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学怎么申请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大学助学贷款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这都是属于国家贷款,对于大学生都比较安全可信,主要看个人的选择,但是两者不能同时进行。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有一定的区别,国家助学贷款是一次性申请多个学年,然后每年发放一次贷款,并且还款人只有学生本人;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还款人有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即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
❷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提供及有关要求
一、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担保人户口本复印件:①如担保人为户主,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户主页;②如担保人为非户主,需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担保人页,并在担保人页加盖当地户籍专用章;③担保人为集体户口的,须复印本人页并由当地户籍部门出具担保人户籍证明;
2、 担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担保人同意保证承诺书(一式二份):统一格式,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实,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
4、 担保人收入证明:统一格式,要求加盖担保人所在单位公章和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公章;
5、 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材料要求清楚、整洁,并统一纸张规格(B5或16开)。
二、 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 申请表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填写规范、清楚、整洁,无涂改、刮擦痕迹;
2、 有关栏目填写:①申请贷款金额:分别填写贷款起讫日期内学费、生活费贷款的总金额;(学费贷款不含住宿等费用,生活费贷款标准为每年10个月每月不超过156元)②贷款期限:从申请贷款当月起至还清贷款之时期间的折算时间;③贷款起讫日期:申请贷款当年9月至毕业当年7月。
3、 还款方式:①分期还款;②一次性还清。二者选一。
4、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保证人愿保证总额(第39项)应相互一致;
5、 保证人有关内容(16—39项)填写须属实、具体,不留空白。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
三、 初审注意事项
各院、系在接收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时,应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审查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2、 复印件是否清楚、整洁;
3、 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漏填、误填项目,是否有涂改、刮擦痕迹等;
4、 担保人是否符合要求(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25周岁以上、有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且月收入600元以上者。60岁以上或离退休及临时务工人员不能担保);
5、 保证承诺书及贷款申请表中是否有担保人本人签名;
6、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担保人愿保证金额(申请表第39项)是否一致;
7、 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是否与户口本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
8、 学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填写是否与学生证、身份证一致;
9、 担保人、申请人身份证是否在贷款期限内有效。
四、 其它
1、 对于欲申请贷款的学生各院、系应严格要求。一般要求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经济困难等;
2、 每份申请材料要求装入大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申请人专业、班级、姓名;
3、 对于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各院、系统一送交学生工作处并附申请贷款学生清单一份(要求含申请贷款学生的专业、班级、姓名、学费贷款金额、生活费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内容)。
4、 对于经学校审查合格的学生,发放《保证合同》,填写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将申请材料送交经办银行审批。以上资料由房盟中国网提供.
❸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学生本人的材料
新生需提供本人的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在校学生需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研究生若申请学费贷款,还需提供缴纳学费的证明。
学生家庭的材料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
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②父母所在单位或当地政府开具的盖有有效公章的《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③父母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父母签名的,承诺同意孩子申请助学贷款的同意书。
⑤学生若属单亲、孤儿或父母离异,需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
学生贷款见证人的材料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寻找两名见证人;并提供两名见证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复印件。
学生贷款保证人的材料
申请担保方式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寻找一名保证人;
保证人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可提供军官证)、工作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保证人所属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近期的家庭水、电、煤缴费帐单任意一张。
申请助学贷款审批流程
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学生直接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一般在每学年九月份开学阶段,请学生准备好本人、见证人、家庭、担保人相关的材料,填写相关的申请书。
2、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和所附的相关材料是否完备或合格。
3、经办银行审查学校统一提交的申请材料。
4、经办银行到学校与贷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手续,是担保方式的还需担保人和经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5、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学生发放贷款。学费在每学年开学前,由银行统一打入学校专用账户中;生活费有两种发放形式:一种是按月发到学生的贷款账户中;另一种是每年一次性发放到学生贷款账户中。具体发放办法由经办银行自行确定。
❹ 大学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地区的高考志愿填报都已经结束啦,相信有很多人都在开开心心地等待着录取通知书的到来,但是也有人在为能不能凑得齐大学的学费而烦恼。据调查,每年有不少学子因为家庭贫困、负担不起学费不得不选择放弃继续学习,国家和各大高校也因此推出了不同的助学贷款政策,为的就是让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填写好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录取通知书;3.学生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有关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学生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
申请助学贷款的人都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要求。
❺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❻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5: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6: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❼ 初次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申请助学贷款所需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
第三条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