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料(重庆)
我妈在那儿工作,她刚刚告诉我的一些资料,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一、认真组织2010年秋季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在2010年4月底前,按《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渝财教〔2009〕45号)要求,各区县负责组织本地区内高中学校当年高考新生的预申请工作;各普通高校负责完成本校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见渝教财〔2008〕46号)。 当年高考新生的预申请材料由各高中学校汇总后并负责寄送至生源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负责将本校首次申请生源地的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后交学生本人,由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提交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区县资助中心应根据预申请和往年贷款情况,认真做好贷款需求测算,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贴息和风险补偿金预算。 7月中旬,各区县可直接办理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认真做好贷前受理的前期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认真做好提前还款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开行发〔2008〕271号)规定,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是开行固定提前还款日。各区县资助中心对申请提请还款者,请于7月1日前将还款申请书、提前还款申请汇总表等资料报开行市分行审核;7月10日前,应根据审核结果,将提前还款资金从学生账户扣转至县资助中心账户,再由县资助中心账户划入开行市分行账户。 三、已获得贷款学生2010年合同续签问题 自2008年秋季学期以来,贷款学生是按“一年一签”模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方便群众,简化手续,借款学生和家长可凭已签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前往区县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乡镇或居委会签章)后,直接续签2010年贷款合同。如学生(或其家长)本人因故不能返回家乡,可由其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后,授权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四、切实做好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 (一)规范贷前审查程序 每年7-9月,是生源地贷款办理的高峰期。各区县、各高校应本着“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于5月底前报送市教育贷款中心和开行市分行备案。同时,各区县应严格按国家和市相关政策规定和《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贷前审查职责,精心指导贷款学生和家长填报贷款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生源地贷款合同《回执》管理工作 《生源地贷款合同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是国家开发银行审核贷款材料的必备资料之一。各高校应在“绿色通道”工作程序中,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回执》收集、汇总和向区县资助中心统一寄送等工作内容。在规定时限前,如高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县资助中心寄送《回执》,将视为学校已对该生给予了免除学费资助,国家开发银行将不再批准该生贷款。 (三)切实做好贷款风险防范 在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各高校应积极配合区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完成债务确认手续后,分别寄送各区县资助中心。各区县资助中心应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与借款毕业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沟通机制,认真做好贷款催收相关记录,积极配合开行市分行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其他 2010年6月至9月期间,开行市分行与市贷款管理中心将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部分区县资助中心对受助学生资格认定、贷前调查、贷款资料审查、档案管理及日常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估(考察评估的区县和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结果纳入本年度区县资助中心业务考核内容。 各区县资助中心要及时将提前还款、贷款办理、年终还款等信息录入it系统,做好系统数据维护。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联系。 市教委联系人:胡志铭、付桂玲;电话:略; 国家开发银行行市分行联系人:张可、仲文弟;联系电话:略。 附件: 1.2010年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2.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❷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的还款问题
我看了它的介绍好像是毕业后两年内可以只还利息,那么应该是分期还款的,N年还完,具体你还是看合同吧。
❸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1、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2、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催收工作扩展阅读:
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相关问题
基本上一样,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但是申请时间不一样,你应去所在银行询问一下,将所需材料准备好。
一、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借款学生按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申请贷款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初步审核过关后,借款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拿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根据区学生资助中心预约的借款合同签订时间,按时带齐相关材料及证件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
二、生源地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须如实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Excel表(电子表格)电子文档;(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校生);(3)高校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在校生);(4)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5)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有效户口簿原件;(6)学校收费情况证明材料;(8)低保证、待业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特(贫)困户(民政部门登记在册)、孤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7)其他材料。
三、如何签订借款合同
(1)银行卡。由借款学生本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川区支行(钟楼街商业城斜对面)办理;(2)证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3)其他。借款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自备黑色签字笔一支。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流程有哪些?
1.贷款审批通过后,省资助中心根据分行审批情况,提出划款申请,分行发放贷款到专户。省资助中心于贷款发放当日将贷款资金从专户划转至各区资助中心结算账户。
2.贷款资金到账后,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贷款审批确认函和放款清单,于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并将划款单据提交区资助中心,由省资助中心收集后一并提交分行。
3.代理结算行按区资助中心的划付指令,及时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剩余资金留在学生个人账户内,可用于学生生活费用。
五、什么时间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每年7月分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照规定时间按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高校新生:2009年7月1——10日;
(二)在校大学生:2009年7月13日——23日
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说的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是什么意思
宽限期 英文名称: grace period 定义: 在贷款协议中商定的,在还贷期的头若干年,由于工程效益尚未充分发挥,借方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年数。 也就是说: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不还本金只付利息.
求采纳
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逾期了怎么办
贷款利息逾期了,
那么有可能会产生罚息,
建议你尽快还款,
把逾期的本金利息和罚息的部分
一次性还上。
以后再还贷款的时候
一定要按时还款。
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及毕业后多少年期间为宽限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为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催收工作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范围扩大
教育部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已走过十年,每年帮助三百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上学难题。
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本专科生、预科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家门口”方便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秋季开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
❽ 生源地助学贷款好处是什么
生源地助学贷款优点:
1、便于金融机构贷前、贷后管理与风险防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对于此类金融机构而言,生源地助学贷款与国家其他助学贷款相比,便于贷前贷后管理与风险的防范。
对经办银行来说,借款主体相对稳定,担保方式强化了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这样经办银行到期催收容易,还款率高,既避免了非贫困生侵占助学资源的现象,又避免了学生毕业后因工作变动而出现找不到人的情况发生。
2、便于高校操作贷款业务与大力推广
生源地助学贷款方式方便,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灵活性强,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在当地完成,当地银行可以深入到借款学生家庭调查,操作方便,认定的成本也相对较低。
3、便于学生申请办理贷款与获取资金
从学生角度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就能办理贷款手续,到学校报到时就可以带上所需资金,如期缴清学校所需费用。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催收工作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一、利息和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 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期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储存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你是主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吗?还是想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这个问题有点像工作总结啊!作为工作总结的话,问题有:
1.流程问题:包括申请、展期、还款等环节,学生应该与哪些部门取得联系。相对于高校里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了解的信息较少,出现特殊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向哪里咨询,也因此可能导致后续的信用问题
2.毕业后还款的信用问题:催缴方式不够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