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特色小镇 农发行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只要您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且征信没有问题,就可申请银行无抵押贷款业务。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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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农发行国储林贷款步骤
农发行国储林贷款步骤如下所示。
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㈢ 个人企业可以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吗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有效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
2.持有中央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恪守信用,遵守合同。企业主、经营者及主要股东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4.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补贴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企业法人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达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的要求。
5.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6.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30%。
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资料扩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中央金融企业,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包括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贷款、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涉农棚户区改造贷款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㈣ 银行贷款要求
(一)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二)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三、银行贷款的信用条件
1、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
2、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法律依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第七条借款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真执行国家粮棉油购销政策,烙守信用;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三)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开立收购资金存款账户、应付利息存款账户、财务资金存款账户等专用存款账户(简称“一基三专”账户,下同),并按规定使用;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按规定及时向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提供真实的财务和统计资料,并接受其信贷管理和监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从事购销和储备业务以及维护和修建仓储设施等,因自有资金不足,可向开户行申请借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申请依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贷款受理及调查:
开户行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及时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对同意受理的贷款申请,应及时确定贷款调查人进行贷款调查,并提出是否贷款、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方式等方面的意见。贷款调查人对办理贷款所需各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贷款审查:
开户行信贷部主任(或经理)一般为贷款的审查人。贷款审查人应核实贷款调查人提供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调查人提出的贷款意见作出审查结论,报审批人审批。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贷款审批:
贷款实行审批授权管理,各级行贷款审批人在授权的权限内对各类贷款进行审批。
㈤ 申请农发行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在农发行申请农业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有效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
2、持有中央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农发行开立存款帐户,自愿接受农发行的信贷管理,恪守信用,遵守合同。企业主、经营者及主要股东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违反社会功德的行为。
4、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补贴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企业法人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达到农发行规定的要求。
5、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除此之外,还要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贷款。首先需向所在地农发行营业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在客户经理引导下,按照农发行标准格式填制借款申请书。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资质文件文件、财务报表,以及根据申请的贷款品种和方式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经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事宜,然后发放贷款。
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担保贷款的具体运作流程和贷款合同的签订
1、选择认可的担保公司
2、申请方准备贷款资料
3、担保公司上门调查
4、担保公司出具调查报告
5、担保公司审批、银行审批
6、审批通过
7、签署担保公司合同、银行合同
8、担保公司收费、担保放款
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有那些贷款项目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目前农行的贷款项目主要有
㈧ 农业发展银行对从事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和程序
贷款品种应该为产业化龙头园艺类短期贷款
涉及产业链:花卉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1)种植:花卉基地建设、种植等;
(2)收购加工:向花卉种植户支付收购款项;
(3)销售:各种销售网点建设及产品销售。
贷款对象:
凡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从事林业、园艺、水果、中药材、茶和其他类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
贷款种类: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分为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项目贷款。
贷款用途:
1.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林业、园艺、水果、中药材、茶和其他类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要。
2.商业性项目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林业、园艺、水果、中药材、茶和其他类的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转化过程中进行技术改造、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资金需要。
贷款条件: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2.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资质和能力,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
3.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4.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6.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如进口付汇等。
申请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属种养业、加工业等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因其生产经营周期较长,确有必要发放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4.经营效益较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年以上。
申请循环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金额与其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50%,或上一年度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月均贷款余额与其月均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数额的比例低于50%。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信用等级为AA级(含)以上,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4.经营状况稳定,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抵、质押担保或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为其提供的保证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年以上。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项目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规定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应由乙级或相应级别(含)以上的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2.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其项目申请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已履行备案手续。
3.项目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关产业、区域政策,以及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要求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
4.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资本金来源及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不得低于20%。
5.借款人或项目实施需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或准予行政许可的文件。
6.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7.借款人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8.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调查评估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9.申请外币贷款,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
贷款期限: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借款用途、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发展特点,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等确定。
商业性项目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确定,一般为1-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符合条件的贷款其利率可以在总行利率管理政策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方式: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担保贷款,对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借款人,可以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只能发放担保贷款。商业性项目贷款原则上实行担保贷款方式。
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有那些贷款项目
1,只要是企业,农林牧副渔~~和农业有关的都可以贷款,但额度要在500万元以上,贷款方式多是抵押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
(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十三)发行金融债券。
(十四)资金交易业务。
(十五)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八)办理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