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二手房,父母出钱首付 然后拿到房产证去贷款,也是父母银行流水贷
婚后购房,算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这个婚姻法里有规定。而且贷款为共同债务,因此共同还款部分也是共同财产。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部分,若没有特别说明视同父母赠与夫妻双方,但是某些情况下父母可以要求这块出资额的权益,但是跟房产无关。
B.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义贷款父母还款这种情况房产权属于谁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贷款是以子女名义贷款,还款也是父母还的款。从法律角度上讲虽然钱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门和银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么房产归属权应该在子女名下。
C. 法院调解书,父母出买房首付款,判给子女,能否要回来,有银行流水凭据
法院调解说,父母出钱住的房子的首付判给了子女,如果想要回来的话,这个就要看子女是不是同意了,因为你已经把这个房产证出去了,所以说这个房产现在的使用权就不归你所有了,至于要回来的话就要看对方是不是同意。
D. 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子女自己还贷买房,房屋的产权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E. 父母办贷款时需要银行流水,没有那么多,可以提供子女的吗
这个不行的。如果是父母办贷款,那就要提供父母有能力还贷的证明,你说的流水就是其中一种,但不止这一种。如果你父母没有工资收入等直接证明,可以提供其他的,比如,你父母有商铺或多套住房,现在正在出租,拥有租金的收入来源。又或者你父母在开公司或投入有股金,有分红的收入项等。
F. 我父母贷款买房按揭,拿我的流水有什么用呢
贷款买房一般不需要自己父母的银行流水证明,应该提交贷款人自己的流水证明。
贷款买房需要银行流水也可以提供金融交易流水,工资卡的流水也可以,关键是要看贷多少钱,还有就是信用记录怎么样。如果自己么有流水记录就要提交父母的。
公司工资发现金,种植、养殖、自己开店的都是现金交易,没有常用的银行卡,也没有银行交易明细的流水账,没有流水可以正常申请汽车分期付款吗?
这些情况是很正常的,贷款买车的手续,其实都有相互替代的资料,要不然,银行也会流失很多优质客户的,银行流水可以提供以下几种资料来代替:
1、常用存折可以代替银行流水;
2、定期或定活两便的存单可以代替银行流水;
3、有的大企业,工资会打到内部的工资卡里面,但是在银行却没有明细记录,只要能够打印出卡内的明细,有公司的印章,再配合工作证、工资条也可以的;
4、夫妻双方名下的流水是可以共用的,都可以证明夫妻之间的还款的能力,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都是认可的;
5、父子之间的银行流水也可以。比如儿子贷款买车,没有流水,可以提供父亲的常用流水,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即可;
6、自己经商的如果有营业执照,只要在有效期内,配合常用的进出帐单据、出货单、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单据都可以代替常用流水;
G. 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可以由子女办理还贷吗
借款人是谁,就应以谁的名义还款,但实际由谁出资,无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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