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离职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能不能取出来
采用两种式提取公积金购房性提取偿按揭贷款提取 第种商品房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及复印件份单位具提取申请书卡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附近公积金管理部提取 私产房则需要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契税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份单位具提取申请书卡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附近公积金管理部提取种能提取购房签订期前账户余额超首付 第二种按照偿按揭贷款提取按照款凭证金额提取 需要准备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贷款行打印款凭证卡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附近公积金管理部提取 特别说明:没取产权证带合同取需要带产权证契
② 离职后,剩余公积金能否冲贷款
不行,离职后公积金为封存状态,无法一次性做提前还本业务。如果是前期做了“签约月对冲”业务,可以抵扣房贷,扣到一定金额就不会扣除了。例如公积金余额只剩500元,就不再从公积金中抵扣,从您的银行卡里扣除。
具体每个市公积金要求不同,拨打全国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热线电话区号12329咨询。
③ 请问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款不到一年就离职,不再缴纳公积金那里面的余额还可以提取吗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的;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市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④ 我用住房公积金办了贷款,只还了两个月,现在离职了,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余额取出来吗
1、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2、用住房公积金办了贷款,只还了两个月,现在离职了,不影响你正常还款。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账户一般被冻结,只进不出,达到一定数额,经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可以还公积金贷款。
4、拙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⑤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还能继续使用吗
可以继续使用,可以贷款可以提现。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⑥ 公积金已贷款,离职后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不可以的,公积金余额必须是退休以后不在缴纳才可以全部提取的。
⑦ 公积金贷款买房,辞职以后,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可以继续用来还月供
可以的,直到账户的钱扣完,办理贷款的时候应该开了一个还款的银行账户的,到时你就将还款存入该账户,银行到时会从该账户扣款的。同样享受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⑧ 辞职以后,公积金停交,原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可以继续逐月还贷吗听说账户不足五千就转到商业贷真的吗
无转商贷的相关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⑨ 辞职以后,公积金停交,原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可以继续逐月还贷吗
可以。
1、你将公积金里的账户余额都提取出来作为还款使用。
2、如果之前申请过账户余额冲还贷款。那么账户内的余额还会继续自动还的。直到账户内余额100元以下为止。
借款人也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拓展资料: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