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过户后,但贷款还未下来,但我们已经入住,房东要求我们给房租,这个要求合理吗
看合同约定,如果约定的是过户后腾房,那么就不用支付房租。
另外从法律层面上,你们的交易肯定完成了,因此不用给。但从事实真相上来说,你还欠着人家的房款(对吧)?因此从情谊上讲,给与不给都是你自己决定。
❷ 关于房产过户后买方出租房屋租金归谁问题
郭红的事儿你得跟你说好了。这个房东。是应该几分交。你要12月份交,你要是这个,八月份过户。那你你都你要跟他说好了呢。他收了房租呢。他应该起码给你半年的地方。你要是有合同限制你那都是该多少都是多少。你不能喊哭泣似的跟他这么一说嘞,这对于过户呢,那你你在管你要钱。知道你要是有合同限制值的好办。
❸ 过完户贷款没下来房子属于谁
你好,过完户贷款没下来,房子法律上已属于买方,建议买卖双方进行资金监管。
❹ 房子过户后租金是不是归买方
主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过户以后房子的产权归新房主所有,房子的租赁收益理应归新房主所有,买方不能单方终止租赁。
❺ 房子已经过户,银行贷款没下来,房租权归谁
从法律意义上,银行会审批你的贷款资格,出了同贷书,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产证过户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对房子就有所有权,原房东就无权再要钥匙了,你的房子你会把钥匙交给别人?
但是实际操作中,合同明显是偏向卖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约定卖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给钥匙。而从房产证改名到银行放全款是需要时间的,特别是有公积金贷款的混合贷款,有时候要拖上2,3个月,这期间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当于卖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个月赚钱。换做买方,肯定是不情愿的,但是卖方没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弃租金收入。作为中介或者银行,肯定是偏袒卖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会写明这期间租金收入归谁,写了就明显侵犯了买方的权益,但实际操作起来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划定租金归属。
扯远了,您这种情况,就要看回合同当时有无约定。第一点:合同当时是约定的首付交完就交房,还是放款完才交房?如果约定了放款完才交房,那钥匙你还是要还给卖家,不然你就违约了(虽然放款才交房本身就是霸王条款),这期间的租金收入你自然更别想取得了。第二点:跟第一点其实是一样的,都是看合同,但一般合同都是偏向卖家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❻ 房子过户后到交房这段时间的租金归买方还是卖方
明确归卖方。参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四题:甲卖房给乙,完成过户后,约定4个月后交房。过户后一个半月,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租期2个月。租期满后,甲收回房屋,准时交付给乙。问租金归谁?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归甲,公布的答案理由是:甲为有权占有,租赁合同有效,可收取房屋法定孳息。这个情况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是依据法理解释的。你可以在网上找这道题看一看
当然你们也可再协商,明确归属,其实也就是修改合同。
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如果房子在交付前发生灾难损耗,风险归谁?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也就是风险归甲(司法部答案也是这么说的)。既然风险归甲,(租金)收益自然也归甲,收益与风险对应才公平、合理,否则就出现风险归甲、收益归乙的不合理现象。
题外话:我在司法机关工作,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❼ 二手房过户后,贷款没下来,这时的房租归谁
您好,归你收。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此房屋的产权已经是你的了,从得到产权证起,你拥有这个房屋的合法处置权和使用权,自然出租收益归你。虽然对于原房主来说还没有拿到房屋的全款,但是是事先合同约定好的付款方式(首付款+按揭贷款),银行贷款没有下来只要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你不存在违约行为。假设是由于你的原因造成贷款晚下来或下不来,也不影响你收房租,只是原房主和你协商一下余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对方要求,你应该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那和收房租也是2层法律关系。望采纳
❽ 房子过户了贷款还没下来,此时房子属于谁的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过户后按揭虽没下来,但此时产权已经转移到购房者名下,房子应该属于购房者。 但是如果之后贷款无法办理,卖家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子还归到自己名下的。
贷款买房的流程主要有:
1、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2、选择房产,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3、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4、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
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❾ 过完户贷款没下来房子属于谁
购房合同上写的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回答】
买方是混合贷【提问】
我是卖房没见房款有风险吗
【提问】
说还没放款【提问】
当然有风险,没收到房款就办理了过户,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房款,你就只能起诉。【回答】
❿ 房子过户后,银行贷款一直没下来,请问在贷款没到账前,房子是属买家还是卖家的
1、这个要看你们合同上怎么写了,一般来说买方贷款办不下来,是归属于买方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执行,那么则需要买方承担责任。
2、你只有和卖方好好商量,毕竟今年都是贷款不好办,就算办下来,放款也会很长,你可以去银行给几千块好处费,有可能会早点放款,不然遭到起诉,违约金就比较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