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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贷后回收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9-30 09:05:29

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贷了四年的,今年是第二年该做什么有回执单么应从哪领取用去教育局么

第一年怎么弄就是怎么弄

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籍变更之后怎么改信息

更改方法:

1、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2、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注: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籍变更属于就学信息变更 就学信息变更是指由于借款学生录入错误,或因其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行为。

2、就学信息变更将会影响借款人已签订《借款合同》的贴息截止日、宽限期、贷款期限等内容的变化。一般来说,就学信息变更还将引起还款计划的变更。

(2)生源地贷款贷后回收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二、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❸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查看到没到帐

完成所有生源地贷款申请手续后,申请经省资助中心审批后,贷款将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直接汇到学生所在高校帐户。支付宝账户将用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如支付学费后尚有多余,缴纳学费后的剩余贷款可通过支付宝提现功能实现,可作为学生的生活费。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生源地贷款贷后回收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❹ 生源地助学贷款:何时才能把交学费后剩余的钱打到我的账户

完成所有生源地贷款申请手续后,申请经省资助中心审批后,贷款将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直接汇到学生所在高校帐户。支付宝账户将用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如支付学费后尚有多余,缴纳学费后的剩余贷款可通过支付宝提现功能实现,可作为学生的生活费。

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行支付宝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所以具体时间说不准,而且各地区也有先后快慢。去年一般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到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贷款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

相关补充:http://jingyan..com/article/47a29f245db47cc01523995d.html

❺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要怎样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

具体如下:

1、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5)生源地贷款贷后回收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关于贷款的注意事项:

1、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3、还款人需注册实名支付宝账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然后在12月15日之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到支付宝的关联账户中,到12月3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还款情况即可。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助学贷款)

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流程是什么 知情人士

国家开放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没有什么变更情况。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生源地贷款贷后回收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❼ 生源地助学贷款 取消贷款后 可以贷吗

可以的。

申请条件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7)生源地贷款贷后回收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

第十一条 结余奖励资金用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途包括:

(一)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相关的直接支出,包括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交通通讯、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业务支出;

(二)弥补学生因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形成的风险。

第十二条 结余奖励资金用于弥补学生因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形成风险的,应由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

第十三条 结余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以及其他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第十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和相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使用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❽ 关于生源地贷款和学费的问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业务知识部分

(一)贷前事项

1.受理时间

(1)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新生,申请

答复: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在网络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

(2)每年续贷生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续贷生,申请

答复:每年4月1日以后,续贷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3)每年受理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键字:生源地,受理,截至时间

答复:新生、续贷生的受理截至时间均由各省资助中心与当地分行确定,您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贷款对象

(1)考上哪些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申请,高校

答复: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时,可查询到有资格的高校。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申请,学生

答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3.贷款条件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关键字:生源地,学生,条件

答复: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关键字:生源地,共同借款人,条件

答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由谁担当?

关键字:生源地,孤儿,共同借款人

答复: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申请所需材料

(1)初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关键字:生源地,初次申请,材料

答复:初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以及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再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关键字:生源地,再次申请,材料

答复:再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5. 贷款用途

(1)生源地贷款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关键字:生源地,用途

答复: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6. 贷款额度

(1)每个学生每年可以申请多少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贷款额度

答复: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7. 贷款期限

(1)生源地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关键字:生源地,贷款期限

答复:生源地贷款期限为6-14年,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全日制本专科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8. 贷款利率

(1)生源地贷款利率是多少?

关键字:生源地,贷款利率

答复: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9. 贷款优惠政策

(1)生源地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关键字:生源地,优惠政策

答复: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以后每年偿还本息。

10.
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1)生源地贷款合同需要每年签订吗?

关键字:生源地,签订频度

答复: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都可办理。

(二)贷中事项

1.
支付宝帐户

(1)借款合同上的支付宝帐户是做什么用的?

关键字:生源地,支付宝帐户

答复: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发放后,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2.
高校回执

(1)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后,还需办理哪些事项?

关键字:生源地,受理证明,回执

答复:县资助中心与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后,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回执及校验码。

3.
合同生效

(1)高校提交回执后是否就可以得到贷款?

关键字:生源地,合同生效

答复:高校提交回执后,县资助中心要等该县本年签订合同的所有学生的回执都收到后,进行核对,在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提交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对各县资助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盖章随同各县汇总表报分行审批。分行审批通过后通知省/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手续。

(2)审批未通过的贷款怎么办?

关键字:生源地,合同生效

答复:审批未通过的借款,分行会通知省资助中心,并通过省资助中心告知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分批报分行重新审批。

审批谢绝的借款,由县资助中心通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不再受理该学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请。

4.贷款申请收费

(1)申请贷款时是否收取相关收费?

关键字:贷款申请,收费

答复:申请贷款时不应收取任何相关收费。

5.贷款发放

(1)贷款发放的步骤是怎样的?

关键字:生源地,贷款发放

答复:贷款经分行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2)借款学生如何了解贷款发放的进程?

关键字:生源地,发放进程

答复: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程及发放结果,您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3)为什么申请贷款时有额度控制?

关键字:申请,额度,控制

答复:开行的贷款规模虽受国家宏观经济控制以及人民银行信贷规模的约束,但对于助学贷款业务,我行会按照国家政策做到“应贷尽贷”。

(三)贷后事项

1.正常还款

(1)如何进行正常还款?

关键字:生源地,正常还款

答复: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担。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及还款结果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www.csls.cdb.com.cn)。

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请您提前5天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①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②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元,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

③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

2.提前还款

(1)关于提前还款?

关键字:生源地,提前还款

答复:

①时间: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提前一次偿还一个或多个合同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②利息计算: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③还款: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3.逾期还款

(1)如何进行逾期还款?

关键字:生源地,逾期还款

答复: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4.毕业确认

(1)毕业确认是什么?

关键字:毕业确认

答复:毕业当年学生要在学生在线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没有进行毕业确认的借款学生不能予以毕业。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时应更新个人联系信息,以便日后学生接收提醒短信,及时还款。

5.合同变更

(1)如何进行身份信息变更?

关键字:身份信息变更

答复: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由于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码需本人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中心申请办理。

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变更,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

(2)如何进行就学信息变更?

关键字:就学信息变更

答复:借款学生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需到县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的就学信息进行变更,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

(3)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如何进行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

关键字:本科考入硕士,就学信息变更

答复: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应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这样在校期间就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不需要自己承担借款利息。如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自本科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借款人自付。与财政贴息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硕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6.联系方式变更

(1)我的联系方式变更了,应如何修改?

关键字:联系方式,变更

答复:请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我的信息中直接修改即可。

7.征信与违约后果

(1)学生未按期总额还款会带来哪些后果?

关键字:违约,后果

答复:助学贷款违约后果包括:

①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②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ⅰ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ⅱ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ⅲ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什么?

关键字:个人征信

答复: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其信息包括三大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协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对违法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3)个人信用记录是什么?

关键字:个人信用记录

答复: 个人信用记录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个人方便快捷优惠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供帮助。开发银行为每一位借款学生都建立了个人信用记录,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将同学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定期报送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拥有个人信用记录以后,相当于建立了一个个人的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收集在个人信用记录中,为你积累信用财富。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请同学们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

8.联系我们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是什么?

关键字: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

答复: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同学们可以在该网站上了解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动态、常见问题解答,并下载相关资料。该网站不需注册直接登录,并提供链接至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是什么?

关键字: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答复:生源地助学贷款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高校助学贷款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同学们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申请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

(3)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址是什么?

关键字: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网址

答复:支付宝网址为http://www.alipay.com/,同学们可以在该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卡通认证、账户充值等操作。该账户除可以进行助学贷款业务相关操作外,也能正常使用支付宝提供的网上购物、网上转账等其他功能。

二、系统操作部分

(一)学生

1.用户注册与登录

(1)如何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

答复:在网络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

(2)忘记密码了怎么办?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忘记密码

答复:可通过页面上的密码找回功能,通过回答预留的问题重设密码;或联系所属区县资助中心老师,由老师重置密码。

(3)为什么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无法注册

答复:同一名学生只能在系统中注册一次,如果已经有了注册信息,则系统会提示不需再注册,直接使用原有注册信息登录即可。

(4)访问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安全证书

答复:点“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也不同),不影响操作。

(5)以前申请过助学贷款,但是没有注册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应如何登录?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

答复: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在登录页面选择所在高校,录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登录系统。

2.贷款申请

(1)在哪里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贷款申请,申请表

答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贷款申请”模块,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即可。

(2)支付宝账户的初始密码是什么,如何查找?

关键字: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

答复:支付宝账户的登录初始密码、支付初始密码和新浪邮箱的登录初始密码均是由系统自动生成的8位数字和字母组合,并打印在受理证明上。此外,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在首页也可看到初始密码。(仅限2011年以后开始使用支付宝账户的学生)

3.信息变更

(1)如有修改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电话号码,修改

答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联系方式。

(2)修改个人信息后,老师一直没有审查确认,会影响还款么?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信息,确认

答复:不会影响还款,但是系统中一直显示变更前信息。

(3)可以将支付宝账户变更为代理行账户或学生本人其他的支付宝账户么?

关键字:支付宝,账户,变更

答复:目前,不允许将支付宝账户变更为代理行账户,也不允许替换为学生本人其他的支付宝账户。

4.还款

(1)如何查询学生还款账户信息?

关键字: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还款账户

答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及应还款查询”中查看还款账户信息。

(2)如何提前还款,什么时间还款?

关键字:提前还款,时间

答复: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具体操作流程为:当月1日—1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提前还款申请”模块中发起申请,然后于当月20日前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从账户中划扣还款资金。

(3)支付宝账户没有做实名认证,是否影响扣款?

关键字:实名认证,支付宝,扣款

答复:没有做支付宝实名认证也可以完成还款账户充值,不会影响扣款。

(二)资助中心

1.学生信息维护

(1)登录系统后,提示有学生个人信息要确认,应该如何操作?

关键字:信息变更,确认

答复:在“在客户管理—学生管理”中选中该学生记录,点“确认”按钮,审核并确认变更的信息。

2.贷款申请及合同签订

(1)学生忘记回执校验码怎么办?

关键字:回执校验码

答复:在“贷款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可以找到该学生合同记录,重新打印受理证明即可。

(2)回执录入期限已过,但是高校还没有录入回执,怎么办?

关键字:谢绝,回执,期限

答复:在“贷款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的“明细”页签中,可以查找并谢绝未录入回执的合同,或在“汇总并提交”页签中,批量谢绝全部未录入回执的合同。

3.贷款发放

(1)如何查询学生贷款是否发放?

关键字:发放,查询

答复:在“贷中管理—贷款发放”中可以查看贷款发放情况,或在“查询统计—合同与档案查询”中,查看借款学生的合同详细信息,在“发放状态”处可以看到贷款发放情况。

4.信息变更

(1)学生毕业时间错误,应如何修改?

关键字:毕业时间,修改

答复:先在“客户管理—就学信息变更”中将借款学生的入学时间、学制和毕业时间修改正确,然后到“贷后管理—还款计划变更”中根据毕业时间修改贴息截止日和宽限期。

(2)系统中的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导致支付宝无法进行实名认证,应如何操作?

关键字:支付宝,实名认证,身份证号,姓名

答复:应先到系统“客户管理—身份信息变更”中将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修改正确,再进行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已经做了还款计划变更,为什么还要付本息(或还有逾期本息)?

关键字:还款计划变更,利息,逾期

答复:还款计划变更审批通过后,只会改变以后的还款计划,如果在之前已经产生了应付本息或逾期本息,则这部分金额仍需要按原有约定偿还。因此,还款计划变更应在年度结息(11月20日)前完成审批,否则会导致结息结果不准确。

(4)如何将还款账户变更为支付宝?

关键字:账户变更、支付宝

答复:在“客户管理—账户变更”中可以进行账户变更操作。

5.还款

(1)什么时间可以办理提前还款,如果操作?

关键字:提前还款,时间,操作

答复:除每年11月份系统年度结息期间外,其他各月均可申请提前还款。具体操作流程为:当月1日—10日,老师在“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中录入学生申请,或让借款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在“提前还款申请”中发起申请,然后让借款学生于当月20日前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从账户中划扣还款资金。

6.贷后管理

(1)如何添加学生联系记录或催收记录?

关键字:催收记录,联系记录

答复:在“客户管理—联系记录”模块中可以添加联系记录或催收记录。

(2)为什么无法导出“还款通知书”和“催款通知书”?

关键字:还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

答复:只有当系统执行结息(年度结息、月度结息)后,才能生成并导出还款通知书和催款通知书。具体为:1月—10月的10日以后,可以导出催还通知书;11月20日以后,可以导出还款通知书。

7.其他

(1)为何系统中无法导出文件或导出的文件无法正常打开?

关键字:导出,正常打开

答复:一是因为浏览器设置有问题,应在浏览器的“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Internet区域或可信站点区域)—自定义级别”中,将文件下载设置为“允许”,重新登录后修改生效,可完成文件下载;二是系统不支持使用迅雷、快车等其他下载工具,在弹出下载页面时,应选择使用“IE下载”。

(三)高校

1.回执录入

(1)在哪里可以查到回执校验码?

关键字:回执,校验码

答复:在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上面可以查看回执校验码。

2.账户维护

(1)高校账户错了或变更了怎么办,如何修改?

关键字:高校账户,修改,变更

答复:高校用户登录系统,在“高校账户维护”中可以修改已有账户信息,或新增一条账户信息。账户状态为“有效”的账户会在录入回执时出现在下拉选择菜单中。

3.毕业确认

(1)毕业确认的流程是什么?

关键字:毕业确认,流程

答复:本年毕业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申请,并导出毕业确认表。然后学生持毕业确认表到高校资助中心盖章,并由高校经办人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2)未做毕业确认会影响学生还款么?

关键字:毕业确认,影响

答复:是否完成毕业确认操作,不会影响学生后续还款。

4.到账查询

(1)如何查询某名学生贷款是否发放?

关键字:贷款,到账查询

答复:先到“回执录入”中查找该名学生记录,点击“合同编号”打开链接,在发放状态栏目中可以查看发放情况。

(2)如何查询到账的助学贷款(支付宝模式)都是哪些学生的?

关键字:支付宝,到账,明细

答复:根据支付宝转账凭证上的流水号,在“学费到账查询”中可以查询到该笔转账记录,点击“高校批次流水号”打开链接,可以查看该笔到账资金的学生明细。

5.信息变更

(1)学生的就学信息发生变化(如休学、降级、退学、读研等),如何在系统中操作?

关键字:就学信息,变更

答复:在系统“就学信息变更”中可以修改学生的就学信息。其中,所在高校、入学年份、学制和毕业时间发生变化时,在“就学信息变更”页签中操作,且需要县资助中心审核;院系、专业、专业类别和学号发生变化时,在“非关键就学信息变更”页签中操作,不需县资助中心审核。

❾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9)生源地贷款贷后回收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

❿ 生源地贷款已还款,怎样在国家开发银行上查询已经还款的信息

在国家开发银行上查询已经还款的信息有以下步骤:

1、打开电脑,在浏览器搜索栏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点击搜索,找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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