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2015年高校录取的新生:
需要材料:高中学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学生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高校录取的特殊新生:
(1)错过了高中学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阶段,即没有取得贷款资格,但因家庭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
(2)没能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贫困家庭的“复读生”。
需要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省内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高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2015年“省外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注:如果是首次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
2015年“专升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专升本”本科录取通知书或“本升研”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办理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20日 (周一~周五)
办理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行知基地,浦口区教育局701办公室
备注: 1、学生和学生的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2、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都要带原件。
另外: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㈡ 国家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要什么证件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是什么
开发银行生源助学贷款的流程如下:
第一,需要学生在网站上办理:1.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个人信息。2.录入申请信息。3.系统提示审核信息。4.完善个人信息。5.上传申请贷款材料。
第二,携带申请贷款资料,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贷前审查,并签订合同。
第三,携带县级资助中心的《受理证明》,交于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录入电子回执,核对学费到账信息。
【注意事项】
在您和共同借贷人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时,需要携带学生本人和共同借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一张,同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或者学生证原件。
学生在线申贷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未通过申请的学生需要准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果学生与共同借贷人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携带两人的户口簿原件。
共同借贷人,应是学生的父母。如果学生父母因特殊原因,或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由学生亲属担任共同借贷人,但共同借贷人需和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在一个市或县区。共同借贷人需年龄在25-60岁之间,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每年学生登录在线服务次数不得低于两次。
【拓展资料】
需要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提前登入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与共同借贷人的信息,并提交续贷申请,打印申请表,并且签字。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情况困难,无法给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生活杂费等费用;申请人为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学生,或是在读的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㈣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年一签,如果要大学四年都需,每年是要续贷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受理,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手续与国家助学贷款类似,但是一年一签,上限为一年8000元。毕业后还贷期限比国家助学贷款稍长。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㈤ 第二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往届在校生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及未办理贷款的证明;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填写
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下载打印或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填写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书务必用黑色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开头称呼务必写:尊敬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
2、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要写清楚、详细;
3、写清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大一写高中或高考成绩);
4、写清申请贷款用途、金额数;
5、承诺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情况;
6、申请书不能有任何涂改;
7、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参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并且不能贷往期生活费;
8、申请书中所有信息要和学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严格对应起来。
㈦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时:操作环境(浏览器 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时: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4.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请学生耐心等待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即可。
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所需资料有: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 ,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㈧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㈨ 怎样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机网络“网络现金贷”,寻找最懂你的借钱方式)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流程: 登陆系统 通过登录并录入申请信息。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10年已经获得贷款,2011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四川省”“内江市” “资中县”,“资中县学生资助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7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必需为座机号,如0832-8888888)。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不超过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四川)”(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及“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必填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 以后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贷款、还款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