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提交材料多久可以审批下来
若是通过我行提出的申请,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请您直接与当地网点的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2. 公积金贷款放下来后可以换银行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3. 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后可以取消吗
撤出的前提是贷款已经还清,所以没办法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依、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贰、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三、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四、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陆、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漆、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依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4. 我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已经上交,还能更改贷款额度吗
咨询经办银行你的业务进程:
一、如尚未进入审批程序,可申请重新按照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如已审批通过,可撤回材料重新申请;
三、如已放款,只能按照放款的情况执行了,不能重新申请。
原则:只要贷款还未发放,就可以重新按照公积金贷款申请。建议抓紧处理
5.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资料提交之后,在审批期间,户籍信息发生变更,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回答如下:
绝对不会影响放贷,无需将原贷款资料撤回重新申请。
组合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的贷款,其管理机构是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要B区是属于北京市的就绝对没有问题(除非你迁到了外省市);商业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目前商业银行是全国性的,在北京各区的银行是北京市分行的分支机构。可能只是要在联系地址上变更一下,不影响放贷。
6. 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后可以取消吗
若是通过我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贷款申请能否取消”等业务,建议您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核实确认。
7. 已经交了房贷可以改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在转由住房公积金来交,属于典型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进行初审,然后准备以下贷款所需资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职工签署《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也可以由贷款经办人员认定其他真实有效的资料来确认工资收入;
6、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
7、使用他人产证抵押的,应出具《同意抵押声明公证书》(原件);
其他必备资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4)《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5)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发放日至今还款明细表(原件);
(6)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8.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资料已经提交给银行,当时申请的组合贷,现在额度增加,是否可以只申请公积金贷款
咨询经办银行你的业务进程:
一、如尚未进入审批程序,可申请重新按照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如已审批通过,可撤回材料重新申请;
三、如已放款,只能按照放款的情况执行了,不能重新申请,也不能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原则:只要贷款还未发放,就可以重新按照公积金贷款申请。建议楼主抓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