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实际工作中,尽量不编多借多贷会计分录的理由:可能出现过账错误,这个是理由吗
你好!尽量不编制多借多贷的分录的原因,有好多方面,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上。”
由此看来,一笔经济业务,只要对应关系清楚,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多借多贷,是可以的。但由于多借多贷的复合会计分录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不够清晰,所以,应尽量避免使用多借多贷的复合会计分录。 因此说:不是不允许,而是能免则免。
过账错误,现在一般都用到是财务软件,是电脑过账,又不是以前的手工过账,所以出现过账错误的原因很少,所以这个原因在现在看来已经不是那么合适了。
另外,“过账”这个词在手工记账的时候使用的多,现在都用了财务软件,都是电脑软件操作,所以现在都叫记账,其实原理都是一样,只不过一个是手工,一个是系统软件。都是把根据原始凭证做的记账凭证上面的内容按照会计科目汇总就行了。
“会计”其实你要仔细想一下的话,很简单的,原始凭证就是证明一个业务发生的证据,记账凭证哪就是根据原始凭证把他用一套已经事先规定好的科目进行划分归类,然后记账哪就是将记账凭证上面的内容按照会计科目进行汇总,得出各个科目的本月发生额。结账那就是将各个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填入财务报表。基本上就这样,我说的很简单,但是院里就是这样。
❷ 银行信贷人员因为工作失误,签订的合同里面的条款有错误,导致客户贷款无法追回,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5、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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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❸ 贷款买车,还完贷款后,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又产生半年利息怎么办
首先,要确认您当时已还清所有费用。一般而言,还款等银行都会有短信提醒的,建议您持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与银行进行协商处理。
汽车贷款最后一笔月供扣掉后,大约10个工作日后,您的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的银行取回了。银行的信用卡汽车分期,最好事先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咨询一下是否已经全部结清,客服电话在还款卡的背面能够找到。在金融公司办理的汽车贷款,可以拨打所属金融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或者到汽车销售商处咨询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
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其他可能用到的手续还有:机动车行驶证、银行还款明细等。
4、抵押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
❹ 由于银行工作的疏忽给我的征信造成了不良记录,还有3年来的损失,他们银行不给赔偿,我该怎么办
这就是霸王条款。彩票可以聚众赌博、银行可以霸王条款、烟草可以垄断市场、…法律没有论理性。
❺ 一次操作失误造成还款少还200多元贷款导致的征信报告严重吗
问题不是太大,大部分银行在审查贷款的时候,看到小额欠供(正常还款额的5%以内)都认为是正常的。
❻ 银行工作失误导致信用影响造成损失所以我不换银行贷款可以吗
不可以。你不还银行贷款,则逾期记录自动进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影响你以后从别的地方办贷款、办信用卡。你不还达到一定时间,银行还会去法院起诉、去公安机关报案,你会被传唤的。总之,只要你有能力还,走不还这条路绝对不可取。
❼ 工作人员故意隐瞒贷款信息导致我还款过多,能追回吗
申诉就行了!
❽ 银行工作人员涉嫌骗取贷款最多能判多年
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具体的量刑要从取贷款的数额,以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来予以确定。
❾ 银行的工作失误给我的征信上弄上了逾期,导致我办理的贷款全被拒了,给我带来很大的损失,应该怎么办
因为银行方面造成的征信逾期,可以提出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有三种途径。
1、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
2、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
3、委托直接涉及出错信息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反映。
若自己提出的异议申请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申请人还可以向央行征信部门反映、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发表个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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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备案的,由其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
(二)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
(三)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四)因过失泄露信息;
(五)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
(六)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七)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八)违反征信业务规则,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征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报告其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情况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一条
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信息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者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或者泄露国家秘密、信息主体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❿ 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贷款审批材料丢失导致贷款放不下来,怎么办
我告诉你怎么办吧,就是重新去弄资料,因为银行不可能因为资料丢失而给你贷款,也不可能把资料还给你,能说一声对不起算对得起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