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公司贷款董事担保配偶

公司贷款董事担保配偶

发布时间:2022-11-05 07:36:51

Ⅰ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为股东配偶的负债提供担保,股东会应当如何表决

谈谈我个人的看法:该股东不得就此事项表决,所以他的表决应该是无效的,但排除他以后其余股东的表决应该是有效的,只要过半数,应该是有效的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也就是说,在撤销之前为有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所以60日之内只要不起诉那就确定有效了,不需要再另外做决议。

是的,法律用了一个撤销,也就是说在决议作出以后是有效的,但同时赋予利害关系人撤销权,该决议随时因为撤销权的行使而归于无效。

Ⅱ 公司是借款人,该公司法人的配偶提供自己的房产做抵押担保,这样算第三方抵押吗

二手房屋商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第三条二手房屋贷款种类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二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二手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可在房屋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各类型房屋,包括二手住房和二手商业用房。
第三条二手房屋贷款种类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二手房屋贷款。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六条授信方式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贷款额度
二手房屋价格依据借款人所购房屋买卖合同价格或评估价格两者较低额确定,住房贷款、车库(位)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含押旧购新)额度分别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其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第八条贷款期限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所占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三)抵押房屋的房龄+贷款期限≤45年(特殊情况按照政策例外办理)。
第九条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分别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条个人二手房屋贷款实行抵押、抵押+阶段性保证、抵押+资金托管或冻结、抵押+过程控制和住房臵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担保方式。
(一)房屋抵押担保方式,指借款人以其所购房产设定抵押且在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二)抵押+阶段性保证担保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我行在抵押手续办妥前先行放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所购房产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我行收妥之日止期间,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我行员工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执行。
(三)抵押+资金托管或冻结担保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我行在抵押手续办妥前先行放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所购房产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我行收妥之日止期间,由我行对贷款资金托管或贷款资金(100%保证金)全额冻结担保方式。
贷款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托管,须符合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相关规定要求;采取借款人或卖方个人账户托管的,按照我行个人二手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且我行未取得托管银行资格的地区,分行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可办理“抵押+他行资金托管”担保方式的二手房屋贷款,贷款发放条件按照当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二手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抵押+过程控制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银行凭抵押收件收据放款。在取得抵押收件收据至我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收妥《房屋他项权证》担保空档期间的贷款风险由分行尽可能采取措施进行过程控制,担保空档期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住房臵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方式,指由住房臵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提供全程全额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将其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房产依法向住房臵业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贷款合同执行完毕后解除担保。该方式下住房臵业担保公司须按总行法人客户授信办法核定担保额度。
第十一条合作方的选择和管理,按照《《中国XX银行合作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我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对私分册(第一部分基本制度)”中对合作方的规定执行。其中,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公司或住房臵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须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且须为实缴资本。
第五章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房屋和渠道准入
我行所属分(支)机构须按照“先准入后放贷”的原则,在办理个人二手房屋贷款业务前应对所在城市或所辖区域内存量房源进行整体筛选和准入,对业务来源渠道和担保方进行准入。业务来源渠道、担保方的准入和额度的核定按《个人房屋按揭类贷款业务项目额度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房屋准入基本标准
1、产权清晰,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且能上市流通,无产权和租赁纠纷,不在市政规划拆迁、司法冻结或封存范围之内。
2、房屋处于我行有营业网点的城市市区范围内,且为区位较好、配套齐全、物业管理规范的中高档社区;商业用房须处于商业氛围浓厚区域、且为独立式隔间。
(二)房屋准入程序。分行零售业务部牵头,会同分行零售风险管理中心依据总行房屋准入标准结合本地城市区域规划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确定本行二手房屋贷款支持购买房屋的区域或小区,须报经分行零售业务主管行长和分行零售授信业务一级审批人双人审批。
第十三条贷款受理
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二)卖方应提供如下材料:
1、卖方及配偶(含房屋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供《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文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5、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最高权利机构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有关文件;
6、采用抵押担保且办妥抵押登记前须对贷款资金(存入卖方账户)冻结的,卖方同意在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开立账户并出具《卖方承诺书》(见附件)。对以完成产权过户作为放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卖方可仅提供身份证件(卖方为非自然人的,可仅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
(三)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四条贷款调查
(一)客户经理收集齐全借款人资料后,负责审定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客户经理须与借款人、卖方及配偶(含房屋共有权人)面谈,充分了解借款人基本情况及其交易、贷款用途真实性。
客户经理应重点调查如下内容:
1、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贷款调查要点”规定执行;
2、抵押品调查,包括:抵押房屋现状、房屋用途、房屋权属状况和交易价格调查;
(二)对于商业用房贷款。客户经理应根据借款人购买商业用房用途(出租或经营),对商业用房的商业氛围、经营前景、借款人从业经验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并撰写单独授信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抵押房屋评估
客户经理对初步授信审查合格的借款人,应组织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符合免评估要求的除外),抵押物价格以该房产交易价或评估价的较低者为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可不予评估
1、贷款额度在400万元(含)内且不超过本次交易合同总价40%;
2、房龄在3年(含)以内。
(二)贷款额度在400万元(含)内且房龄在3-10年(含)内的房屋,可采取预评估。
(三)如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属于上述不予评估、预评估范围的房屋价格有异议,则可要求对房屋进行预评估或正式评估。
第十六条贷款审查、审批
已实施“电子化预审批”模式的分行,通过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电子化预审批模块,实现信息联动,在电子化预审批模块通过后,由我行客户经理完成贷前调
查程序,并在确认客户资料与系统信息一致后进入审查审批环节。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1。
未实施“电子化预审批”的分行,客户经理经过贷前调查和风险分析,在个贷系统内录入贷款申请信息,并在《个人贷款业务调查表》上签署明确意见,交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授信材料进行整理,按零售授信中心对授信审核流程的要求提交贷款,实现贷款审查审批。
审查、审批通过后,我行对合作中介提供《按揭贷款承诺书》(附件2)。第十七条签订贷款合同、落实放款条件。
(一)审批通过后,根据终审批复意见,通知借款人、卖方、担保人当面签订相关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本,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易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取得产权过户收件收据和房产交易完税凭证后,须将上述单据送交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或分行集中指定产权经办人员在取证日与买方一同或接受借款人的委托直接从房管部门领取借款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采取凭过户收件收据放款的,客户经理或分行集中指定产权经办人员还须参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直接从房管部门领取产权过户收件收据和房产交易完税凭证,保证交易过户真实。
(三)客户经理应办妥抵押财产的保险、公证等手续。相关要求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十八条放款条件
贷款发放前,客户经理或抵押登记人员须根据审批意见落实相应放款条件。
(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收件收据和房产交易完税凭证(地方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在领取转移登记到借款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环节履行纳税义务的地区除外);或
(二)取得转移登记到借款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或
(三)取得抵押登记收件收据;或
(四)取得房屋他项权证;
对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独立存在且房地产权属登记须分别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的区域,分行在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风险可控情况下,可采取上述任一种放款条件。
抵押+过程控制担保方式的放款条件为:取得抵押登记收件收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Ⅲ 公司找担保公司做的贷款,贷款人配偶也需要一起签字,对配偶有什么风险

银行现在做对公贷款除了抵押担保质押之外,一般都需要股东和法人代表签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这就是说一旦出现违约风险除了抵押担保质押方式来保障偿还银行本金利息外,如果不够还需要签署个人连带责任的股东和法人的个人资产来做偿还。但是很多个人资产难以划分或者处置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知晓同意才行,这就规避了银行可能会碰到的在处置个人资产时配偶一方因不知情产生的抗辩,实际上是银行保障自身利益降低法律风险的一种措施。
如果你老公公司无法按时还本付息,首先是担保公司做偿还,如果担保公司拒绝偿还就要走法律途径了,理论上是需要你们共同财产来偿还的。

Ⅳ 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股东配偶需要负连带责任吗

需要承担该笔贷款的连带责任。
说实话,当初要求股东配偶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就是避免因借款人的假离婚而转移资产,以逃避还款义务。你们就算是确因客观因素真离婚了,但股东原配偶因其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法律文书,使其在担保公司追偿时不可能免责。
股东与其配偶后来签署的免责协议,对于担保公司的连带保证协议来说,是无效的。因为股东配偶与担保公司签署的反担保连带保证协议在前。

Ⅳ 公司向银行贷款法人和股东配偶是否要签连带担保

亲,银行会审查公司的情况,然后视情况会要求公司的经营者(一般是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然也有可能会要求其他参股的股东也作出类似的担保。

Ⅵ 丈夫借款妻子担保合法吗

一、夫妻双方能不能为彼此借款担保
贷款申请中,夫妻是不可以互相担保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如夫妻互相担保就等于申领人为自己担保,形成假保,属于无效担保。夫妻可以做共同还款人,担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
贷款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1、与本案资金牵连,仅存在担保关系;
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人生自由权;
3、具有代偿清贷款的能力;
4、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
5、离退休人员不能进行担保,贷款地以外的外籍人士不能担保。
6、国家机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不能为它人担保;
二、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哪些情况下担保无效
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标的: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担保。担保法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3、特别情形:如违反《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的担保。如果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是由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作出的,该担保合同无效。此乃强制性规范。
4、对外担保的特殊规定:《担保法解释》第六条所列的5种情形,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Ⅶ 公司贷款法定代表人的配偶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外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Ⅷ 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法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另一方是否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问题中的法人是谁?公司才是法人,你说的是法宝代表人吧?
如果法宝代表人以个人名义为公司贷款提供了担保,夫妻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有处置自己那一部分的权利,没有处置另外一方部分的权利。就象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产,没有另一方的同意,单方面是没有处置权的。

Ⅸ 以公司名义贷款,担保人必须是法人夫妻两个吗

如果公司盖章了,那么公司可能会承担还款责任。你老公是否承担责任还要看公司的性质。建议带详细资料与律师面谈。
夫妻双方贷款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如果银行有要求的,应当提供担保人。其中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记得点亮采纳哦,谢谢啦!

阅读全文

与公司贷款董事担保配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和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帮忙办理 浏览:962
贷款利率百分之五点四 浏览:19
银行短期贷款哪家利率低 浏览:860
农行存折单上有贷款 浏览:990
两万的流水能贷款多少年 浏览:428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怎么计算器 浏览:255
买房贷款选择兴业还是农行好 浏览:209
骏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钱 浏览:191
长沙办贷款公司 浏览:602
买房贷款要父母工作 浏览:588
二手房先过户再贷款么 浏览:478
公积金贷款了还可以还月供吗 浏览:64
信用卡贷款用别人的手机号码 浏览:365
光地抵押贷款 浏览:545
农村起屋可以贷款吗 浏览:58
石家庄小额贷款qq群 浏览:328
最新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钱 浏览:363
住房贷款要拉几个月银行流水 浏览:337
买房子贷款流程流水 浏览:208
婚后贷款买车流水 浏览: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