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因不能贷款而变更贷款人姓名合法吗
房屋买卖只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可以分三种情况更改名字:
1、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只需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可以与原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然后,你和开发商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就更名了。
2、如果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那就比较麻烦了,要经过开发商的一系列证明和手续,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恢复网上信息。然后再卖给你,就可以落你的名字了。这手续会比较麻烦,一般备案的合同,开发商是不会轻易这样做的!
3、一般来说,合同备案了,就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再办理买卖过户,这样税费会多很多。
㈡ 房子已经签定买卖合同,还没过户。贷款谁还,
房贷还是应该由您来还。而且,在办理过户手续以前必须还完,否则,是不能过户的。就您的情况而言,房产证没办下来,贷款没还清,不能过户(或者说不能履行合同)的障碍还是在您这一方,您是不能要求加钱的,对方不要求您就迟延履行合同承担责任就已经不错了。还是赶紧还了贷款吧。
㈢ 买二手贷款房暂不过户,中介出具的买卖合同法律保护吗
你好,很复杂的工程,首先签买卖合同,然后去银行申请贷款,还有去建委核查购房资格,等待批贷,不过户,有风险。
发帖不易,望采纳!
㈣ 我家的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有买卖合同能贷款吗
你可以先去银行做个人无抵押贷款,贷款金额是你工资的7-10倍,之后在做按揭贷款!
㈤ 买二手房银行贷款批准了,卖方一直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翻开买卖合同正本第二页,有一个过户时间,这个时间前房东可以有意选择不过户!但是接近时间的时候,你有义务通知他来过户,最好是书面通知他,通知后,如果他仍旧不来过户,时间一过,可以马上启动法律程序,起诉他违约,违约责任在买卖合同上应该是有体现的,正常时赔偿总房款的20%!这个时间你要和中介处理好关系!一旦涉及到法律,中介的立场也是很重要的!
㈥ 房产证没过户 私下和户主签订了买卖合同 现在我拿着房产证可不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
你这样属于拿着别人的房产证去抵押,银行肯定要那个人的资料和授权书,你想你能得到吗?
而且房产是以登记过户为产权交易完成标志的,你没有登记,也有产生纠葛的可能。
贷款当然不可能了!
㈦ 本人买房,首付款已交,银行贷款已经审批完毕,卖方以种种理由不过户,怎么办
三步。
1、给律师打电话来律所面谈
2、尽快起诉保全房子
3、打赢官司,强制过户
一切的谈判,都是以100%的胜利为前提的,双方无非是互相退让寻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所以,购房人切忌,在对方准备充分的时候还指望靠谈判来解决问题。先起诉,再谈判。可能你这里还谈着呢,那头人家已经把房卖给别人了,或者抵押了。
业主想要毁约的时候,通常购房人还蒙在鼓里。所以业主比购房人先找律师,所以绝大多数购房人遇到业主毁约的时候,业主已经行动了一回合了。打了一个先手。如果双方都对法律充分了解,业主是有很大机会毁约的。
可能购房人还会问,能赔钱吗?违约金约定了20%能赔到么?
这个方向错了,说明你就不懂法,没经验。违约金再高,基于合同法,法院未必能完全支持。即便完全支持,也未必能填平房价的上涨。加上执行难的问题,房款被拿在业主手里,导致购房人错过了购房时机。
广大购房人一般不了解,除了要求定金罚则“赔双倍”,合同约定违约金以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一种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过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打赢官司,让法院把房子“判给购房人”。用法言法语说是判决业主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如果不执行法院判决,就可以强制执行,单方过户。
㈧ 房屋买卖有贷款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如果买卖双方有贷款不配合过户,那就要去起诉,拿着合同去起诉他,千万不要拖时间。
㈨ 中间没有买房的贷款合同,和三方协议,卖户不过户算违约吗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中间没有买房的贷款合同和第三方协议,卖方不过户,要根据你们的买卖合同来确定是否算作违约。
关于买卖房屋。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