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
申请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2
贷款发放机构: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而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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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用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办理手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联合借款人,由双方共同还款。(具体以当地金融机构当年的规定为准)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在高校申请。申请时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所以还款人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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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由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银行直接面向学生,属于信用贷款,不需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需学校每年在网上进行学年鉴定,并由学校出具未在学校贷款的证明才能回乡申请下一学年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每学年申请一次),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否需要学校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根据该金融机构当年政策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负责联络合作银行前往高校进行政策宣讲,学校一般会组织银行、贷款签约学生双方集中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贷款年限: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一学年一贷,部分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一贷多个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可一贷多个学年,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选择一贷四年或一贷三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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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率: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一般都能获得贷款,具体以金融机构当年贷款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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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无区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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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无区别):7月15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今后,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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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利率(无区别):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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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救助政策(无区别):按照教育部等部门的要求,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限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学制(以前有区别,现在无区别):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依据新政策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2.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
1、申请机构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3、发放形式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但银行要分年发放;此外,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还可在就读高校再申请一笔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每年都需要申请。
4、还款人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偿还,毕业后前三年内可自主选择最长3年的还款宽期限,期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月或季偿还贷款本金及利;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与家长共同负担本息。
5、贷款年限:
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一学年一贷,部分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一贷多个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可一贷多个学年,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选择一贷四年或一贷三年等。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是什么工作扩展阅读: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特别提醒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3.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否已启动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发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也已经启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迄今已走过十年,每年帮助三百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上学难题。
教育部指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4.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或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农村信用社(或国家开发银行)办理,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信用方式发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5.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什么含义啊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对外省的学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是什么工作扩展阅读:
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1、尽量在9月1号之前前来现场办理。
2、共同借款人必须能够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则无法完成贷款现场签订合同环节,如不能工整书写自己姓名请在现场受理贷款前练习好。
3、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不要交学费,以免造成双重扣费。如申贷金额低于学费金额,可先把差额部分打入学校发放的学费卡中。助学贷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学校扣完学费后剩余部分学生可提现自行支配,请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转账电话,更不要进行ATM转账过汇款等操作,谨防诈骗。
4、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应找当地什么部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具备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那些基本条件?答:首先是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户;(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
(10)其它贫困家庭。共同借款人应承担那些责任和义务?答: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愿意为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是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行销学费和住宿费。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时,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