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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2-08-11 00:48:46

Ⅰ 信用社主任的述廉报告怎么写

信用社主任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xx,男,现年xx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xxx信用社主任职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带领xx信用社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计划,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发展为第一要务,服务三农为己任,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从严治社为保障,以增效为目标,外树形象,内抓管理,找准定位,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扩大宣传,改进服务,较圆满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积极改善工作作风。
一是按上级安排积极开展内部员工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考核等一系列活动,促进业务大发展;二是抓模范带头作用不放松,做到思想自律。做好班长,带好一班人,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奉献”,并在内心深处不断提高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重要意义认识,筑牢思想防线,时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加强思想道德学习,引导和带领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讲操守,重品行,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杜绝以贷谋私、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到言行自律,一切照章办事。五是注意搞好同志间的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与同事真诚相待,和睦相处,努力营造人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能够得到发挥的工作氛围。
二、与时俱进、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了联社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联社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1、各项存款稳步增长
截止2014年底,我社各项存款余额已达76285万元,较上年增长9030万元。
2、及时调整信贷投向,支农力度不断加大
截止2014年底,我社各项贷款余额达3242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666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28130万元。
3、不良贷款实现“双降”,资产质量不断提高。
截止2014年底,我社不良贷款余额为6063万元,当年盘活不良贷款365万元。
4、增收节支扎实有效,经营效益再创新高
2014年,我社共实现各项收入256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556万元,中间业务收入9.8元。各项支出1864万元,账面盈余702万元。
5、社风社貌得到改善,实现全年安全经营无事故。
我奉行的宗旨是: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不求创造经验,但求卓有实效;不求人人如意,但求无愧于心;不求个人名利,只求员工利益。
(二)工作中实施了以下措施:
(一)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开创支农工作新局面
1、大力组织存款,确保支农资金足额供应。一是抓住机遇,吸引农村闲散资金,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立足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积极做好揽储工作,挖掘农村储源,巩固农村存款阵地。二是以心换心,长期支持镇上的骨干企业,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适时投放贷款给以支持,赢得了企业的极度信任。三是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增强资金实力。从年初新币兑换开始,我社同志就积极走访xx当地的存款大户,充分利用新币资源优势,吸收存款。
2、创新贷款方式,满足农村合理资金需求。继续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完善小额农贷的后续管理。通过提高授信档次和授信额度,支持诚实守信的农户,对不守信用的则给予降低授信额度甚至取消小额信用贷款资格。切实保证农户能够及时购买生产消费所需的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保证了地方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3、拓宽信贷领域,推进地方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积极帮助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同时,针对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的实际,通过提供资金注入活力,支持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运输等行业,在提高企业和个体户效益的同时,还解决了附近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
(二)树立效益兴社观念,巩固和扩大增效成果
1、新增贷款坚持以农业为主,既体现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又确保了贷款质量,使我社的利息收入新增了一块较为稳定的来源。全年共实现利息收入2556万元。
2、大力开展中间业务,靠创新增效。今年以来趁省联社大力发展卡业务开展消费有礼活动之机,积极向广客户广金燕自助通、POS机具、短信通知业务等。在卡业务大发展的同时,完成中间业务收入9.8万元。
3、努力盘活沉淀,靠清收增效。由于我社不良贷款占比较大,把增加财务收入的重点确立在清收沉淀贷款利息上。按照“本息兼顾,利息优先”的原则,明确收息目标和任务,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岗到人,加大对收息责任人员的挂钩力度,严格按月考核,按季兑现,以压力促动力,迫使员工按时完成。
4、加强费用管理,靠节支增效。对水费、电费等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赔,节约归社,并每月对包干费用运用对比法定期进行认真分析,对增加额度较大的项目查原因,堵漏洞,做到了管理到位,监督到位。
(三)实现不良贷款双降,提高我社资产质量
1.摸清底子,全面普查辖内贷款情况。一年来,我社由领导挂帅多次组织全社信贷员趁农忙时节下乡,深入农户、个体工商户走访调查,逐笔落实已发放贷款的真实性,对即将到期的贷款发放贷款到期通知书,对已形成不良的贷款找到责任人,真正将辖内的贷款工作澄清理顺,落到实处。
2.多措并举,日常清收不放松。年初,我社就成立组织,制订方案,把清收任务落实到每个员工,并与个人收入部分挂钩。一边实行责任清收,对逾期多年的贷款,限令放款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对未及时收回的,在放款责任人工资中扣收;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将欠款户贷款公诸于众,宣传借债还钱的道理,迫使拖欠户、赖债户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自觉还款。
3.严肃纪律,防止新增贷款产生沉淀,我社在调整信贷规模的同时,严格做好信贷的管理工作,贷款发放实行审贷分离和逐级审批制度,贷款责任人对贷款的收回负有终身责任,严格期限管理,要求到期收回,否则追究贷款责任人的责任。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新增贷款产生沉淀,防范了信贷风险。
(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避风险防范案件
1.认真重视市办及联社全员合规上岗活动,认真组织每位员工全面系统学习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办理每一笔业务,严守操作规范规避操作风险,增强工作责任心控制差错率。
2.坚持省联社“四项制度”,配合联社的全辖人员大调整工作,建立职工岗位轮换卡档案。在调整前后,认真妥善安排岗位交接,严格离岗审计,争取通过轮岗检查问题暴露问题并处理解决问题。
3.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一是认真开展常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尤其是人员调整前后,加大检查频率,确保经营活动安全合规。二是做好专项检查,如对重要空白凭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各项内控制度的专项检查, 促进了我社内部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三是时刻关注职工思想动态,对员工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不断强化安全保卫意识。一是提高全社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防暴预案演练,结合系统内外典型案例,对员工进行社会治安形势和法规、法纪教育以及警示教育,使员工认识到遵守安全保卫制度就是爱惜自己的生命,从而做到警钟长鸣,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二是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加强节假日的值班守卫,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检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确保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到实处。
(五)集中培训学习,强化员工业务素质
1.合理安排,创造学习氛围,掀起学习热潮。年初,我社就制定了本年度员工的学习计划和日程安排,规定各网点内部人员定期组织学习讨论活动,信贷人员定期集中学习。并积极配合联社开展全员学习活动,做到每周学习两次考试一次,学习有笔记,考试有收获,共同讨论,共同提高。
2.以考促学,以考带学。以联社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出纳会计操作规程考试、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安全技能比武为契机,用考试带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用考试检验员工的学习效果。
3.强化业务技能训练。我社坚持每季组织内部职工进行一次业务技术比武,根据业务技术比武的结果优胜者给予奖励。10月初,我社抽出业务骨干进行业务技能特训,参加联社技能大比武,使广大内部职工的练武积极性空前高涨。为了更好提高内部核算质量,我社还每季组织一次内部进行帐证展评,针对制作凭证的八大要素及帐务记载标准严格要求,达不到标准者要求及时整改,使账务核算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六)塑造良好信合形象,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1、不断提高柜台服务质量。面对同业间的差距,扬长避短,以为客户提供优质文明服务为切入点,从提高服务水平、转变服务方式入手,进一步提高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推行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以质优、文明、高效、快捷的服务嬴得了客户的信赖,提高了信用社市场竞争实力。
2、开展送贷上门服务,把信贷资金送到农户手中,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并取得了农民的支持和信赖,密切了社农关系,增强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的群众基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发展不均衡。(1)存款结构不合理(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过大,对公储蓄存款占比低);(2)受制度制约和地域经济特点,贷款投放难度增大。(3)新业务进展缓慢,与各项业务开展不成比例;二是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现象。对各种制度、文件学习,不够深入,自学的多,集中的少,效果不明显,执行上也存在一定的出入。三是处理日常事务多,深入乡下与贷户、存款户交往少、沟通少。
新的一年,我社将紧紧围绕联社的工作部署,实干加巧干,争取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1、继续大力揽储,努力挖掘新储源,增强资金实力。
2、立足改革,继续加大支农力度。对骨干企业、支柱产业、龙头项目,特别是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支持。
3、努力增收节支,费用开支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指标范围内;完成上级核定的利润指标。
4、继续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
一年来,自己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都与联社领导的关心帮助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克己奉公、恪尽职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和同志们同甘共苦,为创造一个实力增强、效益提高、经营稳健、快速发展的信合新明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Ⅱ 关于贷款

一、金湖县农户小额贷款发放管理情况金湖县地处江苏省中部,为农业大县,全辖农村信用社服务11个镇,118个行政村,72000多农户,已全部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到2003年末,共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证44800多本,发证面超过60%,小额贷款授信额度上限为8000元,“一证通”授信一般在10万元以内。年末,全县小额贷款余额为15332万元,比年初净增9486万元,占农业贷款的比例为27%;小额贷款涉及31600多农户,占总农户的43.9%,占领证农户的77%。2001年以来,全县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到期本金收回率分别达100%、99%、99%,目前小额贷款逾期额为119万元,不到总贷款的2%。逾期贷款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农民外出打工、贷款约期与生产周期不够衔接、受自然灾害和市场行情影响导致经营亏损等形成。该县农村信用社在小额贷款发放管理中,明确“立足农户,面向社区”的定位。坚持“三优先、四确保”的原则,即入股社员贷款优先、农业贷款优先、农户贷款优先,确保授信贷款满足供应、确保手续方便快捷、确保支付方式灵活、确保利率政策兑现。在管理上,建立三项管理机制:一是分片包干,建档到户,台帐监测;二是分层授信,社村合作,联合评定;三是分清责任,按期考核,确保效益。在推进模式上,注重“三个结合”:即与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与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相结合。通过推广小额贷款、农村信用工程,基本达到党政、农民、信用社三满意。由于定位准、措施实,使金湖县农村信用社经营与发展走向良性轨道。一是业务发展速度加快。该县农信社2003年各项存款、贷款分别较上年净增9300万元、14328万元。二是信贷风险不断分散,不良贷款实现“双降”。2003年末,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5359万元、不良贷款率为13.3%,分别比上年下降950万元和6.2个百分点。三是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提升。推出小额贷款的第一年就实现扭亏为盈,2002年、2003年分别实现利润320万元和610万元。四是社会效益显著,基本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密切了社政、社农关系,改善了信用环境,缓解了农村基层社会矛盾,加快了农村奔小康的进程。二、推进发展小额贷款过程中的障碍和问题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实践,小额贷款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从金湖县农村信用社实施情况看,在继续推进和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障碍和困难是:1、农村信用社资金不足是制约小额贷款持续发展的瓶颈。农村信用社由于结算、网络等竞争手段的制约,导致农村资金严重外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组织资金难度大,成本也较高,绝大多数联社存贷比都超过75%,比例超出100%的也为数不少。尤其在春季农业生产资金需求量较大,组织资金储源较少时,矛盾更为突出。2、少数乡镇干部对小额贷款认识有误区,产生人为梗阻现象。不少乡镇政府只是热衷于帮助农民取得贷款,解决农民的资金困难,部分村组干部向不需要贷款的农户借证贷款,或私借公用,加大了信贷风险,影响着农村信用社支农热情和发展后劲。3、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和信贷力量薄弱是小额贷款持续发展最大难题。农村信用社现有人员素质决定了信贷管理水平低下,少数基层社主任、信贷员发证前审核把关不严,贷后检查清收不力,是小额贷款管理的潜在风险。目前,大多数基层社连主任在内只有2-4名信贷人员,每人要分工负责1-4个村,600-1500农户,难以适应付小额贷款“额小、面广、业务量大”的管理需要。4、激励保障机制缺失是小额贷款推进缓慢,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农业是弱质产业,投入大风险高,对自然条件依赖性强,潜在风险较大,而小额贷款成本大、业务量集中,但国家对农业、对农村信用社相关配套和优惠政策没有到位,小额农贷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三、小额贷款发放管理过程中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第一,农户资金需求层次的变化与小额贷款的额度界定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农民生产方式、经营理念已发生显著变化,对传统农业的资金需求已经减弱,在扩大生产、消费、教育、住房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大量增加。在农产品加工、购销、规模养殖、运输、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二、三产业的资金需求,已大大超过小额贷款业务所核定的贷款额度,现行的小额贷款必需重新定位。第二,农户贷款结构性供求矛盾比较突出。一是种养大户、购销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拥

Ⅲ 信用社问答题02

1、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答: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724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11.6%;各项贷款余额1958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11.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861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6%。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2、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增加收入,需要在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增加投入。其中资金的投入在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资金投入主要是三个渠道:一是农民自己对生产活动本身的投资;二是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其他有关补贴;三是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在这三个方面,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在60%以上。而统计数字表明,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中,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占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已达到90%。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9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大力推广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等评定活动,大大简化了农民贷款的手续,方便了农民贷款,也使农民的贷款面有了很大提高,困扰多年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至2003年年末,全国有32 225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机构总数的94.8%,有18 553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占机构总数的54.6%。2003年当年,全国有6 217万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64%,占全部农户数的28%。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大量撤出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凸显。

3、为什么国务院决定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答: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多年来尽管在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在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在发展中逐步予以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以来,国务院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国务院领导同志也亲自考察农村信用社工作,并作重要指示。2003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强调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南北差异较大,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很不一样,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研究论证了很长时间,并且也在局部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如何因地制宜地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如何选择确定适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的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等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试验。特别是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两个重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责权利关系的调整,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积极慎重、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国务院决定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试点,在认真实践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5、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做好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原则。农村信用社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无论其所有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如何改革,其经营的方向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都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的增产增收。偏离了这一方向,就背离了改革的宗旨和目标。
(2)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改革试点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产权制度设计、组织形式选择等方面,不搞“一刀切”,而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实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3)要坚持按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向进行改革。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金融机构之一,五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必然留有较重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更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通过改革,要明确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发挥省级人民政府、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信用社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6、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因地制宜地确定信用社的组织形式:一是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二是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三是其他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市)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四是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2)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国家银行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对信用社的监管,从而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为有效实施对信用社的管理,试点地区可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
(3)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为帮助消化信用社历史包袱,促进改革试点的顺利开展,在防范道德风险前提下,对试点地区的信用社,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
(4)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改革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信用社通过改革建立自身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而政策扶持的目的,也在于通过帮助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轻经营负担,通过“花钱买机制”,使信用社能够得以轻装上阵,转换经营机制,从而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的功能,为支持“三农”提供更好的服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Ⅳ 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十三条 国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财政出资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应当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经营主体服务。

农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法律依据:《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第三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Ⅵ 河北省信用联社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始终围绕“以改革促发展,抓管理求稳定”这一中心,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依法稳健经营,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创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信合发展之路,为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4 年 6 月 10 日,全辖各项存款突破 2000 亿元大关,余额达到 2001 亿元,较年初增加 171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 1304 亿元,比年初增加 119 亿元,存贷款余额均居全省各金融机构之首,已成为全省存款数额最多,资产规模最大,营业网点覆盖面最广,服务最贴近农民的金融机构,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增添了无限生机。

2000 亿元存款 河北信合异军突起

河北省共有地(市)级农村信用联社 3 家,县(市)级农村信用联社 153 家,农村信用社 2858 家,信用分社及储蓄所 1790 家,信用代办站 32067 个,干部职工 44690 人,网点遍布全省城乡,是全省网点覆盖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他们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大上存款,增资扩股”的发展目标。从领导班子入手,更新理念、明确目标、精心谋划、大力组织存款,扩大资金实力。

原省信合办每年都制定存款增长计划,各地信用办、信用联社根据当地实际,分别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资金组织工作的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和具体措施,抓住国家加大对“三农”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农村营业网点撤并等大好时机,组织各基层联社、信用社拉开了宣传大幕。他们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户外媒体,广泛宣传各项金融政策,塑造了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社会形象。全省城乡还开设了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宣传站、咨询台,万名信贷人员背包下乡,走村入户,张贴标语,到田间地头散发资料,解答咨询。仅 2004 年上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先后出动宣传车 26000 多台 ( 次 ) ,张贴和散发宣传材料达 10 亿份(条),解答群众咨询 2.9 亿人次。

同时,全省各地农村信用社积极采取各种形式的柜组承包,绩效挂钩考核制度,大规模、全方位开展资金组织工作。石家庄市农村信用联社强化服务、竞争意识,确保存款增长,截止 2004 年 5 月底,该社各项存款已达 339 亿元,比年初增加 18 亿元。沧州市农村信用联社,不断完善改革用人机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内部管理和内控措施,加速电子化建设进程和企业文化建设,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连续四年盈利的地市级联社。到 2004 年 5 月底,该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已达 202 亿元,比年初增加 12 亿元。一直被亏损困扰的唐山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坚持“安全为本,效益立社,夯实基础,稳中求进”的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在对劳动用工、信贷、财务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的基础上,狠抓规模化管理,在减亏增效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到 2004 年 5 月底,该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 248 亿元,较年初纯增 25.2 亿元,同比多增 14.06 亿元,共实现利润 3553 万元,同比增加 1925 万元。

全省各地农村信用社瞄准劳务输出、个体经商户、农村种养殖大户等特殊客户群体,努力满足他们对存款“安全、方便、获益”的需求,将他们手中大量闲置资金吸收到农村信用社。保定市唐县农村信用联社掌握了本县外出务工人员多、收入高的信息后,多次派出得力人员到北京、山西等地,与工程队、包工头联系,通过提供周到、方便、细致的服务,将全县 10 余万人的务工收入引存到信用社,仅五个月此项就增存 5000 多万元。

全省农村信用社在不断巩固和完善传统业务的同时,加强硬件建设,大胆创新服务手段,实现了金融服务的新突破。大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结合当地实际不同程度地开办了代收国(地)税、移动电话费、水电费、网通话费、代理保险、代发工资等一系列中间业务,增加了营业收入。部分地(市)与当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信用社积极开展合作,开办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网上银行的代理业务,扩大了省辖特约电子联行网点覆盖面,部分开通了地、县范围内通存通兑业务,不仅大大加快疏通了支付结算体系,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综合竞争力。截止 2004 年 6 月 10 日,在全省 11 个地市中,已有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沧州等五个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分别突破了 200 亿元。存款的大幅增长,不仅壮大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为加大支农力度筹集了充足的信贷资金。同时,也标志着肌体健康丰满的河北农村信用社已经驶入了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金融劲旅和不可缺少的支农生力军。

服务“三农” 努力打造“信用工程”

全省农村信用社坚持定位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2002 年,河北省信合办结合全省实际出台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实施方案》 , 要求各级信用合作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推广、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自身的工作自觉性,切实提高全员对这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为真正解决农民贷款难,信用社放贷难的问题,他们依靠地方党政领导,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并将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作为“推广、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层层下发文件,相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辖内“推广、创建”工作的开展。同时,把信用户的评定、信用村(镇)的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的工作目标和政绩考核管理。健全并完善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供给机制,实施了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调动了员工发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全省县、乡、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并面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面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际,面对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努力实现农户小额贷款向小额信用贷款转移,实现从以粮食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效农业转移,实现从单一的种养业向生产、生活的多元化需求转移。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的防范风险手段,建立了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监督机制,强化了审计、稽核部门的监督功能,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稽核。根据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期限、对象和投向不同确定风险系数,建立预警机制,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了风险预警和防范,有效控制了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

2003 年,河北省信合办依据省财政厅、省教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及相关要求,出台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全辖当年发放助学贷款 3817.5 万元,帮扶贫困学生近 8000 名,产生了很大反响,也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省“推广、创建”工作的开展。

全省信合员工发扬“背包下乡,走村串户”的光荣传统,起早贪黑,顶烈日、冒严寒,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到田间地头,走村串户开展摸底调查,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张榜公示,核发资信证,上门发放贷款。实行地、县两级领导成员包片、包村,信用社、站员工包户制度,他们将“推广、创建”工作与清非工作相结合、与吸储揽存相结合、与增资扩股相结合、与资信证年检相结合、与评先创优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信用社资金实力、办社方向及利润返还、股金分红等优惠政策,帮助农民算经济账,促使社员、农民到信用社入股、存款。他们还坚持把好村级领导班子关,把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关,把好农民科技兴农意识关,把好信用关系和信用基础关,把好农民自愿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定一个,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一刀切”。从而使这项活动搞得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

随着全省“推广、创建”工作开展的不断深入,原省信合办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积极引导,并将这一工作作为一项“信用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展开。沧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早在 1999 年,就开始了以小额贷款《资信证》为载体,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为目标的“进万家门、知万家忧、解万家难、助万家富”的信用工程创建和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活动。 2002 年,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又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广和创建工作的意见措施,自己编印了《信用工程创建专刊》,创办了《沧州信合》报,极大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截止 2003 年 5 月,该市共发放《资信证》 42 万份,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2.05 亿元,辖内 321375 个农户挂上了金光闪闪的“信用户”牌, 1475 个村树起了象征荣誉的“信用村”碑。该市大徘徊村原是个传统的农业村,农民苦于没路子,又缺乏资金,全村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信用社会同村班子成员,共同分析村里的发展现状及自然条件,奔波于吉林、黑龙江等地考察,选准了风险低、市场好、见效快的肉牛养殖业。信用社在该村召开了现场贷款营销会,农民凭资信证与信用社现场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直接划入农民专户保存,农民可现场领牛。只需交纳一定的饲料费和饲养费,交给技术实力雄厚的养殖公司代养,省心又省力。目前,该村肉牛存栏多达 300 余头,靠养牛改变了村里贫穷落后的面貌。衡水市农村信用联社作为全省开展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工作较早的地区,他们制定并实施了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和考核办法,将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证和小额信用贷款作为全年经营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收到很好效果。到 2003 年 5 月末,该社已在辖区内 80% 的村、 30% 的农户中,发放贷款证 36.5 万多本,累放小额信用贷款 5.55 亿元。阜城县在农村信用社支持下,已发展精品果园 10 万余亩,优质抗虫棉 9 万亩,新增优质小麦、高淀粉玉米 10 万亩,新增西瓜种植 3 万亩,支持獭兔养殖户 6000 户。仅 2002 年的全县农业产业化收入就达 4.5 亿元,农民收入增加 860 元。

“信用工程”如一缕春风吹绿了河北大地,激活了一方经济,一本本资信证为农民架起了致富的桥梁,一笔笔饱含信合人深情的小额贷款撑起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蓝天。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促使了农村信用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加深了地方党政、信用社与农民之间的鱼水关系,加速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使得全省农村信用社获得了较好效益。到 2004 年 5 月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已达 40.7 亿元,较年初增加 5.9 亿元,全省有 90% 以上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共有 200 多万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先后评出信用村 4291 个,占全省行政村的 8.7% ;评出信用乡(镇) 49 个,信用户达到 248.8 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 18% ,贷款证的发放量已达 248 万份。国家及人总行、银监会的有关领导先后来河北考察指导,称赞河北省的推广和创建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此也分别作出指示,充分肯定了农村信用社系统实施了一项了不起的工程。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牢记服务“三农”的宗旨,大力促进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他们瞄准市场,把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作为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来抓,将信贷资金投放重点放在优先支持“两高一优”农业及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上。积极支持以自然资源优势、地理位置优势的项目及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支持下,全省已形成以蔬菜、药材、花卉、果品种植以及奶牛、羊、瘦肉型猪等为主要种养项目的绿色生态种植基地 1000 多个,扶持种养大户 10 万余户。至 2004 年 5 月底,全省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为 680.2 亿元,比年初增加 65.6 亿元。有效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了全省“绿色农业”的发展,拉动了经济平稳增长。

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的实际,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加大对农牧渔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优先支持;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守信用的农村“能人”优先扶持;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工作中,既扶优扶强,又扶困帮贫。据不完全统计,唐山、承德、邯郸的矿业;衡水、张家口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沧州的管件基地建设;承德的旅游业开发;保定的石刻业几乎都有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注入。巨额的资金投入,为河北农村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无限生机,实现了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的目标。

为简化贷款手续,及时满足农户、个体私营企业贷款需求,他们采用有价证券质押和不动产抵押以及联户联保贷款的方式,采取“建立档案、完善手续、一次核定、限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解决了一些规模较大的种养户和企业的贷款难、手续多、等待时间长等难题,做到了及时、快捷,深受农民欢迎。

Ⅶ 农村信用社创业贷款限额是多少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具体规定你看下: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定价可归纳以下五种类型:

1、政策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些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民创业担保基金贷款中的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这类贷款都执行基准利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的比重较低。

2、效益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般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农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来源。

3、竞争型定价: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域内的黄金客户,是农信社主动营销的贷款,这类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结算量较多,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这类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优惠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以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单质押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在农信社入股资金远远大于贷款金额的等,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过20%,属于俗称的“优惠利率”。

5、市场型定价: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随市场行情变化而随时调整,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入。
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有什么规定?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和安排次序是:
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
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怎样核定的?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评定信用等级和额度时要根据当地信贷人员或有威信的社员代表、村民小组的意见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评定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核定不同的贷款额度,每年核定一次,最高额度20000元。

农户资信评定分为几种信用等级,其等级标准是怎样?各等级信用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农户资信评定等级的标准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1、“优秀”等级的标准是:
⑴目前无欠贷款或已还清所有到期贷款。
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
⑶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
2、“较好”等级的标准是:
⑴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已欠贷款余额在3000元以下,能按期交清利息。
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
3、“一般”等级的标准是:
⑴家庭有基本劳动力,农户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
⑵已欠贷款以额2000元以下,不拖欠上年利息。
4、“较差”等级的标准是:
⑴家庭有基本劳动力,但不善于经营管理。
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左右,欠贷款余额在1000元以下,并且未能交清上年利息。
5、各等级的信用贷款额度:“优秀”为20000元,“较好”为10000元,”“一般”为5000元,“较差”的暂不发信用证。

农户领到贷款证后,应如何办理贷款?

答:农户领到信用证后,需要贷款时,可凭贷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信用社办理贷款,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一次或多次发放贷款,或由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贷款利息从发放贷款立借据之日起计算。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有何规定?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而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每月(季)结息一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否实行户主制?此外还有哪些规定?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实行户主制,一户只能申请一个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证,此外还有以下规定:
1、农户不得冒用他人姓名贷款以及跨区多头贷款。
2、贷款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如有发现,即取消小额贷款资格。
3、贷款发放后,农户应自觉接受信贷员的咨询,或检查认真执行借款合同的规定,不得随意拖欠贷款本息或转移贷款用途,如有违反,信用社可停止发放新贷款,并强行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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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国家关于农民小额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颁布日期】 19990721

【实施日期】 19990721

【章名】 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和加强农村
信用社支农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的作用,总行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辖地区执行。

各分支行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并切实加强监管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要制定具体落实办法,以方便社员、方便农民,解决
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要抓紧组织实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关情况,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总行。

附件: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
,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
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
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第三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
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
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章名】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条 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借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
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第六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

(三)农机具贷款;

(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章名】 第三章 资信评定及信用额度

第七条 信用社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小组由信用社理事长、主任
、信贷人员、部分监事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 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
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
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第九条 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①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
不良记录;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资金占生产所
需资金的50%以上。

“较好”等级的标准是:①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
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①家庭有基本劳动力;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
款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核定,最高额度由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
县(市)联社商定。

【章名】 第四章 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条 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
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
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 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
台账。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
准。

第十二条 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
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
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章名】 第五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
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
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章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
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行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Ⅸ 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限额是多少

“优秀”等级户贷款限额:单户累计贷款余额控制在8000元(含8000元)以内;“较好”等级户贷款限额:单户累计贷款余额控制在5000元(含5000元)以内;“一般”等级户贷款限额:单户累计贷款余额控制在3000元(含3000元)以内。

超过上述限额以外的贷款,根据贷款需求按照抵押或质押方式办理。

Ⅹ 安徽农村小额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和加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总行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辖地区执行。
各分支行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并切实加强监管。农村信用社县联社要制定具体落实办法,以方便社员、方便农民,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要抓紧组织实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关情况,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总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第三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条 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借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第六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
(三)农机具贷款;
(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第三章 资信评定及信用额度
第七条 信用社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小组由信用社理事长、主任、信贷人员、部分监事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 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第九条 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①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不良记录;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较好”等级的标准是:①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①家庭有基本劳动力;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核定,最高额度由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县(市)联社商定。
第四章 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条 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 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 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行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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