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会计分录:已减值的贷款收回时 和 已确认转销的贷款后又收回时
这个其实没什么道理的,会计准则就是这么规定的。
㈡ 关于贷款减值的帐务处理,以一例说明
我的理解是:存货、应收帐款发生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之所以这样计提减值损失,是因为它们用的是账面余额确认的减值(所谓账面余额是没有扣除减值的金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而贷款确认减值时用的是摊余成本,也就是我们说的账面价值,因此,现在确认的这30万元减值损失是新增的,而不是累计的。这个是我的个人理解,有错误的地方,请帮我修正。谢谢
㈢ “贷款-已减值”和“贷款损失准备”这两个会计科目的金额总是相等的吗
“贷款”是金融企业资产类总账科目,“已减值”是“贷款”的明细科目“贷款—已减值”。“贷款—已减值”核算金融企业确认减值损失。例如某银行对以企业贷款,贷款期间发生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
1、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
2、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还要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从以上会计业务处理来看,“贷款-已减值”和“贷款损失准备”这两个会计科目的金额总是相等的。
㈣ 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委托贷款收回时,如果此时收回的价款小于账面余额但大于账面价值,这时候借
不是这样。
由于收回的大于账价,说明收回的价值高,现有的价值低,之前准备多提了,要进行反冲,借准备贷损失是反冲的分录。
但是反冲不可以类推所有的资产。后面说的金融资产,它们减值如果恢复,可以反冲,但是长期经营性资产和有特殊规定的金融资产如果减值恢复了,是不可以反冲的。
金融资产的反冲,一般就是将之前提的减值,反着做一遍即可,大部分都如应收账款贷损失,有的特别的贷其他综合收益,并不是贷投资收益。
所列举的资产中,不可以反冲的只有长投。
㈤ 贷款-已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同时,借贷款-已减值,贷贷款。确定利息收入,借贷款损失准备,贷利息收入。冲减的是贷款损失准备。。。
㈥ 贷款减值余额和准备金余额区别
贷款减值余额,是贷款余额减值后的余额,已经做了减值准备后的余额。
准备金余额,这是另外一个概念了。一般银行的货币储备量与准备金有关系,央行要求必须满足一定的存款准备金率。
㈦ 贷款—已减值 这个科目是什么意思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新增了一个科目,贷款——已减值 是用来反映在本金中有多少是发生了减值的,这是一个明细科目。在金融资产中,确认减值损失:未来的现金流量低于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差额要确认贷款损失准备。贷款减值后,贷款下设所有的明细账都需要转入一个新的明细账“贷款——已减值”。这是确认减值损失和减值实际发生的区别
㈧ 贷款-已减值是什么意思
就是贷出去的款不一定能完全偿还回来,有的要不回来了,这样原来的账面资产就要减值了,是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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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与账面价值的区别
账面价值”与“账面余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为账面价值。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各项主要资产如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委托贷款都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述项目除固定资产外,其他七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全部采用净值反映,即按照期末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填列。
对固定资产来讲:
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的累计折旧(即:固定资产净额)
账面余额=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
与此相关的还有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即“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净额”。它们之间的关系用公式表示为: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企业其他的资产,只涉及账面价值和账面余额的概念。账面价值都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账面余额都是各自账户结余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