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说明
法律分析: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
法律依据:《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第一条 制度说明(一)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依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发布)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涉及三类统计报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和汇总类报表。采集类报表由本制度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辅助类报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汇总类报表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采集类报表和辅助类报表汇总生成。采集类报表包括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四张报表。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辅助类报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可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从征信系统中查询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数据,并以此生成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的相关数据。汇总类报表为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该表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生成,主要反映涉农贷款的各层次构成情况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情况。
Ⅱ 针对县域以下涉农贷款的财政补贴有哪些
财金[2010]116号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山西、新疆、甘肃省(自治区)财政厅,财政部驻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山西、新疆、甘肃省(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我们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政策,相应修订了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支持“三农”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年度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是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辖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金融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平均余额,是指县域金融机构该年度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季度数。如果金融机构(网点)为当年新设,则贷款平均余额为其设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
第三条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
市场运作,是指涉农贷款发放工作遵循市场规律,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风险可控,是指县域金融机构在增加涉农贷款投放的同时,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有效控制风险。
管理到位,是指财政部门规范奖励资金的预决算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
第二章 奖励条件和比例
第四条
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
第五条
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东、中、西部地区划分标准按照《关于明确东中西部地区划分的意见》(财办预[2005]5号)规定执行。地方财政分担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确定地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
第六条 财政部可以根据奖励政策实施效果和中央地方财力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奖励政策的地区范围、奖励标准、奖励比例和中央与地方分担奖励资金的比例。
第七条 奖励资金于下一年度拨付,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收入核算。
第三章 奖励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八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预测和规定的奖励标准,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分别列入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
第九条 财政部每年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转拨,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县域金融机构据实拨付。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关于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好奖励资金的决算。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拨付奖励资金后,及时编制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使用报告,经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后,于财政部拨付奖励资金后3个月内报财政部。
第四章 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
第十一条 县域金融机构按年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
第十二条
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涉农贷款统计口径和财政部规定的奖励比例,计算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和相应的奖励资金,向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县域金融机构应当于年度结束2个月内,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当年奖励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奖励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反映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幅、年末不良贷款率及变动情况、可予奖励贷款增量、申请奖励资金金额等信息。金融分支机构以县级分支机构为单位汇总报送。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也应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当年涉农贷款情况表,反映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幅、年末不良贷款率及变动情况等数据。
(二)县级财政部门收到县域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三)县级财政部门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县域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涉农贷款发放和奖励资金情况表(表2)和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等。
(四)省级财政部门对奖励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送专员办审核。
(五)专员办收到省级财政部门的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送省级财政部门。
(六)省级财政部门在4月30日之前向财政部报送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包括本省和各县涉农贷款发放和奖励资金情况表(表1及表2),并附专员办审核意见。
(七)财政部审核后,据实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
(八)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奖励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转拨资金。
(九)县级财政部门收到奖励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县域金融机构。
(十)对法人金融机构,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奖励资金拨付给该机构;对金融分支机构,县级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拨付给该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如实统计和上报涉农贷款发放情况。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分支机构的监管,县级分支机构应当如实统计和汇总上报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应当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本机构该季度涉农贷款发放额和季度末余额等数据,作为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奖励资金的依据。
第十五条
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如实统计和上报涉农贷款发放情况。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分支机构的监管,县级分支机构应当如实统计和汇总上报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应当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本机构该季度涉农贷款发放额和季度末余额等数据,作为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奖励资金的依据。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县域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申请工作进行指导,做好奖励资金审核拨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反映,保证财政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 专员办对辖区内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情况认真审核,出具意见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奖励资金的依据。
专员办应当加强对奖励资金拨付和使用的检查监督,规范审核拨付程序,确保奖励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不定期对奖励资金审核拨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不执行国家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和不按时报送相关数据的,地方财政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拒绝出具补贴资金审核意见。
第十九条
县域金融机构虚报材料,骗取奖励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当追回奖励资金,取消县域金融机构获得奖励的资格,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专员办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金融机构虚报材料骗取奖励资金,或者挪用奖励资金的,上级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追回已拨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奖励资金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Ⅲ 谁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决定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自2007年9月开始实施。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于2007年9月25日之前向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报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数据时间属性为2007年6月30日。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于每季后25日内报送相应数据。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的时间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由原定的每季后18日内调整为每季后25日内报送。
三、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指标为新增的全科目季报指标。自第一次报送起,各行即应将原有的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数据与新增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生成同一数据文件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质量监控办法等情况,要及时与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沟通,有关材料以传真方式报送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
银行业各级机构按照《制度》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人民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采集和汇总涉农贷款数据后,与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数据信息共享。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
2007年7月25日
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一、制度说明
(一)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依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发布)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涉及三类统计报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和汇总类报表。采集类报表由本制度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辅助类报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汇总类报表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采集类报表和辅助类报表汇总生成。
采集类报表包括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四张报表。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
辅助类报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可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从征信系统中查询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数据,并以此生成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的相关数据。
汇总类报表为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该表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生成,主要反映涉农贷款的各层次构成情况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情况。
(三)采集类报表报送要求。
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本行全国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农贷款数据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其分支机构将辖内涉农贷款数据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汇总辖内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填报的涉农贷款数据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间: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填报机构按照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内设的指标编码和规则生成数据文件(详见本制度四、指标编码及指标校验关系)后,通过modem或者人民银行内联网邮箱报送。
5.报送数据属性:填报机构每季末的涉农贷款余额。
6.币种:分人民币、外汇两类。报表中人民币栏(A、B、C栏)填报人民币涉农贷款余额;表中外币栏(D、E、F栏)填报外汇涉农贷款余额,币种属性为美元合计。
(四)辅助类报表报送要求。
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根据本《制度》所述的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判定标准(见下文)确定相应的龙头企业范围,并收集相关信息后,填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间: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以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excel模版填写报表后,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将报表传送至"统计数据/统计司/总行/PBC@pbc"。
5.报表文件命名规则:报表文件名应为"L+101+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码+数据日期(8位).xls"。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为例,其报送的2007年第二季度山东省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文件名应为:"L10116000020070630"。
(五)相关概念。
1.贷款:指报告机构发放的各类贷款(含直贴现、买断式转贴现和金融租赁)。
2.短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3.中长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大于1年的贷款。
4.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文印发)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各项贷款分类。
5.农业:本制度中除农、林、牧、渔业贷款项下包含的农业贷款专指对农作物种植业的贷款之外,其他部分所说的农业均是涵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大农业。
(六)本制度由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Ⅳ 央行: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下降
人民银行统计,2021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5.5万亿元,同比增长12.3%;上半年增加12.76万亿元,同比多增6677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特点。
一、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增长加快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19.11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比上年末低1.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8.58万亿元,同比少增5809亿元。
分期限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4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比上年末低6.5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65万亿元,同比少增2.43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72.69万亿元,同比增长16.8%,增速比上年末高1.5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6.62万亿元,同比多增1.68万亿元。
分用途看,固定资产贷款余额5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末低0.2个百分点;经营性贷款余额49.22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末低1.5个百分点。
二、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继续提升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5.8%,增速比上年末高5.8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59万亿元,同比多增7507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0.85万亿元,同比增长24.4%,增速比上年末高5.9个百分点;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74万亿元,同比增长35.2%,增速比上年末高4.5个百分点。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8.91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比上年末高0.2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85万亿元,同比多增5680亿元。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3.2%,增速比上年末低4.6个百分点。
三、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1余额24.76万亿元,同比增长25.5%,比上年末高1.3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26万亿元,同比多增8324亿元。
2021年二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7.74万亿元,同比增长31%,增速比上年末高0.7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65万亿元,同比多增6734亿元。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6.59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293亿元,同比增长32.9%;助学贷款余额1238亿元,同比增长11.2%。
2021年二季度末,原建档立卡人口存量贷款余额1221亿元;全国脱贫人口2贷款余额8556亿元。
四、绿色贷款增长速度加快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3余额13.92万亿元,同比增长26.5%,比一季度末高1.9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4.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87万亿元。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6.79和2.58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3%。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68和3.5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5%和19.9%。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3.98万亿元,同比增长16.4%,上半年增加3295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同比增长20.2%,上半年增加3554亿元。
五、涉农贷款增速小幅回落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4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增速比上年末低0.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03万亿元,同比多增2072亿元。
2021年二季度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34.74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上年末低0.4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74万亿元,同比多增2823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2.86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比上年末高0.9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07万亿元,同比多增1980亿元。农业贷款余额4.53万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比一季度末和上年末分别低2.1和1.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676亿元,同比少增727亿元。
六、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下降
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0.78万亿元,同比增长9.5%,低于各项贷款增速2.8个百分点,比上年末增速低2.2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42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18.9%,比上年全年水平低6.5个百分点。
2021年二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末低3.3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4.65万亿元,同比减少1.5%,增速比上年末低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6.58万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比上年末低1.6个百分点。
七、住户经营性贷款加速增长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67.77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比上年末高0.9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4.58万亿元,同比多增1.03万亿元。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5.42万亿元,同比增长22.8%,增速比上年末高2.8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8万亿元,同比多增5924亿元。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52.35万亿元,同比增加13%,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二季度增加2.78万亿元,同比多增4331亿元。
注1: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银发﹝2017﹞22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有关考核标准的通知》(银发﹝2018﹞351号),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
注2:脱贫人口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人口。由于国务院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基础信息中区分了已脱贫享受政策和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人员信息,根据金融扶贫政策要求,从2019年起,已脱贫人口贷款中不再包括对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发放的贷款。
注3:绿色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发放给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用于投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贷款。
Ⅳ 央行如何通过货币政策工具保持物价稳定(每种货币政策工具如何具体运用)
你好啊,最近我在准备货币银行学的考试,刚好对这部分比较熟悉,就第一次帮别人回答这个问题啦~
中央银行有三样看家“法宝”: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常规武器,它们被称作选择性政策工具和补充性政策工具。高居金融金字塔顶端的中央银行,若能娴熟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便可闲庭信步,处变不惊了。
有人说,货币是现代经济社会的血液,不可或缺,无处不在。中央银行则好比心脏,吞吐万象,举足重轻。它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运用一定的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应量,影响信贷总规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提起货币供给,人们很容易想到“发票子”。其实,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不仅指流通中的现金,而且包括存款。不同的货币资产,流动性殊异。比如,活期存款比定期存款提现方便,用现金进行交易,又比活期存款少了许多麻烦。各国根据货币资产的流动性,将货币供给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在我国,将流通中的现金称为M0,它与消费物价水平变动密切相关,流动性最强。M0加上企事业单位活期存款,通称M1,也叫狭义货币供应量,其数量变化,反映企业资金松紧状况。在M1的基础上,加上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以及居民储蓄存款,构成广义货币供应量,通称M2,它的流动性最弱,但反映社会总需求的变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指标。当经济萧条时,央行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给,刺激经济复苏;经济过热时,则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减少货币供给,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有三样看家“法宝”: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各国的金融法规都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将吸纳存款的一部分存到央行,这部分资金与存款总额的比率,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流通中的货币会成倍缩减。这里边的道理不难理解:商业银行往中央银行交的准备金多了,自身可支配的资金便少了,于是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减少,企业在银行的存款相应地会更少,“存款—贷款”级级递减,整个社会的货币总量大大降低。这很像我们调试音响——降低功放机的功率,输出的音量自然会减小。反之,如果央行调低存款准备金率,流通中的货币量便会成倍增加。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充当着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囊中羞涩,最后往往要向中央银行求借。借钱不是空手套白狼,总得有所付出。企业向商业银行求贷时,经常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贷款,这称为贴现。商业银行如法炮制,将手中的商业票据转让给央行,称为再贴现。中央银行接受商业银行的票据,要在原价基础上打折,折扣率即再贴现率。显然,央行改变再贴现率,相当于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贷款成本,对其信用扩张积极性或抑或扬,货币供应量便也相应地收缩或膨胀。
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有一个相似的特点,就是力度大,显效强。1999年3月,我国人民银行将存款准备金率降了两个百分点,商业银行一下子便多出了2000多亿元的用资金。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再贴现率生成机制,在内需不足的情况下,三年时间里连续四次调低再贴现率,使商业银行和企业有了大量的活钱可用。以上两项大动作,大大增加了货币供应量,对刺激投资,拉动经济,作用不可低估。但是,药猛伤身,正由于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对一国金融影响至深,所以,不到重要关头,中央银行并不轻易动用。央行“三大法宝”中,使用最多的还是公开市场业务。它是指央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如国债)的活动。当央行买进有价证券时,向出卖者支付货币,从而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量。反之,则减少货币量。公开市场业务最大的优点,是央行可以经常运用它,对经济进行微调,操作灵活方便,对经济的震动小。所以,从20世纪50年代起,美联储90%的货币吞吐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德、法等国也大量采用公开市场业务调节货币供应量。但公开市场业务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一些重要的前提,比如央行要有雄厚的实力、利率要实行市场化、国内金融市场发达、可供操作的证券种类齐全等。
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箱里,“三大法宝”威力无边,使用频繁,被称为一般性政策工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常规武器,它们被称作选择性政策工具和补充性政策工具。前者指央行对某些特殊领域的信用进行调控。比如,为防止房地产投机,央行对金融机构不动产放款作出专门规定;通货膨胀时期,央行对耐用消费品信贷消费作出限制,可以抑制消费需求,缓解物价上扬;提高证券保证金率等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措施,可以遏制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要求进口商预缴进口商品总值一定比例的存款,能够控制进口的过快增长;对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和经济部门,实行优惠的利率政策,则为多数国家所采用。补充性政策工具大致可分为直接信用控制与间接信用指导两类。美国在1980年以前,有一个Q条例,规定了商业银行存贷款最高利率限制,防止银行抬高利率吸储,从事高风险融资活动。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资产对存款的比率,也是限制信用扩张的强制措施。信用配额、直接干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等,虽然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但其直接、强制性的信用控制,对于问题的解决往往立竿见影,收效神速。
中央银行采取选择性政策工具,或者使用直接信用控制时,象严厉的父亲管教不听话的孩子。而间接信用指导,则像慈母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其中,道义劝告是各国央行最经常使用的工具之一。央行行长与金融巨子们见面恳谈,共进晚餐,在握手举杯之间,点明央行货币政策意图,求得理解与合作。例如,当国际收支出现赤字,央行会劝告金融机构减少海外贷款;房地产与证券市场过热时,又会要求商业银行缩减对这些市场的信贷。战后的日本,长期盛行窗口指导。中央银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动向,规定商业银行的利率、贷款额,并要求其执行。如果商业银行不听招呼,央行则会削减向该行的贷款额度,甚至停止提供信用。从二战结束到1974年,日本通过严格规范和高度管制的窗口指导,维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是,间接信用指导毕竟没有法律约束力,这种货币政策工具要发挥作用,中央银行要有较高的威望和控制力,否则商业银行便难免会为一己之利,与央行意愿背道而驰。
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只有合理搭配,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调控效果。比如央行试图提高再贴现率控制信用膨胀,有些商业银行却会通过同行拆借、发行票据、国外市场筹资等获得资金,而无须向央行求借。如果央行辅以公开市场业务,以市场上低价卖出证券,则商业银行便会见利而购,紧缩性货币政策目标便得以实现。由此看来,高居金融金字塔顶端的中央银行,若能娴熟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便可闲庭信步,处变不惊了。
Ⅵ 2019年普惠金融科技行业分析报告
目前,民众能够更广泛地享有金融服务,账户和银行卡的普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运用,使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不断提升。
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网点、布设机具、设置便民服务点、流动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等多种手段,创新覆盖方式。
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供给持续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控险平衡发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不断加大,金融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各项服务可得性进一步提升。
金融服务广泛性和便利性不断提升
账户和银行卡的普及是民众获得金融服务、消除“金融排斥”的第一步。目前我国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量和持卡量均处于发展中国家领先水平。
根据中国中国人民银行数据,2013-2019年上半年,我国人均拥有银行账户数量及银行卡人均持卡量不断上升,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人均拥有7.6个银行账户、持有5.7张银行卡,较2014年末分别提高60%和50%。
——以上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行业授信策略分析报告》、《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Ⅶ 央行定向降准降息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对企业,融资更容易,还贷更少,市场流动性更大。利好。
对股市,市场流动性增强,更多的人会把存款转移向证券市场。利好(对银行,尤其小银行利空)
对个人,存款利率降低,老百姓的无风险利率更少了,普通银行存款更难抵御通胀,是坏事。有房贷车贷或者预期买房的个人来说同样数额的钱每个月可还更少的利息,好事
其实每次提高或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更存贷利率都是国家调控是手段,看经济形式不好就降,鼓励或者逼着机构或个人把钱拿出来,钱流动了经济就增长了。同理一旦过热就提高两属性来降低流动性,只有出台的政策是不是适宜,没有好不好。
Ⅷ 青岛市涉农贷款在哪里查
通俗的说从自己借贷开始的时间最后到还款结束的时间之内产生的数据信息就算是自己的网贷大数据,一般可以在信教授这一类的了解如果真的有贷款的记录,通常会显示。
各地区涉农贷款余额除了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之外,这东西还真的得费点功夫,各市人行都会定期给辖内金融机构发数据。
截至2018年末,市银行业涉农贷款2453.2亿元,较年初增加36.9亿元,连续5年保持增长。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106亿元,较年初增加1.5亿元。
Ⅸ 高中政治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6月16日起对符合要求且三农和微小企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央行称,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是指:上年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或者,上年新增小微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小微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按此标准,此次定向降准覆盖大约2/3的城商行、80%的非县域农商行和90%的非县域农合行。
Ⅹ 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是多少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上半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03万亿元,这些贷款都投向了哪些领域?
在投向实体企业的贷款中,上半年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明显提高,同比多增1069亿元;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平稳较快增长,占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增量的近八成;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保持较高水平,6月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1%。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金融去杠杆和监管政策持续推进,表外融资渠道将继续收紧,企业对信贷融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未来,定向调控政策将围绕增强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展开,企业整体信贷融资仍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
在企业信贷融资稳中有增的同时,普惠金融信贷投放质量有所提高。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布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小微企业。从政策落地情况看,这些精准聚焦的措施已经开始取得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4万亿元,同比增长12.2%,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1.2个和2.5个百分点。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07万亿元,增量占同期企业贷款增加额的20.9%。
不过,同样是普惠金融领域,农村和农业贷款增速却有所减缓。数据显示,上半年本外币涉农贷款增加1.71万亿元,同比少增3864亿元。6月末,本外币农村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9%,增速比上季末低0.7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6%,增速比上季末低1个百分点。
在房地产市场严格调控的背景下,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6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35.78万亿元,同比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末回落0.5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54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较2017年占比水平低1.9个百分点。
连平表示,在各项融资渠道都明显收紧的形势下,房地产行业作为去杠杆的重点领域,银行信贷也在不断收紧,房地产贷款增速多个季度持续回落。未来,随着棚改续建项目的不断加快,国家重点支持的各项政策性住房建设的力度加大,在房地产贷款稳中有降的同时,开发贷款仍将保持低增长态势。
来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