在时间上明显不匹配,存在“短存长贷”的问题。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变现性比较差,一是因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零售性业务,每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到期日、贷款成数以及贷款期限等都不同,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标准化管理;二是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的投资者无法逐笔估计每笔贷款的违约风险成本,投资者望而却步;三是住房等消费品二级市场尚未形成,抵押物变现难影响住房抵押贷款变现性。
5.法律制度风险
法律制度风险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失信、违约行为惩罚办法不具体,执行力度不强,使商业银行面临损失。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是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基础条件,如美国1968年颁布了《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消费信贷保护法》,1974年又颁布了新的《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我国还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专项法律、法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等法规都是为生产信贷而建立的,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点不相符。
6.市场政策风险
市场政策风险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国民经济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由繁荣到萧条周而复始周期性波动,影响房地产业的市场风险。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高涨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加,贷款数量急剧扩大,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剧下降,房价下跌,商业银行势必会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损失。二是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引起房地产市场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我国整个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确,由于住房消费是居民的大额消费,投资乘数大,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从而成为政府调控经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当房地产市场发展脱离个人消费能力,出现泡沫和经济过热,与调控宏观目标相违背,政府会采取房地产调整政策,随着房地产业的调整和收缩,商业银行也将面临政策风险。
7.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的信贷风险。从贷款政策、管理流程、组织结构、技术基础等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基本上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如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存在重业务拓展、轻业务管理的冲动,不计风险代价抢占市场份额;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运作中随意性较大,尚未形成合理评价标准和业务流程;熟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专家人才匮乏,管理经验和人员的培训跟不上业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用信息基本属于封闭状态,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缺乏统一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等等。这些管理因素均导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增大。
8.操作风险
违规操作是银行内部形成资产风险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营机构在制度管理上放宽贷款要求而造成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业务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下,经营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甚至违规经营,未经批准擅自或变相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名违规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等高风险业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或思想素质不高,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有的甚至与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约束。
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八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范。
1.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和内部评级模型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信贷管理主要围绕单一借款人风险展开,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精神,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仅仅包含单一借款人风险管理,更加重要的是,应当以优化配置风险资本和配置信贷资产组合为风险管理模式,对银行面临的整体风险进行测量、监控和主动管理,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对整体信贷业务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采用内部评级法,用统计模型测算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指标,全面准确把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状况,对未来整体风险做出合理预测。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借款人个人资料和历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学的偿债能力和资信评估模型,逐步完善单一借款人信用评级体系,对借款人进行市场细分,以此作为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
2.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防范管理和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制定一套严密、详细、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第一,根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内部评级模型的相关数据制定贷款风险资本配置和信贷组合计划,确定业务发展方向、比重以及发展节奏和进程,避免贷款政策管理失误带来损失。
第二,加强贷款流程全过程管理,从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分析相关风险点,落实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业务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解决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的导向机制;强化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资产的实际损失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在组织结构上,可以逐步实行审批官和风险控制官派驻制,实现审贷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保证贷款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成立专门审查审批中心,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培养优秀的专业化审批官和风险管理官,提高管理专业水平。
第四,加强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质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结果可能越准确,为较好预防和控制信用风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4]。
3.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预警系统,防范市场和政策风险
房地产业是一个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性的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并反过来给宏观经济以强烈的作用,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为了防范市场系统性和政策风险,建立预警模型对宏观经济指标、产业经济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分析,对房地产市场及整个社会经济环境进行预测,及早做出反应,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预警系统构建完善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风险预警的数据库,从各个方面取得数据,不断积累和完善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模型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发合适的风险预警模型,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对预警区间、警戒线以及指标权重、概率密度函数等设置合理参数;三是建立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对风险预警系统显示的潜在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化解。
4.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利率风险会逐步显现,商业银行在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开发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利率根据市场利率的不断变化而作周期性调整,利率调整周期可以是1个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与我国现行的浮动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周期性的利率调整将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存贷款期限的匹配状况,把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上升的风险转移给借款人,同时也把由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下降的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
第二,开发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是指在抵押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还贷期限内,贷款利率固定不变的抵押贷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模式下,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部分的利率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能够通过获得固定利率资金来源与贷款相匹配,如发行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互换等,可以避免相应的利率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第三,套期保值,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正逐步开放,商业银行可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实行套期保值进行利率风险管理,通过市场交易抵补资产负债由于利率变化导致的价值变化,如可用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交易所期权进行短期利率风险管理,用银行间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和双限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进行长期利率风险管理。
第四,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交易的二级市场,通过该市场商业银行可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形成债权出售,换取贷款资金或流动性高的短期债权,提高流动性。
5.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转移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贷款保险机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目的在于规避或分散三类风险,一是房屋毁损的风险,二是贷款的信用风险,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我国目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构层次和险种均较单一,银行信贷风险和保险机构承保的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没能合理划分,亟待通过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来解决,在保险品种上,可以开发与消费信贷相关的财产险、失业险、人寿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保险品种,在保险机构上,可以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抵押贷款保险,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档住房提供商业性专业保险公司抵押贷款保险业务。
第二,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短贷长”的矛盾使商业银行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存短贷长”的矛盾[5]。我国2005年12月开始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随着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推广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品种的丰富,可以适时推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所承受的风险。
6.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法律制度环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立法支持。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环节均有法可依,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鉴发达国家个人信用管理的经验,如美国的消费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报告法》、《诚实信贷法》、《诚实借贷法》、《公平信用结账法》、《信用卡发行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法》等[6];同时改善法律执行环境,建立处置银行抵押资产的小额债权速审法庭,减少繁杂手续和环节,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处置成本,提高处置的效率。

D. 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中存在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集中表现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方(债务人)难以履约还款或不愿意履行债务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务人不能如期足额偿还借款而造成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信用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也是主要业务。银行是社会的信用中心,也是信用风险的集中地。因此,在现代信用经济条件下,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比较突出的风险,而且信用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中。巴塞尔委员会对市场风险的定义为: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表内外头寸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按风险类型可以分为四种,分别为内部操作流程、人为因素、体制因素和外部事件。按风险因素可以分为七种类型,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员活动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问题;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的安全问题;银行维系经营的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错误;行政、交付和过程管理等。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随金融市场的开放在不断加大,流动性风险一旦加大成为流动性危机,则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失。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为复杂和广泛,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

根据贷款抵押风险分析,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风险防范。

①严格审查。对抵押物、产权关系、抵押合同和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是防范贷款抵押风险的根本措施。

对于抵押物本身,信贷人员要审查抵押物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并通过实地考察核实权利凭证所对应的抵押物(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权等)的真实性;其次,信贷人员还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抵押物,看看抵押物是否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许可,是否属于银行许可的抵押物范围。

对于抵押物的产权关系,若为共有财产(比如房屋)的必须要有其余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授权书,若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必须有其余合伙人同意抵押的授权书。若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抵押物,必须具有主管国资委和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授权证明文件;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必须根据公司章程具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授权证明文件。

对于抵押物的各类证件,信贷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要求相关证件齐备。这项要求必须根据具体的抵押物而定,比如进口汽车抵押贷款,就需要营运牌照、产品合格证、购销合同、报关单和发票等多项手续。

对于抵押合同,信贷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贷款合同的相关条件,尤其是它的附加生效条款以及借款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等。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必须覆盖贷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②做好登记备案。根据《担保法》,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及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需要依法登记,抵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因此,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必须特别注意抵押物是否需要登记才能生效。此外,还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确认贷款合同与担保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③做好价值评估。抵押物价值评估是防范抵押贷款风险最常见的手段。为此,银行首先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抵押物价值评估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抵押物价值评估工作,有条件、有需要的单位还必须建立逐日盯市制度,并且着力开展这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其次,还要加强对资产评估公司的联系、了解和评估,防止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外包出现弄虚作假的风险。再次,对于出具抵押物产权凭证的政府部门也不能完全忽视,尤其是要注意分析是否存在借款人买通政府部门关键人员而出具虚假产权证明或重复抵押等情况的可能性。

④做好资产保全工作。银行贷款的资产保全工作涉及抵押物的处置问题。在借款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银行要及时查封抵押物,保障自己作为第一受益人的权利。在处置抵押物时,要努力协调与相关利益方的关系,充分考虑处置成本、税费、贷款违约后的利息损失等,并防止抵押物被贱卖的风险。

(4)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论文扩展阅读

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不仅涉及到银行内的程序和流程,同时也涉及到银行的组织结构、政策以及操作风险的管理流程。对于机构来说,处理操作风险应该有适当的针对操作风险的政策,首先要确定这些政策,同时要把这些政策告知整个银行的人员。在这个过程当中要考虑几个方面: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治理结构,必须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向谁汇报。

在一个典型的银行案例中,应有一个单独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还有不同业务部门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即有两个报告机制,有关日常运作,向这种业务部门经理汇报;

而有关信用方面,必须向有关信用经理汇报。在银行涉及的信息当中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即获得信息的人和信息在不同层面的细节。比如董事会所需要的是一个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样信息交给所有的人。另外,信息应当是具有灵活度的,还需要有灵活收集信息的方法。

E.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哪个小点比较适合写论文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最常见的是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这类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也是初学者最好写的论文。 浅谈房产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由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又难以处置变现,而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因此房产抵押贷款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安全系数较高的抵押贷款模式,受到各家银行的追捧。然而,随着楼市的不景气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隐藏在其背后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尤其是当前我们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比重大,加之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多、专业性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不注意风险点,就很有可能产生贷款风险,因此很有必要进行分析防范,确保贷款安全。 一、 当前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点 (一)外部风险 1 、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 、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 、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 , 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 “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 、 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 ,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 、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 、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底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在现实中贷款户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余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难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贷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后往往造成抵押物无法处置。而当前社会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产证骗取贷款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某地信用社就发生借款人伪造房产证、他项权证骗取贷款100余万元的案件。 (二)内部风险。 1 、风险意识差。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2 、责任心不强。 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假证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 3 、贷后管理松懈 。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 4 、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二、 相关防范对策 1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改变认为抵押贷款无风险或风险小的错误认识,合理评估抵押贷款的风险程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贷款“三查”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努力把抵押贷款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2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加强对信贷人员、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水平。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加强分析,引以为戒,同时,加强对信贷人员有关房地产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市场评估、判断等综合能力。 3 、重视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 。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不仅要考虑借款人抵押物价值的充足性和变现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视第一还款来源,要对借款人进行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对借款人经常开展贷后检查,动态反映贷款形态,从根本上提高房产抵押贷款的质量,有效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 4 、贷前深入调查。 对于已出租的房产,一般不办理抵押,若办理则要承租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调查清楚租赁的支付方式,签订协议将房产归信用社所有时租金由信用社收取。 对共有财产,信用社应详细掌握财产共有情况,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账户设在本社,往来款项要通过本社办理,随时监督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应详细调查清楚借款人的实际房产数量,查看有无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的现象,仅有一套居住房屋的应叫其提供当信用社处置抵押物时和住房担保。 5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联系。 积极加强同房管处、土地局等登记部门的联系,防范虚假证件和虚假登记。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同以上登记部门直接联网,条件不足的可以指定专人办理登记,专人取件,交叉进行,防范制假骗取贷款或是内部作案。 6 、强化贷后管理。 加强贷后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贷后跟踪检查制度,认真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资金流向情况,以及抵押物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化解贷款风险或是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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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商业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可靠吗

1、前段时间刚刚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这里的房产前提是全额付款的,有三证(房产证、产权证、契证)的房子,名字在你的名下或者夫妻名下。介绍一下进行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希望对有用的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2、首先准备自己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丈夫或者妻子的身份证、夫妻双方的银行工资流水单、房产三证(或者已经三证合一的房产证)原件、公积金流水单等来到银行信贷窗口办理。
3、然后银行信贷员会要求你或者夫妻双方拉出自己的银行征信情况单,进行初步评估。
4、经过银行的个人信用评估后,确定你是否可以贷款,接着评估房产价格,及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房产整体价格的60%-70%,当然做为客户你也可以按照自己实际需要金额降低贷款比例。
5、信贷经理会按照银行的贷款利率(有上下浮动)还有年限和你商量,这时要签很多的合同,你千万要看清楚三个指标额度、贷款年利息、贷款年限
6、贷款年利息是有浮动的,按照实际的征信,工资流水,或者公积金流水单制定的,也可以要求信贷经理按照自己的上浮比例拿到低一点的年利息。
7、这里补充一下,在签署协议时有一览“贷款用途”最好写实际用处,还有点结婚的人,必须要双方夫妻到场,夫妻签字。
8、一般提交材料后,大概需要7-20个工作日才能发放贷款,具体时间还是要按照不同银行的规定为准~

G. 一、商业银行关于抵押贷款方面的规定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房地产抵押贷款漫画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银行的要求;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人必须依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明确表示愿以该抵押物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以房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交通运输工具、通用机器设备和工具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60%;以专用机器设备和工具,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

H. 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之中存在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厦门市住房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于2001年1月正式成立。住房担保公司是由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牵头组建的全市唯一一家专门从事个人住房置业担保的国有大型房地产专业服务机构,并于2001年底向建设部备案。2009年成为首家厦门市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办公地点分设在松柏大厦二楼和政务中心一楼C厅两处,办理与房产交易和贷款相关的一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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