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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办理资料丢了

发布时间:2021-08-10 22:18:16

Ⅰ 工商银行助学贷款,我的账户资料丢失,现在怎么还款

可以直接联系负责贷款方面的,银行经理

Ⅱ 我的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丢了教育局给补办吗麻烦吗我没有时间了,还是得重新走一遍贷款流程

国开行的生源地贷款么?不用重走所有流程,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只是为了办理其中一环流程,丢了办理不了就没法完成只能停在那个阶段。重新办理受理证明来不及的话有个快速的办法就是电话联系生源地所在区县资助中心的联系人,让他告知你的受理证明上面的那个校验码是多少,只要有这个校验码,学校就可以帮你网上完成电子回执单的录入了。

Ⅲ 你好,我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在校弄丢了。请问补办一个需要带什么材料

补办材料:

1、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盖章的贷款申请表;

3、学生证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以学生在线系统打印的版本为标准;

2、学生居住地址填写格式为:*市*县*镇*村*组*号(*小区*单元*楼*号),方便日后催收联系;

3、学生必须完整填写QQ号、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4、申贷原因除选择下拉菜单中的申贷类型外,须简述具体申贷原因,50字以上为宜;

5、续贷学生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并填写不少于100字的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6、申请表上学生签字须手写,不得打印。

(3)助学贷款办理资料丢了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扶风县人民政府

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Ⅳ 申请助学贷款,准备材料中学生证丢了怎么办 急!!!!!

首先 你还有没有学生证的复印件 有的话 交复印件就可以了
若是没有 就请尽快去教务处补办
若是补办来不及的话 就是找辅导员、院领导、校领导开证明。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在校弄丢了

受理证明丢了 ,,只要贷款合同 还在就行 ,,,学校可以在系统上查到你的贷款相关信息的 ,,给学校老师好好说说 ,,应该可以给打印回执单的,,今天我在学校就遇到了 有同学发生这样的情况了,,

Ⅵ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合同丢失问题不大,因为你所持的合同是给你本人的那份,其他的还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和银行,理论上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关键是签合同时给你要你交到学校的受理证明是否在,如果那份东西也丢了,高校就无法为你做电子回执录入确认,你的贷款审核也就中止了。
当然贷款合同上有一些信息比如你的账号之类的,如果没有记录下来会对以后的还款有所影响。所以建议你到当初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合同丢失的可复印一份原件以便明确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丢失的,要重新开具。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校园回执单丢了怎么办

前往当地教育局进行补办,学校需要受理证明上的信息尤其是校验码,复印件也可以用的。

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7)助学贷款办理资料丢了扩展阅读:

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Ⅷ 助学贷款资料全丢,还款问题 急。。。

有一个办法是这个样子的,你可以先到国家开发银行的网站上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根据你的身份证号码去登陆,在这上面就可以查询到你的贷款信息以及相对应的还款金额。如果你不记得你的密码,可以联系当时办理助学贷款的教育局查到密码

Ⅸ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弄丢了不是本人去补办可以嘛

可以。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不是本人也需要这些材料的。

1、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5、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9)助学贷款办理资料丢了扩展阅读

学生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 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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