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可以转卖吗
可以进行转卖,但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偿还清前是无法直接进行买卖的。
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2. 公积金贷款没还清可以过户吗
公积金贷款没还清不可以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3. 公积金按揭的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
只要房产证办下来就可以过户。一般情况下,贷款的房子办理房产证比较慢,但是是可以办理下来的,如果办理下来以后你就可以把它买受过户。
4. 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贷款时房屋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还贷款期内不可以更名,贷款还清、房屋解除抵押后可根据不同情况(二手房交易、财产分割、继承等)办理过户更名手续。
5. 公积金贷款未还完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的,可以转按揭也可以还清贷款再过户。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 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 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 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 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材料
6. 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可以过户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可以交易,但是需要归还剩余贷款后才能正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先过户吗
法律分析:先贷款。
首先正确的公积金贷款流程是:
1:买卖双方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材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人,公积金缴存条件,房产条件,贷款年限,贷款额度 审核通过后才到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房产更名。
2:更名后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然后办理抵押房产手续,最后房款。
应该说现在公积金贷款与按揭贷款的办理速度还是差不多的, 有些地方可能公积金贷款还要快于按揭贷款,因为有的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更完名后就可以先放款,然后再办理抵押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