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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不良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2-07-31 13:50:55

⑴ 中国从2000年到2010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分别是多少

  1. 中国从2000年到2010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2010年5.73万亿元,2009年4.4万亿元,2008年3.01万亿元,2006年2万亿元,2004年1.59万亿元,2003年1.2万亿元,

  2.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

    (1)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

    (2)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⑵ 银行不良贷款率怎么计算

不良贷款率计算公式如下: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100%
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是评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不良贷款率高,可能无法收回的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越大;不良贷款率低,说明金融机构不能收回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越小。
正常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类贷款定义为尽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贷款的定义为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贷款定义为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对各项贷款进行分类后,其后三类贷款合计为不良贷款。
各项贷款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
供参考,谢谢!

⑶ 不良系统内存款账户有余额存在的风险点是什么

2021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外部环境压力明显增加,融资条件收紧、部分房企爆雷导致房地产风险暴露,房地产对公贷款质量明显恶化,对公不良贷款明显“双升”。
本刊特约作者 方斐/文
近期市场对房地产领域风险担忧加剧,对房地产可能的应对举措和稳增长的政策预期略悲观,加上对经济基本面的担忧加剧更增加了对房地产风险的悲观预期。实际上,2021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外部环境承压,部分房企违约风险暴露,银行的房地产对公不良贷款也明显“双升”,投资者担心房地产冲击银行资产质量。不过,尽管房地产贷款风险上行需要重视,但从总量角度来看,对银行总体资产质量影响有限,而龙头银行当前的资产质量处于历史最佳状态。
房地产风险敞口究竟几何
近期市场对于房地产领域相关风险有一定程度的担忧,从披露相关数据的上市银行2021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可能涉及房地产领域的相关风险敞口可以从狭义和广义菱格角度来分析。
首先看狭义敞口,主要是指贷款,2021年上半年,上市银行对公房地产贷款共计7.89 万亿元,占总贷款比重的为6.65%,加上零售按揭贷款共计32.65万亿元,占总贷款比重约为27.56%,两者合计占总贷款、总资产的比重约为34.2%、18.4%;其次看广义敞口,包含表内外非标贷款,其中,表内非标投资中或有部分资金流向了房地产领域,2021年上半年,上市银行非标投资金额共计5.6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约为2.55%,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农商行非标投资占比较低,分别为0.68%、4.86%、3.40%,而城商行占比相对较高,达到10.22%;在表外理财中也有一定资金通过非标投资流向了房地产领域。上市银行目前披露的数据有限,而上半年理财协会数据显示,理财资金中投向非标的规模约 为3.75万亿元,约为3.5万亿元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1%。
值得注意的是,非标投资并非所有资金都投向房地产,一般银行资产投向的风险偏好较为一致,如果某家银行信贷业务中地产相关贷款占比较高,那么非标投资中相关业务的占比也往往相对更高。此外,国盛证券统计的非标项目的统计口径为金融投资中底层资产为信托、资管、理财、类信贷(或票据)、未明确归类的权益类投资、ABS的部分。经过多年的监管调整,很多产品的实际投向为标准化的债券类资产。且项目类非标产品的投向除了地产以外, 还包括基建等,以上数据仅为粗略统计。
从信用风险的角度来看,按揭贷款具有强抵押和相对分散的特征,风险较为有限,历史数据显示,上市银行按揭贷款不良率基本在0.5%以下,从这个角度来看,需要关注的房地产信用风险主要是对公房地产贷款及表内外非标。
上半年,老16家上市银行对公房地产贷款不良率为1.8%,相比2020年提升了0.41个百分点。最近两年,银行报表房地产不良率有所提升,这一方面来自于房地产政策相对收紧,房企经营压力加大;另一方面也有银行主动加大表外资产转表内力度(部分确认为不良并消化)、不良贷款确认标准趋严(上半年上市银行不良/逾期已达到104%)的因素。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之间的分化较大,重点需要关注的领域主要是各家银行的对公房地产贷款占比(最直接的信用风险敞口)、表内外非标中投向房地产领域的情 况以及拨备垫情况。过去几年,大多数银行加大了表内外、信贷与非信贷资产的拨备计提力度,到2021年上半年,上市银行整体拨备覆盖率已提升至225%,广义拨贷比(资产减值准备/(贷款+非标))达到了3.17%,应对房地产相关风险抵御能力也更强。我们可以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对公房地产贷款规模、非标投资分别为4045亿元、2739亿元,而其信贷+非信贷拨备池为2397亿元、274亿元,即便其房地产相关资产不良率达到 10%,其拨备池也可以完全覆盖、消化。
分个股来看,经营更加市场化、主要业务与战略方向不在房地产领域、且拨备充实的优质银行相关风险敞口或更小,风险也更为有限。如招商银行对公房地产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仅为7.5%,非标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仅为3.08%;宁波银行按揭、房地产贷款占比仅为4.3%、4.6%,明显低于其他可比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则分别高达 439%、510%,广义拨贷比达到了4.72%、3.3%。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疫情后,银行业大力处置不良资产,截至2021年6月末,41家A股上市银行的合计不良率降低至1.41%,较2020年年末下行7BP,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房地产对公贷款的质量明显恶化。东吴证券统计完整的26家上市银行的数据显示,房地产对公贷款不良“双升”,合计不良率从2018年年末的0.93%上升至2021年6月末的1.77%,拖累总体资产质量。相比之下,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仍然优异,与对公房地产贷款差别明显,数据完整的18家上市银行2021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双降”,多数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都回落或保持低位。因此,我们强调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敞口主要集中在对公贷款,这从另一侧面证明对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无需担忧。
融资条件收紧、部分房企爆雷导致房地产风险暴露,房地产对公不良贷款明显“双升”,拖累资产质量。2021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外部环境压力明显增加,尤其是高负债率的激进型房地产公司经营困难,公开市场中涉及房地产企业的债务违约也频繁发生。对于银行而言,部分陷入债务违约的房地产公司难以偿还本息,同时从贷后管理的角度来看,银行也会主动考量市场环境,将有潜在风险的房地产公司贷款纳入关注类或不良贷款的口径,因此,房地产对公贷款的不良“双升”是必然情形。此外,“两道红线”严格限制房地产贷款额度,导致融资难度加大,而融资条件收紧的预期形成后,各家银行审批贷款也会更审慎,从而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公司的现金流压力。东吴证券根据2021年6月末的财务指标估算,仍有15家上市银行未来需要继续降低房地产贷款占比,据此判断,房地产对公贷款将进一步降速甚至收缩。
截至2021年6月末,41家上市银行的对公房地产贷款占比仅为6.35%,尽管不良贷款突增,但对上市银行总体资产质量的影响有限。以26家数据完整的上市银行为样本组合,截至2021年6月末,总不良贷款金额中7.2%是房地产对公贷款,其实多数银行的房地产对公贷款对不良的贡献度并不高。根据测算,如果下半年样本银行的房地产对公不良贷款总金额再增加50%,同时合理假设2021年年末总贷款环比6月末增长3%,则对总不良贷款率的边际提高幅度仅为1BP,即便在极端假设下,房地产对公贷款的不良金额翻番,对总不良率的边际提高幅度也只有6BP。
银行涉房业务风险整体可控
最近几个月,由于不断有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危机,使得市场担心房地产债务风险可能对银行造成拖累,那么房地产风险对银行的冲击究竟如何,我们可以重点分析涉房业务风险对银行的影响。
银行参与房地产业务融资方式包括表内贷款、房地产债券、非标及相关ABS等。涉房类贷款是银行表内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16家银行为例,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对公房地产贷款余额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合计占总体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3%。从全行业来看,央行披露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二季度末,中国房地产贷款余额为50.78万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7.37%。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2.3万亿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为36.58万亿元。非贷款部分如果参考招商银行披露的房地产广义口径风险业务余额结构,非贷款部分规模与贷款部分比例约为1:1,可以估算房地产非贷款的部分风险业务敞口可能为12万亿元左右,与贷款部分合计敞口或约63万亿元。
总体来看,截至2020年年末,银行通过表外理财参与房地产融资的规模可能不高于2.7万亿元,占整体银行理财的比例可能不高于10.43%,占同期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例或不足1%。
我们先对银行贷款部分进行分析。银行在表内通过信贷投放参与房地产融资。占比较高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部分一直是银行优质的信贷资产,不良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个人住房贷款的优点是客户分散(风险分散)、抵押充足(房产本身价值较高)。对公房地产开发贷款容易受周期波动的影响,隐含较大的风险。受近些年宏观经济增速换挡、经济发展动能切换以及政策持续趋严等因素的影响,对公不良率有所抬升。
天风证券拟测算在房地产业务风险暴露时,银行不良率和拨备覆盖率的变化程度,用来评判银行是否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具体思路如下:首先,综合观测周期和银行业不良贷款的暴露节奏,以年度为频率估测银行业贷款不良率的变化。悲观估计,考察最坏情形,假设银行业涉房贷款不良率的上升幅度达到历史上的年度峰值。具体峰值参考2007-2021年上半年末银行业的数据,对公和个人涉房贷款不良率最大增幅分别取39BP和10BP。
那么,对公和个人涉房贷款合计新增不良余额可能为844.97亿元。静态测算下,银行业不良率最多抬升5BP、拨备覆盖率最多下滑5.68个百分点至187.55%。即在我们相对悲观估计下,银行拨备仍然厚实,抵御风险能力充裕。即便非涉房类贷款不良率上升,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仍然可观。考虑到房地产行业涉及上下游企业较多,我们将假设进一步拓宽至全部信贷资产,仍然按照前述思路进行测算。假设对公和零售贷款不良率上升幅度达到历史年度峰值,即两者分别上升60BP和18BP。静态测算下,银行业在最坏情况下不良率最多抬升53BP,拨备覆盖率最多下滑44.62个百分点至148.61%,略低于150%的传统红线,但仍高于7号文规定的120%的监管底线。
由于上市银行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下面我们以40家上市银行个股为例,即将前文测算思路应用至上市银行,来分析银行个体是否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测算方法大体一致,我们测算上市银行在最差情况下的风险承受能力。
以上市时间较长的16家上市银行为参考标的,分别选取其不良率历史上的年度最大增幅。对该类最大值进行算术平均,以此作为上市银行不良率的最大可能增幅。即评判历史最坏情形下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结果为对公和个人涉房类贷款不良率上升幅度最多为97BP和13BP。
由此可知,在悲观估计下对公和个人涉房贷款合计新增不良余额最多为1192.24亿元。静态测算下,银行业不良率最多抬升10BP,拨备覆盖率最多下滑14.24个百分点至 211.02%。上市银行整体仍保持较强的风险抵补能力。在该情形下,只有4家银行拨备覆盖率降至150%以下,但仍高于120%。
悲观测算下,上市银行风险承受能力仍然较强。延续上述测算思路,假设非涉房贷款不良率受到涉房类贷款拖累,我们同样将假设进一步拓宽至全部信贷资产;假设对公和零售贷款不良率上升幅度达到历史年度峰值,即分别达到51BP和39BP,由此可得总体不良新增可能为5782.52亿元,不良率最多抬升46BP,拨备覆盖率最多下滑55.54个百分点至169.72%,风险抵补能力仍维持较高水平。在该情形下,只有11家银行拨备覆盖率降至150%以下,仅有3家银行降至110%-120%之间。
在上述测算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对上市银行资本情况进行测算。我们测算不良新增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假设新增不良贷款按照150%的比例计提减值损失。实际上该假设较为极端,原因在于如果考虑到不良贷款的处置和转让,银行计提的减值损失通常只需要和不良净新增额维持对应的比例,所以减值损失和不良贷款毛新增额的比例一般会小于150%。我们在核心一级资本的计算中,扣减新增不良贷款余额的150%,可得上市银行整体在前述两种情形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多分别下滑13BP和62BP至10.66%和10.17%,总体仍处于较为充足的水平。
之所以在上述悲观情形测算下,上市银行仍显示出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主要得益于其资产质量近年来持续夯实。截至2021年半年末,商业银行关注率加不良率比上年末下降29BP至4.12%,处于2016年以来的最低水平,随着不良贷款的确认更加严格,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改善。以上市银行为例,截至2021上半年末,从逾期90天以上贷款偏离度(占不良贷款的比例)来看,绝大多数上市银行不超过90%。
如上所述,除表内贷款部分外,银行还通过表外理财非标等形式参与房地产业的融资项目。总体来看,不但贷款部分有充足的拨备来覆盖风险,而且表外理财部分风险同样可控。
根据天风证券的分析,首先,表外部分的净值变动不会直接影响银行的盈利。资管新规要求银行打破刚兑,实现净值化转型。虽然表外的房地产业风险暴露可能会对少数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和净值形成阶段性的冲击,但因为银行不承担兑付责任,所以不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盈利水平。而且考虑到房地产底层资产在理财中占比较低,银行理财也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消化规模和净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其次,银行理财产品中风险相对较高的房地产开发融资业务占比不大。可以以信息披露较为详尽的招商银行的数据进行分析,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招商银行境内公司房地产广义口径风险业务余额 (含实有及或有信贷、债券投资、自营及理财非标投资等业务,不含个人住房贷款)中,境内公司贷款余额占比只有51.62%。截至2020年年末,金融机构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1.91万亿元,如果假设房地产对公贷款与非贷款余额之比接近1:1,则金融机构房地产非贷款融资规模可能在12万亿元左右,其中主要是由债券投资和资管产品组成。如果以银行理财占资管市场的比例(约为 22.65%)进行简单估计,则投向房地产的银行理财规模可能不高于2.7万亿元,占整体银行理财的比例或不高于10.43%,占同期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例不足1%。而且,由于银行的风险偏好低于私募、信托等非银机构,所以银行理财中投向房地产的比例较测算值应该再降一个台阶。
第三,银行正在积极处理非标资产,逐步缩小高风险业务敞口。以社融结构中的新增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来衡量表外非标规模的变化趋势。2018年以来,受资管新规的影响,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之和长期保持下降趋势,至今已连续19个月保持压降态势,且近7个月的每月压降规模均在1000亿元以上,风险敞口逐渐收窄。随着高风险敞口的逐步压降,表外部分对银行盈利的影响逐渐变小。
房地产风险如何妥善化解
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经济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8月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回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13.10%,增速较上月下降1.3个百分点;当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增速较上月下降1.1个百分点。在投资需求方面,8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长8.9%,增速低于上月的10.3%,也低于9.07%的Wind预测平均值。消费方面,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增长18.1%,增速较上月下降2.6个百分点。
在此背景下,2021年7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8月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重申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由此不难看出,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政策以“稳字当头”,坚持底线思维。7月份的降准也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政策托底意愿的提升。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政策底线,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房地产行业的风险会在政策引导下有序妥善化解。
事实上,商品房价格具有韧性,住房贷款有足额抵押。中国房地产贷款余额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接近70%。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与抵质押物(一般为所购房屋)的价值息息相关,中国个人住房贷款和抵押物(商品房)价值的比例通常在70%以下,这意味着抵押品价值有足够的安全垫。只要抵押物价格不发生大幅下跌,个人贷款的偿付能力就有保证。观察百城住宅价格指数不难发现,近年来其同比增速平稳。在“房住不炒”的政策指引下,政策稳房价、稳信用的思路较为明确。当前经济稳增长压力较大,为实现信用健康扩张以及控制风险的考虑,房地产价格显著下降的可能性较低,这意味着抵质押物的价值具有较强韧性,中小企业政策托底有助于降低信用风险。虽然房地产企业和上下游产业中涉及中小企业数量较多,可能会在风险暴露中受到一些影响,但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发挥着保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守住中小企业不发生信用风险是潜在的政策底线。中央和地方已经出台一系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有效化解中小企业的风险状况。即便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关注率仍然处于下降趋势。2021年以来,在政策扶持和指引下银行加大存量风险处置化解力度,银行的不良率也已经实现好转。政治局会议强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由此可以预期未来监管部门有望出台更多中小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不用过度担心中小企业风险波动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
得益于2020年以来提前处置存量问题资产和增厚拨备,商业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拨备厚实,不良率和关注率均有所降低,足够应对表内外房地产行业风险暴露带来的扰动。在当前时点,在信贷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未来的长期发展和成长空间更值得重视。
商业银行增长逻辑正在由息差向非息差转变。综合考虑经济下行压力、下半年地方债集中发行以及基建落地节奏加快、当前净息差处于历史底部、银行实际上享受着双边降息的政策环境等因素,天风证券预计下半年商业银行净息差将稳中小降。当前商业银行的业绩增长点已经在向非利息收入方面转移。以招商银行为例,2021年上半年代理服务手续费和代理证券交易收入同比分别高增40.36%和66.39%,带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速较上年提升12.44个百分点至23.62%。
由此判断,财富管理业务有望打开银行业绩成长空间,紧扣财富管理发展大势的银行,未来发展空间可期。在各类非信息业务之中,财富管理业务无疑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风口之上。从长期来看,随着资管新规稳步推进、房地产面临的政策环境趋严、居民财富水平和理财意识提升,居民资金将持续地从刚兑资管产品、房地产以及表内存款向大财富管理业务倾斜。根据测算,预计2030年年末,银行财富管理规模有望提升至449万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约161%。
此外,随着流动性的不断改善,有望支撑财富管理业务继续发力。当前中国经济仍面临着下行压力,稳增长的诉求强烈,未来“宽信用”政策有望落地。9月国常会再次发声,宣布2021年再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强调“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作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未来“宽信用”政策落地、社融增速企稳有望对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而且,3000亿元的再贷款规模大、发行时间紧,预计会有更为明显的稳增长效果。同时考虑到银行资管业务整改已经接近尾声,未来银行理财规模增长也有望回归正常化运作。
银行业短期较大幅度下跌往往会创造较好的投资机会。在地产债务风险影响下,市场悲观情绪释放压制银行板块表现。招商银行作为板块重仓股,其近期股价反映市场短期变化。9月20日招商银行(H股)大跌9.38%,9月22日A股开盘补跌,收跌3.59%。对短期价格变动并不用过度担忧。如果观察近5年股价走势,每当招商银行(H股)出现大幅下跌时(跌幅超过5%),后续基本都会展现出强劲的修复能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招商银行为代表的优秀银行具备扎实的基本面表现及稳定的业绩释放能力。
实际上,房地产业风险暴露对优质银行个股冲击较小,继续看好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根据天风证券的测算,当前上市银行的不良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重点个股安全垫厚实,房地产业表内外风险暴露基本都在上市银行的可承受范围内。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政策底线下,房地产风险有望得到妥善化解。我们判断未来更多支持性政策有望出台,信用风险可控。随着商业银行着力拓展非息收入、财富管理业务,我们继续看好零售型银行的发展前景。

⑷ 住房抵押贷款余额怎么计算,怎么的公式

还款方式

1、一次还本付息法

讲解: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贷款期为7个月,则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为:

10000元×[1+(4.05%÷12月)×7月]= 10236.3元

2、等额本息还款法

讲解: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则还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从使用贷款的第二个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等额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

(4)抵押贷款不良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办理条件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购买住房以及循环使用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30年。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将原在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原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⑸ 怎样审计不良贷款余额的真实性

客观分析判断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信贷资产质量,应当说资产质量是真实的,披露的不良贷款率基本准确。
首先,已披露的不良贷款信息是真实的。银行披露的重要经营数据信息,包括不良贷款等资产质量信息都是经过外部审计师审计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审计师都会要求银行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贷款质量分类进行披露。其中大型银行的外部审计更是由国际知名会计师机构承担的,说明银行所有的经营数据都是透明的。贷款质量分类如有重大不实或虚假,无论是银行还是外部审计师都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尽管可能有少数银行分支机构采取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来掩盖其不良贷款,但上级行、监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的监测控制、现场检查以及外部审计,都会对此提出纠正或调整分类。当然也不排除在正常关注类贷款中仍还会有个别事实不良贷款。从总体上看,现在银行披露的不良贷款应当是真实的。
其次,资产保全与风险缓释措施是银行化解风险的重要方式。有人认为现在银行资产质量不实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不少银行的分支机构都在通过借款合同要素的调整、展期、重组甚至借新还旧等方式来掩盖真实的信贷资产质量。
现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环境变了,交易模式变了,必然会使得一部分借款人难以继续履行原先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银行也会遇到许多新的不确定因素,需要采取各种不同的风险防范、保全、缓释、控制、处置等措施来保持信贷资产质量尽可能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与借款人商议,对原借款合同要素进行调整修改或展期,达成新的双方都可接受的、可执行的合同来缓释风险、保全资产,以适应新的经济运行。这既是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银行化解信用风险最重要、最常用的方式,完全符合监管等规制的要求,符合国际银行业的惯例。不能把银行这样的风险管理措施,视为掩盖真实信贷资产质量的行为。
事实上,这种借款合同要素的调整修改,就是在经济上行期也普遍存在,只是现在更多了。当然这类操作的基本原则,就是银行要确保风险不扩大或风险可控,不会对未来的信贷资产质量带来更大的压力。例如,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销售进度大大放缓,原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是按以往快速销售的惯性思维来设定的,与房地产市场变化后的销售进度不匹配,导致发生贷款违约的概率大大提高。银行与借款人需重新协商,根据实际的市场销售回款等情况,对原合同中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一些要素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贷款能正常还本付息。针对诸如此类的风险因素,银行通过这样一些资产保全与风险缓释措施,以避免客户出现技术性违约。
再次,有潜在风险的贷款不是实际的不良贷款。近来不断有境外机构及其分析师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进行分析,认为风险债务或风险贷款率较高,与披露的数据差异较大。这实际上说的是有风险因素或潜在风险的贷款,但时常被人误解为不良贷款。还有人随意放大中国银行业的信贷风险,把一些有潜在风险的贷款认定为不良贷款或称之为坏账贷款,并以此为由对银行披露的不良贷款率提出不实的质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年4月出版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得出的结论是,中国银行业有风险债务的比例为15.5%。其定义的“风险债务”是指EBITDA利润(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不足以偿付当年利息的情况。但该报告还统计了样本企业连续两年的风险债务,这一比例就降到了9%,下降了6.5个百分点。显然,有风险因素的贷款不是实际的不良贷款。按此推测,如果统计连续三年,样本企业的风险债务可能会降至更低,这就与银行业披露的数据大体吻合了。这也说明中国银行业的信贷资产质量是真实的。即便一家企业连续多年都有以上债务风险,那也只是提升了违约的概率。只要企业有履约意愿和其他偿债来源,就不一定会发生违约。
从实际情况看,有些潜在风险因素确实会导致贷款劣变为不良,但大部分都不会劣变。据对工商银行的逾期贷款跟踪分析发现,有70%的逾期贷款风险可控,其中有近半是技术性的,逾期时间不足10天。只有大约30%的逾期贷款预期会有损失。如工作做得实一点、细致一点,有相当部分逾期贷款是可以不逾期的,不会有那么大的剪刀差,也会减少一些人的疑问。
可见,有潜在风险因素的贷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透过表象来做些具体的、有深度的解剖分析。但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确实须引起高度关注,稍有不慎,对风险因素、潜在风险不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就会有更多的潜在风险转变成现实风险。因此必须要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尽可能避免或降低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事实上,这也是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内容。
最后,正确看待不良贷款的批量转让处置。近年来中国的商业银行通过批量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比例逐步增大,从2013年的10%升至2015年32%。由此也有人认为,银行通过这种批量转让的方式,把不良贷款移出表外,是在掩盖不良贷款。
现金清收、呆账核销是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最主要的方式,批量转让实际是现金清收和呆账核销两者的结合。批量处置不良贷款也是国际上常见的一种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所以本身不存在掩盖不良贷款的问题。从中国目前的情况分析来看,银行不良贷款的核销、抵债等处置,要受到一定的政策约束和市场环境的限制,有些贷款还会因情况变化多、相互交叉多、涉及的责任人多等因素,难以及时核销,有些抵押物很难处理,这与国际上的同类银行有较大的差异。虽然资产证券化已经启动,但也只是尝试性的,目前市场还很小,且受到流程长、环节多、成本高等方面约束,远不能满足银行对不良贷款处置的需求。债转股也在探索,但需研究的问题可能更多。
商业化批量转让处置不良贷款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受到银行业的欢迎。但由于可以参与批量处置的机构很少,批量转让的市场有限,而需求则在不断增大,导致不良资产的价格逐步走低,转让成本增大。有的批量转让包的受偿率已不足贷款面值的10%,有的甚至是基本没受偿。
正是现行的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处置渠道、方式等比较窄,缺乏足够的市场空间、合适的投资者、相应的工具,迫使银行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试图通过创新来寻找新的批量转让处置途径和方式,使不良贷款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处置。

⑹ 那些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不良贷款是每个银行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是最头疼的问题,不过出现不良贷款并不代表就全部都是损失,否则银行早已无法维持了,举个例子:2018年的时候曾有新闻报道,贵阳农商行的不良率接近20%(不良贷款余额超100亿),如果不良贷款全部都算是损失的话,单以贵阳农商行目前的利润水平来说,在保证未来20年不出现新的不良贷款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将现有的不良覆盖掉。现实真的如此严峻吗?显然并非如此,否则贵阳农商的行业评级就不会一直保持在A级以上了。

总结

个人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与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基本一样,不过个人不良贷款不允许打包转让。对于不良贷款,银行是不会轻易认输的,一般都会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降低自身的损失,所以20%的不良率不代表着就真的是亏了20%,这只是明面上的数据而已。

⑺ 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率占总不良率多少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在个人消费信贷中,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据了重要地位,近年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零售业务”,被视为拓展信贷营销业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主要手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然成为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贷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全国消费信贷余额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则到达80%左右。2005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18400亿元,是2000年的5.45倍,1998年的43.19倍,与2004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相比,增长16.0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无论是在增长速度上还是在总量上每年均发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单位:亿)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国消费信贷余额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 90.25% 70.19% 79.74% 80.09% 77.40% 74.87% 79.02% 83.37%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增长比例 80.75% 338.57% 65.77% 47.52% 42.67% 34.55% 16.07%

资料来源:统计公报(2000—2005)
商业银行之所以争先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及国家信贷政策的支持;二是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优质资产,不良贷款率极低,比批发类贷款风险小得多。事实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低、风险相对小并非必然的,它是同经济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的,上世纪80年代美国住房抵押公司风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相关。随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快速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率也开始不断上升,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达到1.5%左右,其中农行高于2%。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发达地区上海,2004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平均不良率只有0.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0.86%,两年多时间上升7倍多。
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实际的贷款违约率高,特定条件下(如贷款高速增长),用于风险分析的不良贷款率指标滞后性非常明显,掩盖了实际风险状况。房地产市场具有周期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每笔贷款数额小,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或振荡,贷款违约等风险就会显现,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没有遇到真正考验,因此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走向良性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
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环境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发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这主要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场环境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决定,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风险。一般有下面几种形式:
一是被迫违约。被迫违约是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房产后,因实际支付能力下降或突发事件的发生,无法继续正常向商业银行按照规定还本付息。我国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条件严峻,教育、医疗等支出急剧增加,都会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恶化,使借款人无力继续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理性违约。理性违约是借款人的主动行为,是指借款人主观上认为放弃继续还款能带来更大的收益而产生的违约行为。当房价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较大,继续还款的成本大于放弃还款的收益,借款人会理性违约。主动违约最有可能发生在贷款合同签订后的头二年,因为此时违约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损失的仅仅是首付款、交易费用和一部分贷款本息[2]。
三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借款人主动违约行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额度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行为。当市场利率低于合同利率时,提前偿还贷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提前还贷一方面使商业银行损失原合同利率带来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得遭受为还贷资金寻找合适投资渠道的损失[3]。
四是恶意骗贷。恶意骗贷一般称为“假按揭”,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特征是实际借款人将套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如挪用到房地开发,或者进入资本市场,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住房按揭贷款成为被挪用入市检查重点。
2.抵押风险
贷款抵押物是商业银行第二还款来源,但是商业银行也常面临如下抵押风险:
一是抵押处置风险。当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商业银行不能顺利、足额、合法变现,就会遭受抵押处置风险。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法规不完善,手续烦琐,交易费用高,导致银行的抵押物变现困难。
二是抵押物价格风险。抵押物价格风险包括抵押物价格市场风险和抵押物价格人为风险。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房屋自然磨损而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下跌的风险。当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或不景气时,价格下跌有可能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不能够覆盖银行本金和利息。后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内对房屋的损坏造成抵押物价值下降,或者由于估价人员因其过失或故意过高估价抵押物而产生的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存贷款利差缩小,甚至出现贷款利率低于存款利率,导致银行收不抵支的风险。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有:一是“不匹配”风险,抵押贷款的长期性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调整的不同步,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调,银行的资金成本就会上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浮动利率且下浮时,如果银行资金成本不变,银行的利差也会缩小。二是由利率风险引发的提前还贷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住房贷款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变现遭受的利益损失。引起流动性风险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经营特征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征,商业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存款、居民储蓄存款等短期资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回收慢,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在时间上明显不匹配,存在“短存长贷”的问题。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变现性比较差,一是因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零售性业务,每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到期日、贷款成数以及贷款期限等都不同,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标准化管理;二是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的投资者无法逐笔估计每笔贷款的违约风险成本,投资者望而却步;三是住房等消费品二级市场尚未形成,抵押物变现难影响住房抵押贷款变现性。
5.法律制度风险
法律制度风险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失信、违约行为惩罚办法不具体,执行力度不强,使商业银行面临损失。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是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基础条件,如美国1968年颁布了《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消费信贷保护法》,1974年又颁布了新的《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我国还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专项法律、法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等法规都是为生产信贷而建立的,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点不相符。
6.市场政策风险
市场政策风险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国民经济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由繁荣到萧条周而复始周期性波动,影响房地产业的市场风险。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高涨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加,贷款数量急剧扩大,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剧下降,房价下跌,商业银行势必会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损失。二是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引起房地产市场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我国整个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确,由于住房消费是居民的大额消费,投资乘数大,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从而成为政府调控经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当房地产市场发展脱离个人消费能力,出现泡沫和经济过热,与调控宏观目标相违背,政府会采取房地产调整政策,随着房地产业的调整和收缩,商业银行也将面临政策风险。
7.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的信贷风险。从贷款政策、管理流程、组织结构、技术基础等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基本上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如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存在重业务拓展、轻业务管理的冲动,不计风险代价抢占市场份额;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运作中随意性较大,尚未形成合理评价标准和业务流程;熟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专家人才匮乏,管理经验和人员的培训跟不上业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用信息基本属于封闭状态,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缺乏统一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等等。这些管理因素均导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增大。
8.操作风险
违规操作是银行内部形成资产风险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营机构在制度管理上放宽贷款要求而造成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业务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下,经营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甚至违规经营,未经批准擅自或变相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名违规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等高风险业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或思想素质不高,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有的甚至与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约束。
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八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范。
1.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和内部评级模型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信贷管理主要围绕单一借款人风险展开,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精神,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仅仅包含单一借款人风险管理,更加重要的是,应当以优化配置风险资本和配置信贷资产组合为风险管理模式,对银行面临的整体风险进行测量、监控和主动管理,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对整体信贷业务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采用内部评级法,用统计模型测算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指标,全面准确把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状况,对未来整体风险做出合理预测。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借款人个人资料和历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学的偿债能力和资信评估模型,逐步完善单一借款人信用评级体系,对借款人进行市场细分,以此作为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
2.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防范管理和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制定一套严密、详细、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第一,根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内部评级模型的相关数据制定贷款风险资本配置和信贷组合计划,确定业务发展方向、比重以及发展节奏和进程,避免贷款政策管理失误带来损失。
第二,加强贷款流程全过程管理,从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分析相关风险点,落实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业务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解决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的导向机制;强化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资产的实际损失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在组织结构上,可以逐步实行审批官和风险控制官派驻制,实现审贷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保证贷款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成立专门审查审批中心,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培养优秀的专业化审批官和风险管理官,提高管理专业水平。
第四,加强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质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结果可能越准确,为较好预防和控制信用风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4]。
3.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预警系统,防范市场和政策风险
房地产业是一个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性的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并反过来给宏观经济以强烈的作用,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为了防范市场系统性和政策风险,建立预警模型对宏观经济指标、产业经济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分析,对房地产市场及整个社会经济环境进行预测,及早做出反应,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预警系统构建完善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风险预警的数据库,从各个方面取得数据,不断积累和完善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模型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发合适的风险预警模型,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对预警区间、警戒线以及指标权重、概率密度函数等设置合理参数;三是建立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对风险预警系统显示的潜在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化解。
4.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利率风险会逐步显现,商业银行在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开发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利率根据市场利率的不断变化而作周期性调整,利率调整周期可以是1个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与我国现行的浮动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周期性的利率调整将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存贷款期限的匹配状况,把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上升的风险转移给借款人,同时也把由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下降的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
第二,开发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是指在抵押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还贷期限内,贷款利率固定不变的抵押贷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模式下,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部分的利率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能够通过获得固定利率资金来源与贷款相匹配,如发行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互换等,可以避免相应的利率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第三,套期保值,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正逐步开放,商业银行可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实行套期保值进行利率风险管理,通过市场交易抵补资产负债由于利率变化导致的价值变化,如可用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交易所期权进行短期利率风险管理,用银行间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和双限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进行长期利率风险管理。
第四,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交易的二级市场,通过该市场商业银行可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形成债权出售,换取贷款资金或流动性高的短期债权,提高流动性。
5.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转移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贷款保险机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目的在于规避或分散三类风险,一是房屋毁损的风险,二是贷款的信用风险,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我国目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构层次和险种均较单一,银行信贷风险和保险机构承保的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没能合理划分,亟待通过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来解决,在保险品种上,可以开发与消费信贷相关的财产险、失业险、人寿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保险品种,在保险机构上,可以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抵押贷款保险,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档住房提供商业性专业保险公司抵押贷款保险业务。
第二,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短贷长”的矛盾使商业银行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存短贷长”的矛盾[5]。我国2005年12月开始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随着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推广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品种的丰富,可以适时推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所承受的风险。
6.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法律制度环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立法支持。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环节均有法可依,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鉴发达国家个人信用管理的经验,如美国的消费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报告法》、《诚实信贷法》、《诚实借贷法》、《公平信用结账法》、《信用卡发行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法》等[6];同时改善法律执行环境,建立处置银行抵押资产的小额债权速审法庭,减少繁杂手续和环节,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处置成本,提高处置的效率。

⑻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是多少

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的比例已降至90%以内。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主任刘春航2月28日在银保监会吹风会上表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不良贷款的真实性。尤其是资产分类的准确性,是监管关注重点,更是治理金融乱象的重点。他说,银行机构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的比例,是一个比较好的反映资产分类准确性的指标,“这个比例持续下降,去年末已降到了90%以内。”
比例降低的好处
其实这个比例降低也是有好处的,毕竟很多人借了钱就不会还,导致贷款逾期,所以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占不良贷款的比例应该降低,这样就有更多的余地去接收其他贷款。如果不良贷款中全部都是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那么不良贷款也就可以叫做逾期贷款。所以说国家的相关部门也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它会对逾期不还款的人进行催债,让他赶紧还款,这样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在不良贷款中的比例就会下降。
借了钱就是要还的
其实借了钱就是要还的,不能够让贷款一直逾期,贷款一直逾期也会让银行的坏账增多,也会影响银行的经营。所以银行是会一直对不还款的人进行催债的,让他赶紧还款,只有逾期90天以上的人都把钱还了,那么银行的不良贷款才会降低整个银行的运转才会更和谐。
所以如果你在银行进行了贷款,一定要在还款期限到来之前还款。如果你实在还不起贷款,也不要让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这样是会让征信产生不良的记录的,对你以后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办理会产生相应的影响。所以借了钱就是要还的,这是逃脱不了的,还是要按时还款。

⑼ 请教:信贷余额和贷款余额各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的区别。(银行内贷款系统)

通常讲的信贷余额指的是银行给你的一个授信额度,你用了一部分,剩下的那一部分就是信贷余额。贷款余额是你在银行贷款后,可能有还贷,实际还剩下的贷款数量,也就是你还欠银行多少钱。授信额度=信贷余额+贷款余额。
打个比方,银行根据你的年收入、家庭情况、负债情况、征信情况等等给你核一个30万元的额度(也就是你最高可以在该行贷出30万元),然后你获得30万元,期间你还贷5万元,那么你的贷款余额就是30-5=25万元,即你实际欠了银行多少钱;信贷余额就是你还清的那一部分5万元。如果你没有还贷,贷款余额就是30,信贷余额0万元。 范围不同。贷款的范围要广一些,它包括了抵押贷款、无抵押贷款两大类;而信贷仅指无抵押贷款,也就是说,借款人申请贷款无需提供抵押担保,凭借个人信用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
风险不同。因为信贷是在无抵押的情况下放款,所以贷款机构承担的风险较大;而贷款涉及到抵押贷款,也就是说,借款人办理抵押贷款时,需要提供符合贷款机构要求的抵押物作担保,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机构承担的风险就要小很多。
贷款利率不同。与贷款中的抵押贷款相比,信贷的贷款利率要高很多。
拓展资料
信贷是体现一定经济关系的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特殊形式,是债权人贷出货币,债务人按期偿还并支付一定利息的信用活动。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信贷不是指信用贷款。“信用贷款”中的信用是狭义的信用,是指不提供担保(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而单纯凭借信誉而取得。而信贷里的“信”,是指借贷行为,与是否提供担保无关。之所以被称为“信贷”,是因为无论提不提供担保,这都是一种信用活动,借贷双方都要以“信用”作为基础,其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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