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工作人员能跨行给人担保贷款吗
应该能担保,只要不是自己所在的银行就可以给人担保货款,这是自己的权力。
2. 国家工作人员担保贷款后还能再担保吗
如果你的财产够担保,就可以担保贷款。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身份担保贷款需要什么东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身份担保贷款需要的材料:
(一)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四张;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借款人属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可持《再就业优惠证》、属于复转军人的可持《自谋职业优惠证》、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反担保保证人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及工资担保证明、小额贷款反担保保证人承诺书、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四张。
4. 贷款担保人问题,专业人士,银行工作人员请进
按照银行贷款担保法规定,
在贷款人,失踪,死亡,或者丧失尝还银行贷款能力时担保人应承担偿还贷款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贷款人有抵押品拍卖,如果抵押品价值10万以上的话,可抵消贷款及利息,当然如果抵押品价值低于10万的话,其剩余部分银行仍可追究贷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的,
5. 一个公务员可以担保几个人贷款
公务员担保贷款人的人数方面,政策和银行对此都没有具体限制。因为具体情况主要取决于借款人资质担保人资产情况。
以公务员作为担保进行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要求:
1、借贷人须是中国大陆居民;
2、借贷人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借贷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借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满足这些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向银行申请担保贷款。
(5)工作人员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公务员担保贷款需要的手续:
1、公务员工作证明;
2、公务员及借款人个人征信记录;
3、公务员及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
4、借款申请;
5、固定资产所有证复印件(不一定要抵押,但一定要备案);
6、签担保借款协议;
7、公正上述协议;
8、放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贷款担保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员信用贷款
6. 为什么公检法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担保贷款!不能做贷款担保人!
因为他们有特权。
7. 刚分配工作的公务员能给人担保贷款吗
能不能作为保证人,这要看银行是否接受。一般作为保证人,最基本的条件是看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代偿能力。
作为公务员,有稳定的工作,银行一般会接受的。
当然,你应该对你担保的对象有着充分的了解,如果他的品行不可靠,最好找借口推掉,否则,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8.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国家工作人员担保可以贷款20万吗
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国家工作人员担保可以贷款20万,办理小额信用贷款最高可以贷款三十万。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且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5、在银行开立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办理流程
1、借款人需向银行提交一系列申请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9. 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帮贷款担保吗
这个是属于个人行为,和他是不是税务人员无关?没有可以不可以的事情,只要是对方同意的话,都可以作为担保。
10. 银行员工可为他人做贷款担保吗
银行员工不可以为他人做贷款担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10)工作人员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