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昆山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办理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公积金贷款相比普通商业贷款在程序上要相对繁琐,首先申请人要满足申请贷款的条件,所在单位出具相关的资料等,贷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进行相关的查询以及申请等,程序相对烦琐,而具体这个过程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贷款人本身的把握。办理新房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在房地局以及公积金办理相关的对应贷款楼盘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备案的楼盘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间,贷款审批需要15个工作日,抵押需要10个工作日。
② 昆山公积金买房怎么贷款
如您在江苏省的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在借款申请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住房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5、拥有或已交付一定比首期款项,且能提供相应证明。 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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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昆山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昆山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3.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④ 昆山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②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二)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②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①买卖契约(房改售房审批材料);②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
(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①拆迁协议;②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凭证。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尚未竣工的,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已经竣工的,提供建造(翻建)后的《不动产权证》。
第十四条职工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通过还贷委托提取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苏州市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提供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指定还款银行卡,与公积金中心、借款银行签订《委提协议》。
通过柜面提取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明细。
第十五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各类住房贷款的,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本。本条所指直系亲属,仅指购建住房职工、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含配偶)。
(4)昆山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外各类住房贷款本息及尚未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提供本实施细则第十三、十五条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及指定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职工因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本息、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签订《委提协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贷款银行为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的,职工提供本实施细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指定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委提协议》。
(二)贷款银行为非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的,职工提供本实施细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先到该银行指定网点签订《委提协议》,再到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录入系统。
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提取应由职工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代为提取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并持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全部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书、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还贷委托提取签约、变更、解除不得代办。
⑤ 昆山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哪些资料
服务网点根据授权具体办理以下业务:
1、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住房公积金卡的查询打印;
2、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卡的密码设置和修改;
3、“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理、审核及付款。
三、办理“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资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外地户口簿或昆山市暂住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至上述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办理。
四、办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资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离(退)休证至上述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办理。
五、住房公积金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目前已不再办理“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六、从2011年8月1日起,“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在缴存银行办理。(即公积金缴存在哪家银行,职工就在哪家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七、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⑥ 昆山公积金贷款流程
昆山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贷款流程
1、一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4)(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2、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4)(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⑦ 昆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基本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
购买新房与二手房所需材料不同,建议向昆山分中心咨询。
⑧ 昆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法律分析:1、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