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业务中借款人死亡,其贷款其妻女,父母有义务偿还吗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吗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借款人死亡,如果借款没有明确为个人债务,而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经营生意等,可按夫妻共同债务向其妻子主张,但不能向子女主张。
2、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继承法规定,妻子与女儿只有在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情况下,才可要求他们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他产放弃继承遗产或者没有遗产可继承,则能向他们主张偿还。
❷ 借款据是合同吗有明文规定吗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可以依据此借据向法院起诉.
纵横法律网 翁利亚律师
❸ 我交了1w定金 按揭车 由于贷款没有审批下来 就买不成了 这一万能退么
像这种不确定性的购物应该在买卖合同上事先写明,如果贷款下不来,你这1w的定金怎么退。如果没有事先协商好,那么这定金可以不退,定金的定字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这个 订 字是可以退的。
❹ 贷款多长时间批不下来银行会把资料退回吗还是一直等下去
银行抵押贷款的正常审批时间是3-6周。
如果是银行房贷资料:
1、可以去银行的信贷部申请拿回来;
2、不拿回来也没有什么,因为银行的那套资料要生效的话,还要开发商的担保还有本人的同意。
这些资料文件包括: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❺ 国家有明文规定贷款中途可以一次性还款吗交通银行不让一次性还款在法律上能站得住吗
一般情况下是贷款后满1年就可以一次性还款了,如果未满一年那么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若关系好也能够解贷,若不认识那么需要付出一些违约金后就能够解贷。
如果银行是恶意不允许你来解贷那么我们可以投诉至该银行总部,不解决可以投诉至银监会。这样一般都能够解决你的问题。
❻ 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内告知原因并将资料退还
如果审核不通过,审核机构会把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退还给本人,并告知不符合贷款发放的原因。
❼ 欠钱不还的法律条文有什么呢
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❽ 农业银行的贷款还未还清,能从建行再贷款吗有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不能贷吗
可以再做贷款,要看你的个人还款能力来决定的,只要你的还款能力强就可以做贷款,银行会评定您的财力
❾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不偿还的利息或滞纳金有明文规定吗
有的。
❿ 买房交定金之前售房员没有验收买方按揭贷款资料导至办理不了贷款能退还定吗
应该可以的,找开发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