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计算公式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指标释义: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② 大额风险暴露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的信用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
资本净额2.5%的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有效
识别、计量、监测和防控大额风险。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15%。非同业单一客户包括主权实体、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匿名客户等。匿名客户是指在无法识别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
产的情况下设置的虚拟交易对手。
③ 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是多少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上半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03万亿元,这些贷款都投向了哪些领域?
在投向实体企业的贷款中,上半年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明显提高,同比多增1069亿元;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平稳较快增长,占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增量的近八成;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保持较高水平,6月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1%。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金融去杠杆和监管政策持续推进,表外融资渠道将继续收紧,企业对信贷融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未来,定向调控政策将围绕增强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展开,企业整体信贷融资仍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
在企业信贷融资稳中有增的同时,普惠金融信贷投放质量有所提高。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布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小微企业。从政策落地情况看,这些精准聚焦的措施已经开始取得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4万亿元,同比增长12.2%,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1.2个和2.5个百分点。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07万亿元,增量占同期企业贷款增加额的20.9%。
不过,同样是普惠金融领域,农村和农业贷款增速却有所减缓。数据显示,上半年本外币涉农贷款增加1.71万亿元,同比少增3864亿元。6月末,本外币农村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9%,增速比上季末低0.7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6%,增速比上季末低1个百分点。
在房地产市场严格调控的背景下,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6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35.78万亿元,同比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末回落0.5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54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较2017年占比水平低1.9个百分点。
连平表示,在各项融资渠道都明显收紧的形势下,房地产行业作为去杠杆的重点领域,银行信贷也在不断收紧,房地产贷款增速多个季度持续回落。未来,随着棚改续建项目的不断加快,国家重点支持的各项政策性住房建设的力度加大,在房地产贷款稳中有降的同时,开发贷款仍将保持低增长态势。
来自新华社
④ 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
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拓展资料:
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
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西方银行业的原始状态,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伦以及文明古国时期。据大英网络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巴比伦已有一家“里吉比”银行。
考古学家在阿拉伯大沙漠发现的石碑证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伦的寺院已对外放款,而且放款是采用由债务人开具类似本票的文书,交由寺院收执,且此项文书可以转让。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这种活动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
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机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
人们公认的早期银行的萌芽,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银行”一词英文称之为“Bank”,是由意大利文“Banca”演变而来的。
在意大利文中,Banca是“长凳”的意思。最初的银行家均为祖居在意大利北部伦巴第的犹太人,他们为躲避战乱,迁移到英伦三岛,以兑换、保管贵重物品、汇兑等为业。在市场上人各一凳,据以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倘若有人遇到资金周转不灵,无力支付债务时,就会招致债主们群起捣碎其长凳,兑换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产”为“Bankruptcy”,即源于此。
⑤ 对同一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5%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之比不得超过10%。这一规定,旨在分散贷款风险,防止贷款投放的过分集中。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单个贷款比例指标和人民银行规定的《监控指标》不相同,《监控指标》规定:对同一借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5%,它是以银行资本总额来计算的。在《商业银行法》生效实施后,当依《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关于单个贷款比例指标,《监控指标》还规定:对最大10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总额的50%。
⑥ 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情况表如何填
详情请参照1104报表的填报说明
全文如下:
G14《授信集中情况表》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 、 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旨在收集商业 、 银行大额授信数据,用以反映各行对客户的授信集中及质量情况。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授信集中情况表 2.报表编码:银监统 0010 号 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不报第 II 部分) 。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 18 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 年报)为半年后 40 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 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 基准汇价进行折算。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 算汇率, 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 9 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 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 本表从非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反映授信集中及质量情况, 分为三个部分: 第Ⅰ 部分为 《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情况表》 第Ⅱ部分为 , 《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授信情况表》 , 第Ⅲ部分为《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表》 。 贷款五级分类主要依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银发[2001]416 号文件) ,以及《关 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3]22 号文件)要求。 [F 正常类]:指正常类贷款即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 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G 关注类]:指关注类贷款即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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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H 次级类]:指次级类贷款即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 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 [I 可疑类]:指可疑类贷款即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 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 [J 损失类]:指损失类贷款即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 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 拆放同业的五级分类方法参照贷款五级分类的方法。 第Ⅰ部分 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情况表 本部分统计的授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资金, 或者对客户在 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 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 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 等表外业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填报该部分报表时按单一客户填报。 本部分统计填报机构对最大十家 集团客户授信情况,第[11]行“合计”填报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的合计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定义,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 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①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 的; ②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③主要投资者个人、 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④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 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 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各银行可根据前面所述集团客户的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 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本表统计的授信包括对单一集团客户及其关联关系企业的授信, 也包括对非集团的单一 客户的授信。 [排序]:填报机构报告期末,根据每一家集团客户及其关联企业的授信余额(即 N 列, 包括各项贷款、其他表内授信和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 ,按从大至小顺序排列,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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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的集团的授信情况。 [合计]:填报授信余额最大十家集团授信合计的情况。 [A 客户名称]:客户为法人机构,则名称应为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客户全称,与 客户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客户是境内企业法人的, 名称应是经国家企业注册登记部 门批准正式使用的企业名称全称。 客户是境外企业法人的, 根据其注册地法律正式登记注册 的公司名称的全称填列。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用英文名称填报。 客户为自然人时,应与其有效证件姓名相一致。 填报机构授信的多个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但未成立集团的, 以多个关联企业中各项贷款余 额最大的企业法人正式登记注册的名称填列。 [B 客户代码]:境内法人机构客户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 码编制规则》 (GB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客户、机关 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 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填报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 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 8 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境外法人机构可填报由填报机构自行编写的代码或不填列。 自然人客户填报其有效证件号码。 [C 报告期内最高风险额]: 填报机构在报告期内对本表所列最大十家集团客户的表内外 授信余额最高的一天的余额。 填报机构因管理信息系统暂不支持、 信贷集中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暂时无法按日统 计本项目的,可以暂时建立适合本机构的统计频次,如在报告期内确定几个统计时点数据, 在报告期末取出最高值。同时各填报机构应尽快完善风险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统计频次,尽 早解决上述问题。 填报机构若放宽了本项目的统计频度,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监管当局。 [D]至[K]报告期末表内授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 垫款等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的授信业务。 [D 贷款余额]:报告期末对每一家集团客户及其关联企业合计的各项贷款余额。 各项贷款是指填报机构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 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 同时, 本表要反映最大十家集团客户及其关联企业的各项贷款按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结 果。 [K 其他表内授信]:除各项贷款以外的其他表内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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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至[M]报告期末表外授信: 指已经发生但不涉及或尚未涉及资金增减变化, 不列入资 产负债表的授信业务,包括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 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等对客户在有关 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 [L 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 不可撤销的承诺是指填报机构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约 定条件向客户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货币资金的许诺,包括贷款承诺、循环授信额度等。或有负 债是指填报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 保函、 债券发行担保、 融资担保等; 或有负债还包括信用风险仍在填报机构的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和有追索权的买入资产、回购协议和用于资产证券化的贷款。 [M 其他表外项目]:指填报机构报告期末表外授信中除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以外 的其他表外业务。 [N 授信余额]:指报告期末填报机构对每一家集团客户及其关联企业的表内外授信合计 的余额。 [O 占资本净额比例]: 填报机构报告期末的集团客户及其关联企业的表内外授信合计余 额占其资本净额的比例。资本净额指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资 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资本。 [P 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债]:指报告期末贷款客户存放在填报机构的保证金以及用于 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计算表内外授信余额时不扣除此栏数据。 第Ⅱ部分 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授信情况表 本部分统计的同业授信是指填报机构向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资金, 或者对金融机构客 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证券、 存放同业等表内业务,以及担保、信用风险仍在填报机构的销售与购买协议、衍生工具合约 等表外业务。 本部分统计填报机构对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关联金融机构授信情况,第 [11]行“合计”填报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金融机构授信的合计情况。 本表统计的授信包括对单一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金融机构的授信。 [排序]: 填报机构报告期末, 根据每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关联金融机构的授信 余额(即 N 列,包括拆放同业、其他表内同业授信和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 ,按从大 至小顺序排列,名列前十位的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合计]:填报授信余额最大十家金融机构授信合计的情况。 [A 金融机构名称]:境内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银行分行)的名称是填写金融许可证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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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称。 境外金融机构 (没有在中国设立分行) 的名称填写其根据注册地法律正式登记注册的名 称。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用英文名称填报。 [B 金融机构代码]:境内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银行分行)填写金融许可证上的金融机构 代码。 境外金融机构(没有在中国设立分行)的代码,可以由填报机构自行编写或不填列。 [C 报告期内最高风险额]: 填报机构在报告期内对本表所列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 机构和关联金融机构的表内外授信余额最高的一天的余额。 填报机构因管理信息系统暂不支持、 信贷集中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暂时无法按日统 计本项目的,可以暂时建立适合本机构的统计频次,如在报告期内确定几个统计时点数据, 在报告期末取出最高值。同时各填报机构应尽快完善风险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统计频次,尽 早解决上述问题。 填报机构若放宽了本项目的统计频度,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监管当局。 [D]至[K]报告期末表内同业授信:包括拆放同业、存放同业、买入返售证券等向金融机 构直接提供资金的授信业务。 [D 拆放同业余额]:报告期末对每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金融机构合计的拆 放同业余额。 同时, 本表要反映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金融机构的拆放同业按贷款质 量五级分类的结果。 [K 其他表内同业授信]:除拆放同业的其他表内同业授信业务,包括存放同业、买入返 售证券等。 [L]至[M]报告期末表外同业授信: 指已经发生但不涉及或尚未涉及资金增减变化, 不列 入资产负债表的授信业务,包括担保、信用风险仍在填报机构的销售与购买协议、衍生工具 合约等表外业务等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 [L 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 不可撤销的承诺是指填报机构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约 定条件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货币资金的许诺,包括贷款承诺、循环授信额度等。或 有负债是指填报机构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 证、保函、债券发行担保、融资担保等;或有负债还包括信用风险仍在填报机构的有追索权 的资产销售和有追索权的买入资产、回购协议和用于资产证券化的贷款。 [M 其他表外项目]:指填报机构报告期末表外授信中除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以外 的其他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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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授信余额]:指报告期末填报机构对每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金融机构的 表内外授信合计的余额。 [O 占资本净额比例]: 填报机构报告期末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金融机构的表 内外授信合计余额占其资本净额的比例。 资本净额指商业银行根据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 理办法》计算资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资本。 [P 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债]:指报告期末金融机构存放在填报机构的保证金以及用于 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计算表内外授信余额时不扣除此栏数据。 第Ⅲ部分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表 本部分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表》主要项目做出说明。 [排序]:指填报机构报告期末,根据每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余额(即[D]列)按从大至 小顺序排列,名列前十位的客户贷款及质量情况。 [11]合计: 填报最大十家贷款客户的各项贷款余额合计数。 本表所指贷款客户为单个法 人或自然人。 [A 客户名称]:客户为法人机构,则名称应为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客户全称,与 客户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客户是境内企业法人的, 名称应是经国家企业注册登记部 门批准正式使用的企业名称全称。 客户是境外企业法人的, 根据其注册地法律正式登记注册 的公司名称的全称填列。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用英文名称填报。 客户为自然人时,应与其有效证件姓名相一致。 [B 客户代码]:境内法人机构客户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 码编制规则》 (GB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客户、机关 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填报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填写。产 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 8 位,第九 位校验码填“B” 。 境外法人机构可填报由填报机构自行编写的代码或不填列。 自然人客户填报其有效证件号码。 [C 报告期内最高风险额]: 填报机构在报告期内对本表所列最大十家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余额最高的一天的余额。 填报机构因管理信息系统暂不支持、 信贷集中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暂时无法按日统 计本项目的,可以暂时建立适合本机构的统计频次,如在报告期内确定几个统计时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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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末取出最高值。同时各填报机构应尽快完善风险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统计频次,尽 早解决上述问题。 填报机构若放宽了本项目的统计频度,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监管当局。 [D]至[K]报告期末表内授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 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的授信业务。 [D 贷款余额]:报告期末本表所列前十大贷款客户的各项贷款余额。 各项贷款是指填报机构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 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 同时, 本表[F]至[K]反映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按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结果。 [F]至[K]之和 应等于[D 贷款余额]。 [E 占资本净额比例]:贷款客户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占填报机构资本净额的比例。资 本净额指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资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资本。 [K 其他表内授信]:除各项贷款以外的其他表内授信业务。 [L]至[M]报告期末表外授信: 指已经发生但不涉及或尚未涉及资金增减变化, 未列入资 产负债表的授信业务,包括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 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等对客户在有关 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 [L 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 不可撤销的承诺是指填报机构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约 定条件向客户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货币资金的许诺,包括贷款承诺、循环授信额度等。或有负 债是指填报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 保函、 债券发行担保、 融资担保等; 或有负债还包括信用风险仍在填报机构的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和有追索权的买入资产、回购协议和用于资产证券化的贷款。 [M 其他表外项目]:指填报机构报告期末表外授信中除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以外 的其他表外业务。 [N 授信余额]:填报机构报告期末对最大十家贷款客户中每一家客户的表内外授信合计 的余额。 [O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报告期末贷款客户的表内外授信余额占填报机构资本净额的比 例。资本净额指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资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资 本。 [P 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债]:指报告期末贷款客户存放在填报机构的保证金以及用于 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计算表内外授信余额时不扣除此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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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核对关系 表内核对关系 行 [11]=[1]+[2]+[3]+[4]+[5]+[6]+[7]+[8]+[9]+[10],适用于[D]、 [F]、[G]、[H]、[I]、 [J]、[K]、[L]、[M]、[N]和[P]列 [E]=[D]/[12.B],如 E1=D1/[12.B] [O]=(D+K+L)/[12.B],如 O1=(D1+K1+L1)/[12.B]。 列 [D]=[F]+[G]+[H]+[I]+[J] 授信余额[N]=[D]+[K]+[L] G14 第Ⅰ和第Ⅱ部分增加校验关系如下: C1≥N1,C2≥N2,以此类推,直到 C10≥N10。 N1≥N2≥N3?≥N10,即从大往小排列。 G14 第Ⅲ部分增加校验关系如下: C1≥N1,C2≥N2,以此类推,直到 C10≥N10。 D1≥D2≥D3?≥D10,即从大往小排列。 表间校验关系:[12.B]=G41_[7.A]
⑦ 如何计算贷款集中度
1、贷款集中度是指贷款占该家银行资本净额的比重,比如该家银行资本净额为10000万,则1000万贷款的集中度为10%.从监管指标要求看,单一客户集中度不能超过10%,集团客户不超过15%
2、贷款集中的一个重要限制性指标就是银行对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净资本的比例,一般规定不应超过10%。最大10家贷款客户的贷款比例高低也是衡量贷款集中度的重要因素,一般不应超过银行净资本的50%。
⑧ 大额风险暴露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大额风险暴露,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因为将大量资金投资于某项存在信用风险的资产而使其面对的风险敞口较大。这种情况下,一旦风险事件出现,银行所受的影响也就比较大,所以监管要规定银行将资金投向某一个客户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并且让所有资产的风险可见、可控。根据过去的发展情况来看,银行的钱喜欢集中在两个地方,一个是信贷方面集中在大型国企央企,另一个投资方面集中在同业。所以大额风险暴露主要的监管指标就是三个:非同业单一客户、非同业关联客户、同业客户。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非同业单一客户包括主权实体、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匿名客户等。匿名客户是指在无法识别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情况下设置的虚拟交易对手。
⑨ 贷款余额是什么意思
贷款余额是指至某一节点日期为止,借款人尚未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总额。亦指到会计期末尚未偿还的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等于贷款总额扣除已偿还的银行贷款。如有疑问可以联系贷款机构/银行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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