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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

发布时间:2022-07-28 15:49:57

Ⅰ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怎么才能贷款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可以通过补缴进行贷款。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月还款额时自动转至银行卡帐户全额扣款,单位未足额缴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补缴,办理离职的可由新单位续交、或由个人承担公积金费用按时向贷款卡充钱,或者转寻其他商业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Ⅱ 住房公积金还款余额不足还款失败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还款余额不足还款失败有两种方式解决,第一种是通过电话申请再次扣款,第二种则是借款人直接到贷款银行办理重新扣款手续。借款人申请电话扣款时,如果是扣款日扣款没有成功的话,可以在扣款之前转入一笔钱到扣款银行卡当中就好了,然后向贷款机构打电话要求重新扣款即可。另外,借款人如果是去贷款银行进行重新扣款,需要携带身份证、还款银行卡才可以办理重新扣款手续。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Ⅲ 公积金贷款不够怎么办

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买房,但贷款额度不够房屋总价的话,客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再申请商业贷款,也就是办理组合贷款,用商贷额度补充不足部分。
2、尝试追加房屋首付款,从而降低贷款金额。
3、可以找配偶、父母等同样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一起申办公积金贷款,两人及以上参与自然要比个人参与能贷到的额度高。
4、直接放弃公积金贷款,改为申请商业贷款,然后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用来冲抵房贷。
客户要是不急于办理房贷的话,其实也可以再多缴存几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然后再去申办公积金贷款,发奖金账户里的余额越多,能贷到的额度自然有可能越高。
除此之外,贷款额度还与客户资信水平有关,客户可以多准备一些财力收入方面的资料。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Ⅳ 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不足扣款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只扣除了一部分,用户可以等系统再次发起自动扣款或者选择主动还款。
在还款日当天,系统如果只扣款一次,第一次扣款不足,那么用户必须主动还款。而系统会再次发起扣款,只要将钱存入还款银行卡中,等待系统第二次扣款即可。
公积金贷款是没有还款宽限期的,不管是自动扣款还是主动还款,用户都必须确保还款日当天还款成功。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主要性质
住房公积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主要特点
住房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Ⅳ 公积金扣款日余额不足,如何补救

一、如果是单位缴纳公积金扣款日余额不足,可以在后面补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扣还月供时个人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则会记录逾期信息在个人征信记录中,没有办法补救,为了防止再次记录逾期,应立即存入足够的月供,待银行再次扣还。

Ⅵ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积金余额不够扣的话,贷款人要及时往还贷银行卡内存款,保证月供额度的扣除。如果未及时存入款项的话,可能会最造成公积金贷款逾期。还可以当事人向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单位出具补缴说明。超过一万元的补缴金额就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批,同时,当事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也将由当事人所在的单位通过转账方式划至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归集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Ⅶ 余额不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不成功怎么办

公积金还款日余额不足扣款未成功,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是网银主动归还房贷。系统自动扣款失败后,用户可以进行主动还款,只要确保还款日当天还款资金到账,不管用户使用哪一种方式还款,银行都会视为用户按时还款。
并且如果想要系统自动扣款成功,在还款日之前就必须确保银行卡内有足够的还款资金,还款日当天才存钱,资金延迟到账就会导致系统扣款失败。
拓展资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Ⅷ 公积金贷款扣款时余额不足,如何再次扣款

当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时,用户需要在当天归还剩余的钱,银行会在次日进行二次扣款。
1、各地公积金的扣除时间不同。首先,咨询公积金贷款银行的银行客户经理。他会告诉如何处理。每个银行的政策都不一样。
2、银行账户经理一般会告诉你,如果第一次扣款不成功,还会有第二次扣款:比如每个月19号固定扣款。如果不成功,25号之前会有第二次扣分。
3、如果忘记还款或者账户余额不足,也可以申请从公积金账户直接扣除,各地不一样。我们的条件: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三个月的还贷限额,业主及其配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委托扣款。
拓展资料:
1)用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自动主动操作还款。公积金贷款属于个人贷款,贷款人必须确保银行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成功扣款。通常,银行只会在还款日扣款一次。扣款日为每月15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扣除还款将自动在公积金账户上进行。如遇法定节假日,扣减期顺延。
2)如果银行在还款日没有扣款,第二天会再次扣款,但是已经逾期了。但是,也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扣款失败,如下:出借人的原因。如果银行扣款时贷款人的还款卡没有足够的钱,导致银行扣款失败而无法收回贷款,即使已经逾期,公积金贷款也需要在银行扣款前在卡内存入足够的扣款。还款日期,至少可以避免影响征信。银行系统原因。如果贷款人在还款卡上存了足够的钱,但银行在扣款当天因系统升级维护未能及时扣款,则属于银行内部问题,不属于逾期。
3)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存入住房公积金所享受的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凡存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雇员支付。按照规定,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定期限(每个城市期限不同,如长沙超过12个月),在公积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和建造房屋、重建和大修自有房屋的资金。

Ⅸ 公积金不够贷款金额怎么办

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买房,但贷款额度不够房屋总价的话,客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再申请商业贷款,也就是办理组合贷款,用商贷额度补充不足部分。
2.尝试追加房屋首付款,从而降低贷款金额。
3.可以找配偶、父母等同样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一起申办公积金贷款,两人及以上参与自然要比个人参与能贷到的额度高。
4.直接放弃公积金贷款,改为申请商业贷款,然后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用来冲抵房贷。
客户要是不急于办理房贷的话,其实也可以再多缴存几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然后再去申办公积金贷款,发奖金账户里的余额越多,能贷到的额度自然有可能越高。除此之外,贷款额度还与客户资信水平有关,客户可以多准备一些财力收入方面的资料。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二、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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