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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1-06-27 16:15:31

A. 银行对公司财务报表审核是,要什么类型的信息才能发放贷款

首先:第一个问题:王总不提供其他的财务报表这一行为对于他和公司来说是合理的,因为他要保护自己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外露,但是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合理的,首先银行需要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合理性的分析,简单了解企业运营的基本状况,资产、负债、现金流和其他财务指标,并根据企业的收益和预期收益进行合理的评估,将所有信息汇总给予企业最适用的融资产品,但是前提是企业必须配合银行将企业自身的真实状况进行告知。
第二个问题:所有者愿意提供给银行的是已经通过合理避税手段审计过后的财务信息,而企业自身的内部报表是企业最不愿意冒风险提供给银行的。
第三个问题:在申贷前期,银行需要的是企业超过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即期报表,加上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等相关重要的帐务资料,而且还需要现场查看企业的经营环境或存货等实物,总之越是彻底的披露企业自身的家底,通过审批的机会就越大。相反越是遮掩,越是无法取得银行信任和获批。
第四个问题:银行和企业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共同利益,只可以说是各取所需,实现共赢的局面,企业需要资金,银行需要业务和收益,只有银企合作才可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B. 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经营的不同点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1987年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即东风汽车工业集团财务公司。此后,根据国务院 1991年71号文件的决定,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也相继建立了财务公司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成立了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国家金融业的 支柱。来源 来源发展 发展国家为了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盘活企业内部资金,增强企业集团的融资能力,支持企业集团的 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 调整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财务公司从1997年下发的《加强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到2000年正式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将财务公司定位调整为筹措中长期资金,以支持集团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为主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吸收3 个月以下活期存款 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发展 发展来源 来源 2004年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修正中将业务范围扩大(见下面的业务范围章节)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1953--1978年)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1992年)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国内)财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利润最大化目标、自负盈亏、自求发展具有一般金融机构特征:经营货币资金、充当金融媒介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是综合型、全能型的金融机构;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础和途径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服务优先 双重监管 依附于集团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局限于集团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集团内部,主要是为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员投入的资本金,二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股东大都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因而其经营活动必然受到集团公司的监督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 企业法人,有其自身 的经济利益,但由于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机构,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大都是财务公司的股东,因此,财务公司在经营 中一般都应较好地处理服务与效益的关系,在坚持为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财务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财务公司的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证券、信托投资、担保和代理等业务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为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少量用于与本集团公司主导产业无关的证券投资方面财务公司所从事的 是金融业务,其经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银行监管财务公司盈利性原则 流动性原则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即要求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清偿能力,经得起重大风险和损失,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存,使客户对银行保持坚定 的信任资产流动性是指资产的 变现能力资产变现的成本(低)资产变现的速度(快)负债流动性是指银行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能力取得可用资金的价格(低)取得可用资金的时效(短)盈利性是指商业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润 的能力,它是商业银行 经营管理的基本动力。这一原则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追求利润最大化集中挤兑客户提存、支付需要股东利益最大化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集团成员单位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公民、军人、海外华侨等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境外外汇借款 境外外汇借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客户关系管理网上金融系统企业用户 商业银行银行接口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发行债券票据管理报表管理资金预算财务系统业务数据库系统外数据 1104报表/监管报表成员企业投资管理同业往来保险代理资金结算财务公司业务架构债券承销担保管理融资租赁委托理财国际结算境外外汇财务顾问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 吸收公众存款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客户关系/服务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分/支行 同业机构 BI 企业商业银行业务架构核心系统社会团体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系统信贷系统个贷系统市场系统国际结算票据系统外汇系统外币清算信用卡风险管理 PA 管理审计平台财务管理银基通银证通银期通三方存管 ATM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数据仓库标准化其他系统路透 彭博 shibor 中债登对外接口年金管理贵金属外汇买卖呼叫中心人行清算 swift 。。。比较分析(权利和功效)财务公司不具备做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的资格,它也成员单位 的各种业务都是内部的业务,所有的结算都要通过银行来完成商业银行具备做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的资格,它与社会公众的 各种业务都是自己与人行/swift来完成的 在后面的比较中,各种业务比较已经不包含这个方面的考虑,仅仅从业务本身起到的作用方面分析比较分析(存款)财务公司只能吸收成员单位存款,理论上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对公存款,当然在具体的业务中会存在某些细微的差别商业银行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包含对公存款和对私存款两部分(存款的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业务分析(存款)财务公司活期存款银行收款银行付款内部转账委托存款多借多贷定期存款定期开立定期支取定期续期转存换开定期存单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存款开立通知存款支取通知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开立保证金支取业务分析(存款)商业银行对公对公存款对公活期存款 对公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同业活期存款对公协定存款单位活期保证金存款同业活期保证金存款对公临时存款应解汇款对公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同业结构性存款单位协议存款 单位协议存款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 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对公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议存款同业通知存款对公信用联结保证金存业务分析(存款)商业银行对私对私存款对私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对私临时存款对私定期存款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定期整存零取储蓄存款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储蓄通知存款教育储蓄个人理财存款阳光卡理财通个人信用联结理财保证 A个人理财存款 A+个人理财存款 E个人理财存款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比较分析(贷款)财务公司只能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理论上类似于商业银行的 对公贷款,当然在具体的业务中会存在某些细微的差别商业银行能够对社会公众办理贷款,包含对公贷款和对私贷款两部分(贷款的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业务分析(贷款)财务公司贷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买方信贷消费信贷银团贷款担保融资租赁业务分析(贷款)商业银行对公对公贷款对公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打包贷款单位协议透支短期融资券过桥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建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商用房开发贷款土地整理储备贷款园区开发区建设贷款项目融资贷款法人按揭贷款法人客户汽车按揭贷款法人客户商业用房按揭法人客户其他按揭贷款境外借款转贷款 境外借款转贷款各项垫款信用证垫款承兑垫款担保垫款其他垫款其他贷款其他贷款同业借款业务分析(贷款)商业银行对私对私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一般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车辆贷款汽车贷款工程机械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信用卡消费透支贷款信用卡取现透支贷款比较分析(票据贴现)财务公司只能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商业银行能够对社会企事业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不过业务本身的差异不大业务分析(贴现票据)财务公司贴现资产贴现 直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产转贴现买断转贴现买断—商业票据转贴现买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买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买断商业汇票包买国内银票买断国内商票买断再贴现 再贴现贴现负债 转贴现卖断转贴现卖断—商业票据转贴现卖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卖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卖断业务分析(票据贴现)商业银行贴现资产贴现 直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产转贴现买断转贴现买断—商业票据转贴现买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买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买断商业汇票包买国内银票买断国内商票买断再贴现 再贴现贴现负债 转贴现卖断转贴现卖断—商业票据转贴现卖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卖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卖断比较分析(同业) 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差异在于财务公司不能接收同业存款,其他业务相同业务分析(同业)财务公司同业资产存放同业活期存放同业定期存放同业存放央行准备金存放央行备付金买入返售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同业负债卖出回购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正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业务分析(同业)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存放同业活期存放同业定期存放同业存放央行准备金存放央行备付金买入返售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分行信用拆出同业负债同业活期存款同业活期存款同业活期保证金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同业通知存款卖出回购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正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分行同业拆入比较分析(贸易融资)财务公司不能开具信用证、保函、办理押汇;但是它可以接收成员单位持有的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保函等,为成员单位提供融资服务商业银行能够开具信用证、保函、办理进口押汇、出口押汇等业务,能够成为国际结算业务中的汇入行和汇出行业务分析(贸易融资)财务公司贸易融资保理业务成员单位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隐蔽型无追索权信用证信用证买入信用证卖出业务分析(贸易融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出口贴现出口合格贴现出口不合格贴现保理业务国内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隐蔽型无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进口押汇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汇出汇款押汇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合格押汇出口信用证不合格押汇出口托收押汇汇入汇款押汇信用证项下票据包买 我行买断出口信用证项信用证(国内)融资信用证(国内)融资-买信用证(国内)融资-议比较分析(债券)财务公司只能承销成员单位债券;在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方面,由于审批较严格,一般的财务公司获批的可能性不大(还没有先例)商业银行能够承销社会企事业单位债券,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由于银行实力雄厚,获批的可能性较大业务分析(债券)财务公司债券资产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凭证式国债债券投资-国债/主权级债券投资-金融债债券投资-央行债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其他债券投资自营交易-债券产品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自营债券交易债券负债 财务公司债券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业务分析(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资产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凭证式国债债券投资-国债/主权级债券投资-金融债债券投资-央行债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其他债券投资(含原资自营交易-债券产品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自营债券交易债券负债 次级债券 发行次级债券比较分析(理财)财务公司只能承销成员单位债券;在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方面,由于审批较严格,一般的财务公司获批的可能性不大(还没有先例)商业银行能够承销社会企事业单位债券,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由于银行实力雄厚,获批的可能性较大业务分析(理财)财务公司理财债券 对成员单位代客理财债券理财基金 对成员单位理财基金业务分析(理财)商业银行理财资产 理财债券对私代客理财债券对公代客理财债券理财负债对公理财基金 对公理财基金个人理财基金 个人理财基金存款比较分析(自营交易)财务公司能够购买有价证券、进行金融机构股权和成员单位股权投资等商业银行不能购买有价证券、进行股权投资等,只能购买外汇、债券、衍生品金融工具等业务分析(自营交易)财务公司自营交易外汇 自营外汇买卖衍生工具 资金衍生工具股票股票一级股票二级基金开放式基金一级开放式基金二级封闭是基金一级封闭式基金二级期货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分析(自营交易)商业银行自营交易外汇 自营外汇买卖自营交易-衍生工具 资金衍生工具比较分析(表外)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大致相同(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品中的业务swap、option、FRA等会记入表外)资金外汇中间业务外汇结售汇平盘外汇宝平盘其他外汇平盘资产业务(表外) 承兑汇票 表外产品-承兑汇票保函表外产品-融资类保函表外产品-非融资类保表外产品-信贷证明信用证表外产品-进口信用证表外产品-国内信用证比较分析(代销业务)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能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但是不能对社会公众进行销售,所以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一般不会让财务公司承销),不能代销业务其他方面的业务商业银行能够承销政府债券、代销基金、代销股票(好像现在被取消了);还能够成为个人外汇买卖的做市商;还能够发行信用卡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的股东:集团、成员单位、其他等集团作为财务公司的大股东,其设立财务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成员企业融通资金,财务公司仅仅是旗下的服务机构,而非盈利中心(当然能赚钱最好),集团主要通过自己的主业来盈利 的 银行的股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机关、外资、其他等(也存在一些外资银行、私人银行)银行的股东设立银行的主要目的是盈利,无论银行做的任何业务都以盈利为目标,当然要考虑相关的风险。同时银行也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础和途径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盈利模式)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没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存贷款利差较小;对贷款的是否发放没有最终 的选择权利,逾期、呆滞账款较多),更多的时候通过投资获得收益(风险较高且不稳定,这两年股市大涨很大财务公司赚了钱);另外通过票据贴现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毕竟规模有限) 1、通过存贷款利差盈利(央行每次调息都会给与其盈利空间,各商业银行都是央行的小弟(小小弟),不照顾小弟照顾谁啊!) 2、增加中间业务的投放量,创新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不局限于靠存贷利差盈利(保理、贸易融资、基金代销等,收益可观且风险不大) 3、积极的推动IPO,提高自己的规模和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为获得更多的客户提供机会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财务指标)共同点 共同点 不同点 不同点 监管报表:1104报表、其他监管报表管理办法要求报表: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商业银行:均衡协调发展:个贷比例、储蓄比例、非利息收入占比、净手续费收入占比、贸易融资与一般对公贷款的比例提升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信贷成本、成本收入比可持续增长:对公贷款增长率、贸易融资类产品增长率、净手续费收入增长率、个贷增长率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管理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从关注点方面考虑(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稍有考虑,但是执行度不高(财务公司的贷款审批其实就是一种对信用风险的控制,但是贷款审批环节中,特别是大金额,起决定性的作用还是在最末级集团老总的 审批。而且集团老总并没有太多的依据,因为没有信用评级机制)基本上不考虑,钱多 的时候存银行或者投资,钱不够的时候去同业拆借或者去银行贷款;一般能够成立财务公司的都是大的 集团公司,有集团这个金牌面子估计银行是不会不放贷的,至于流动性造成财务公司的损失估计没有人考虑 1、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财务公司的利率风险会越来越显现 2、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也使得财务公司在经营 中必然会遭遇到汇率风险的冲击财务公司基本上不考虑这些 1、决策者决策失误给财务公司可能造成 的损失 2、管理人员以权谋私给财务公司带来的 损失 3、财务公司内部控制不当、自身人员素质不高致使内部人员和社会不法份子勾结进行诈骗和套取资金 的犯罪活动而带来的 损失财务公司正在逐步加强这一部分管理财务公司市场风险管理 资本风险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从关注点方面考虑(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有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采用国际标准方法进行信用评级,贷款审批严格。成立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采用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和分析等来识别风险并及时做出资产负债调整来规避风险。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资本风险管理系统,根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负债情况,合理分配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经济资本。成立资本风险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根据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化模拟对银行资本敞口的影响,能够及时调整各类衍生品和债券的结构比例,规避市场风险。成立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商业银行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关注点-其他(一)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更计较举例如下: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而在通知期后未支取或取消支取,通知部分在通知期间不算息(估计财务公司也应该按照此办法执行,但是财务公司嫌麻烦,再说也没几个钱,也就算不跟他们的上帝计较了)关注点-其他(二)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更严谨举例如下:贴现计提利息:贴现合同签订时,贴现利息首先记入待摊科目(而不是利息收入科目),然后按季结息时将该季分摊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科目,扣减待摊科目(财务公司一直也没有提这一点,直到新会计准则执行后才根据新会计准则做了相应的调整,说明财务公司要求并不是那么的严格)拨备:企业经营中可能已经构成的风险和损失作出准备,反映企业承担的风险和成本,直接冲减净资产,更真实地反应企业的经营水平和资产质量(财务公司目前还没有考虑这一点)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有这一项要求,不知道目前财务公司的执行情况关注点-其他(三)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数据量更庞大举例如下:活期:财务公司活期的数据量一般也就100左右,稍大的财务公司(比如中油)可能能够到1000(没有准确的依据,希仁帮忙补充);一般商业银行的活期数量都在几千万甚至与上亿。再好的硬件设施也会有瓶颈的,对于这种大数据量的处理,商业银行一般在工作期间之外的时间(晚上),一些需要模拟的 功能采用打包的方式

C. 请教小额贷款公司其会计账务处理,越详细越好还有做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是新生事物,应以《企业会计准则》金融部分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业务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科目大体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及损益类四类。

一,主要业务会计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业务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报经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批准,筹集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立账户,筹建或租赁营业场所等。

1,发放及收回贷款的会计核算。发放及收回贷款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只有通过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断实现利润最大化,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发放及收回贷款的会计核算,是根据借款合同上所规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项凭证为依据进行的。

2,支付、计提和摊销费用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费用支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租赁费和装修费等。

3,计提及交纳税金。小额贷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据收入额和适用税率计提应交税金,在次月初交纳税金。计提应纳税额的依据和税率为:营业税按收入额×5%,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营业税额×5%,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2%等。

4,计提坏账损失准备

财税[2009]99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而财税[2011]104号文件

补充规定,金融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二,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1,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发放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贷款质量评估,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于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分类,至少在年末要进行一次。如果发现有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可以按照规定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其计提比例为: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是按照贷款质量评估的贷款类别乘以计提比率之和加减当期“贷款损失准备”科目余额,为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数额。

2,月末结转是指在月末将所有凭证汇总分类录入完记账凭证后,通过生成自动转账凭证,结转收入、结转费用两张凭证把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年末结转是指在月末结转的基础上,计算出利润总额,按适用所得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后,再将利润净额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按照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3)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主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主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动态要素:

收入、费用、利润

静态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1.资产(Assets)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主要特征有:

(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制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形成资产。

(2)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资产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

2.负债(Liabilities)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的主要特征有:

(1)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3.所有者权益(Equity)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包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为留存收益 。

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收入 (Revenue)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费用 (Expense)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3.利润(Profit)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Gain) 或损失(Loss),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就会计原理或基础工作规范而言,各类单位基本相同,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由此导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设置及其定义与企业单位有所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为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类似企业的利润表)设置了五项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在会计要素的定义上,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定义为例,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等;

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拨出经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同时,在具体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上,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还有些区别。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D. 投资管理公司的会计怎么做账

投资公司属于服务行业、金融行业的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其他会计核算原理是相同的。

一般的小企业都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设一本总账、一本现金日记账、一本银行存款日记账、一本明细分分类账就可以了(含费用、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账)常用的科目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库存商品。

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文款、实收资本、利润分配、本年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4)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投资公司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

注册投资有限公司流程注册投资有限公司需要具备条件:

1、公司股东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参与者不包含)。

2、监事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3、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注册性质不同要求资本金,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2个股东以上为3万,一个股东需10万以上)

4、公司名称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网上注册核准公司名称(用户名必须是拟设立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E. 急!! 金融企业财务分析

你根据这些自己好好分析一下吧

金融企业的财务分析1
1、 金融企业的财务报表:
(1)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A、金融企业的资金来源:
a、各项存款,包括企业、机关团体、居民的活期或定期存款;
b、金融机构同业拆入、存放款;
c、应汇或解缴汇款;
d、发行债券集资款;
e、自有资金,包括资本金和实现利润。
B、金融企业的资金占用:
a、现金及贵重金属占用;
b、各项贷款,包括向企业、机关团体、居民的长短期贷款;
c、金融结构同业拆放、往来占用款;
d、应收款项;
e、买入有价证券;
f、租赁资产,包括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
g、缴存风险准备金。
(2)金融企业的损益表:
A、金融企业收入:
a、贷款利息收入;
b、同业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c、手续费收入;
d、证券买卖差价收入;
e、融资租赁业务净收益;
f、买卖兑换外汇的汇兑收益;
g、其他咨询服务业务收益。
B、金融业务支出:
a、存款利息支出;
b、同业往来业务利息支出;
c、手续费支出;
d、经营业务费用;
e、汇兑损失;
f、证券买卖损失;
g、其他业务支出。
(3)金融企业的现金流量表:
A、金融企业的现金流入:
a、吸收的存款;
b、收回的贷款本息;
c、同业拆入资金;
d、出售证券投资;
e、处置固定资产;
f、其他。
B、金融企业的现金流出:
a、发放贷款;
b、存款提取本息;
c、同业借出;
d、证券投资;
e、购置资产;
f、其他。
2、 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金融企业的负债率较高,一般在90%左右。
金融企业的自有资金要求不得低于一定比例,通常为8%。
(1)资本充足率:是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主要衡量其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月均余额÷∑(各项资产数额×风险权重)×100%
A、核心资本:指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合计。
B、附属资本:指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资产评估储备和累计折旧的合计。
C、风险加权资产总额:是将金融企业各资产按照其风险权数加权折算之后的风险资产总计。
D、一般规定,现金的风险权数为0,其加权后的风险资产也为0;政策性银行的担保贷款
风险权重为10%,其他金融机构的担保贷款风险权重为20%;非金融机构的担保贷款风险权重为50%;信用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
E、一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F、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一个重要含义是要求金融企业资产扩张最高不得超过资本的的12.5倍,资产规模超过这个倍数就应当压缩资产(贷款)或者增加资本。
(2)存贷款比例:能从总体上控制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
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的月平均余额合计/各项存款的月平均余额合计×100%
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旬末平均增加额/各项存款旬末平均增加额×100%
A、旬末平均增加额=(上旬末增加额+中旬末增加额+下旬末增加额)÷3
B、一般要求,银行的存贷款比例应当低于或等于75%,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例均超过75%。
(3)中长期贷款比例:反映资产流动性的强弱,比例越低,资产的流动性越强。
中长期贷款比例=贷款剩余期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剩余起在1年及1年以上的存款月末平均余额×100%
A、该指标一般要求不得超过120%;
B、该指标是保证银行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重要指标;
C、该指标也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4)资产流动性比例:反映银行支付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保证银行清偿能力的控制指标。
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旬末平均余额/流动性负债旬末平均余额×100%
注:该指标要求:正常情况下不得低于25%;通货膨胀和利率下降时,可提高这一要求。
(5)备付金比例:揭示银行对存款支取的保证程度,也是反映银行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标。
一级备付金比例=(存放中央银行款+库存现金)÷各项存款×100%
二级备付金比例=(购买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人民银行融资债)÷各项存款×100%
A、一级该指标一般要求不低于5%,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应当在5%~7%之间。
B、通常将人民银行存款与库存现金之和称为一级备付金,将银行购买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人民银行融资债之和称为二级备付金。
C、各项存款为各项存款平均余额。
(6)单个贷款比例:
A、单个贷款比例是对同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总额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过15%,以分散贷款风险。
B、对前10家最大客户的贷款总额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过50%。
C、对单个项目的贷款总额要求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D、对最大10家客户的贷款总额要求不得超过银行贷款总额的50%。
(7)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平均余额/各项存款平均余额×100%
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旬末平均余额÷(各项存款-存款准备金-备付金-联行占款)旬末平均占款×100%
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拆入资金比例不超过4%,拆出资金比例不超过8%。
(8)贷款质量比例:
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不超过8%)
呆滞贷款比例=呆滞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不超过3%)
呆账贷款比例=呆账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不超过1%)
(9)风险权重资产比例=各项风险权重资产月末余额/总资产月末余额×100%(不超过60%)
(10)对股东贷款的比例:要求对股东提供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缴纳资本金的100%,同时还要求,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客户的同类贷款。
(11)资金损失比例=逾期贷款报告期各项资金损失之和÷同期各项资产总数×100%
(12)负债成本比例=报告期各项成本÷同期负债总额×100%
A、各项成本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汇兑损失、其他营业支出。
B、负债总额为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减去财政性存款)、长期负债和其他负债之和。
C、反映银行吸收各项存款所支付的成本高低。
(13)资产盈利比例=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期信贷资产月末余额×100%
注:信贷资产是资产总额减去代理政府投资、固定资产、财政性存款、代理贷款之后的差值。一般要求该指标大于1%。
(14)实收利息比例=(报告期利息收入-应收利息-待转营业收入)
÷同期各项贷款应收利息之和×100%

金融企业的财务分析2
3、 金融企业的财务分析:
(1)清偿能力分析:
A、变现能力指标:
a、变现率:反映企业可立即变现资产所占的比例。
变现率=现金及各项存放款÷流动负债合计×100%
注:国际上一般认为该指标值应该在15%~20%之间;对无储蓄存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来说,用该指标不适宜。
b、存款支付保障率:表示存款的多少被用于贷款,多少用来保证日常支付。
存款支付保障率=流动资产中的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
Ⅰ、贷款总额包括拆放同业、短期贷款、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及委托贷款和投资等。
Ⅱ、正常情况下,主要从事信用风险业务的银行(如商业银行)该指标较高,一般在80%左右,但在专门从事信托贷款或长期投资业务的银行该指标较低。
Ⅲ、如该指标超过100%,表示没有现金储蓄保证提取存款;如低于70%,则可能是吸收存款过多,也可能是银行借入款较多,都对银行获利不利。
B、资金保障程度指标:
a、独立性指标=所有者权益合计÷资产总额×100%
注:比值较高说明银行发展能力有可能较快;但在国外,一般认为高于9%或10%,是不正常的,说明企业存款业务开展的不理想,如果低于5%,则表示资产调度余地很小。
b、风险耐力指标=所有者权益合计÷贷款总额×100%(一般在15%左右较好)
c、自有资金利润率:
(2)收益能力分析:
A、净利息率=(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100%
a、该指标越高,说明银行业务的盈利水平,一般不应低于10%。
b、一般情况下,净收益与利息收入(毛收益)应该同步增减,但若有利率、特殊性项目和贷款损失准备金之一存在变化时,则可出现不同步增减的情况,一般两者不同步幅度不应超过4%~6%。
B、资产收益率=实现利润总额÷资产总额×100%
注:一般该指标投资银行比商业银行、储蓄银行高,国外要求该指标最低不应低于1%。
C、资本利润率:反映银行经营的资金效益,即银行自有资金经过1年后的获利率。
自有资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自有资金总额×100%
(3)管理效率分析:
A、贷款损失准备金与总总贷款量之比:
注:该指标是银行应付贷款风险能力的反映;贷款损失准备金越高,说明贷款业务风险大,或者是银行过于谨慎;如果该指标超过1%,则表明贷款业务质量差;过低也不好,过低表示银行没有准备足够的资金来应付可能出现的贷款损失。
B、呆账损失与总贷款量之比:指在一定时期通过贷款损失准备金弥补了呆账贷款的数额占总贷款量的比率,起伏过大应查明原因。
C、净营业收入与呆账损失之比:反映银行通过结清呆账损失之后,银行所创造的净利润,指标越高越好。
4、 企业资信评级:
评级指标通常由评级机构自己设计,一般包括信用指标、财务指标和发展能力指标三大类。资信等级通常分为A、B、C、D四级,在同一级内常常区分为三等,如在A级中分为AAA级、AA级、A级。
(1)信用指标:
A、商誉:指合同、协约的执行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一般根据过去经验和社会调查确定。
B、企业在银行的信用:包括贷款归还记录和企业在银行的结算记录两个方面。贷款归还记录根据企业逾期和欠息记录确定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银行结算记录可通过企业在银行的平均存款与贷款比值(即结算记录=银行平均存款/贷款余额)
衡量,如果比值大于50%为优,在50%~30%为良,在30%~10%为一般,在10%以下为差。
C、企业领导信用:根据企业领导的品德、信誉确定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
(2)财务指标:
A、净资产:反映企业的总体实力。
对于房地产企业,如大于1亿元为一级,1亿元与5000万元之间为二级,50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为三级,少于1000万元为四级。
B、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的经济独立性。
一级:30%以内 二级:30%~50%三级:50%~70%四级:大于70%C、资产流动比率: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根据不同行业确定等级值。
D、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反映企业经营活跃程度和偿债能力。根据不同行业确定等级值。
E、存货周转次数:反映企业销售与生产各类情况及偿债能力。根据不同行业确定等级值。
F、资产利润率:反映企业资产经营的效率。
一级:大于50% 二级:50%~30%三级:30%~10%四级:小于10%
(3)企业发展能力指标:
A、企业素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职工素质、应变能力等。可分为优、良、一般和差。
B、企业地位:企业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等。可分优、良、一般和差。
C、企业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地理位置等。
D、企业抵押资产:指企业用资产担保的贷款额与企业净资产的比值,反映企业创造发展的能力。
该指标值定级:一级:0 二级:小于10%三级:10%~30%四级:大于30%在确定信用指标、财务指标和企业发展能力指标三类指标的基础上,根据被评级单位的特点和各指标的重要性对各指标确定权重,然后加权计算出总分,确定其资信等级。

F. 企业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宣告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时,不做账务处理,待实际发放时,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

(6)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G. 关于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

不用看那么多,主要看几个最核心的指标:
1 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本身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它们的比率,即净资产收效率,10%以下的就不要考虑了。当然越高越好。
2 毛利率也是个核心指标,在同一个行业中,当然是毛利率最高的企业最有竞争优势,如果单靠降价来保持主营收入和总体利润的增加的企业肯定已经丧失了竞争优势,这种企业的前途自然不好预测,盈利也没有确定性,就像这几年的长虹。
3 最核心的一点当然是现金流量,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钱,单靠赊销出去来保持帐面上的盈利,结果造成坏帐而难以收回,这种没有实际现金的利润只不过是表面光鲜,实际对企业有百害而无一利。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为负的企业肯定就遇到了现金不充足的问题。比如现在的房地产企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4 企业业绩的连续性。你别看一个企业今年的帐面很好看,但看一看以往几年的业绩一塌糊涂,今年的业绩就值得怀疑,就算没有造假,也证明这个企业经营很不稳定,不能预测这个企业今后的发展到底怎样。有很多ST股就有这个特点,我是要看企业至少最近三年的业绩才会给出一个企业好坏的答案。
5 利润方面要看一下来源,如果利润的来源很复杂,主营以外的收入比较多,那这种利润今年有,明年可能就没有了,不确定。好的企业的利润来源会绝大多数出自主营收入,主营的业绩才是一个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最新办法

(2004年7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 发布,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修订)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的企业。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财务有限公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九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四)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的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第十二条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
第十三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金融或者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曾任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电脑公司程序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员,或在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专业人员,如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国内相关业务及政策培训,则视同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
第十四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筹建财务公司,应当由母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其内容应当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1、母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整体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分析、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2、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业务量预测;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年内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三)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企业集团登记证》、申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保证。
(五)设立外资财务公司的,需提供外资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上述资料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财务公司的筹建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起3个月内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财务公司章程草案;
(二)财务公司经营方针和计划;
(三)财务公司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对财务公司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六)从业人员中拟从事风险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
(七)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财务工作5年及5年以上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八)财务公司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
(九)财务公司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财务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财务公司凭《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七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以在成员单位集中且业务量较大的地区设立分公司。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财务公司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授权其开展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财务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在成员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代表处,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属业务发展和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需要;
(二)财务公司设立2年以上,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三)拟设立分公司所服务的成员单位不少于10家,且上述成员单位资产合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成员单位不足10家,但成员单位资产合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四)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在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营运资金;
(二)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拨付各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0%。
第二十二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分公司的名称、所在地、营运资金、业务范围及服务对象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设分公司的业务量预测,所在地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流量分析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内容;
(三)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财务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设立该分公司的决议以及对拟设分公司业务范围授权的决议草案;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分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开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使用《金融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财务公司的公司性质、组织形式及组织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调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金;
(四)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
(五)修改章程;
(六)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营业场所;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变更名称、营运资金、营业场所或者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财务公司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业务范围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三十条财务公司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从事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三)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离岸业务,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业务外,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资金跨境业务。
第三十二条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细分业务品种,应当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但不涉及债权或者债务的中间业务除外。
第三十三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进行授权,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及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务。 第三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三)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四)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五)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六)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财务公司应当分别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业务稽核部门,制订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七条财务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经董事长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
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经其签署报送的上述报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财务公司应当每年的4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其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名录,并提供其所属企业集团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及有关数据。
财务公司对新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前,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备案,并提供该成员单位的有关资料;与财务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成员单位由于产权变化脱离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存有遗留业务的,应当同时提交遗留业务的处理方案。
第四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随时要求财务公司报送有关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报告和资料。
第四十二条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并按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核销损失。
第四十四条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一)进入财务公司进行检查;
(二)询问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财务公司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藏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检查财务公司电子计算机业务管理数据系统。
第四十六条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与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经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应当按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应当由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离任审计报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条财务公司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依照程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有关程序,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公司。
第五十一条财务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行业性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十二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者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第五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第五十五条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或者促成其机构重组。
接管或者机构重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
(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要继续存在的。
第五十七条财务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十八条财务公司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该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九条财务公司解散或者被撤销,母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 第六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财务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规范。在规范期内应遵从本办法关于最低实收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等审慎性监管的规定。具体要求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3号) 同时废止。

I. 贷款公司 与 财务公司 的区别是什么

一、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

1、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2、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二、两者的主要作用不同:

1、贷款公司的主要作用: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财务公司的主要作用:财务公司以资金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增强了集团公司的凝聚力。一方面,财务公司将集团公司一些成员企业吸收为自己的股东,用股本金的纽带将大家联结在一起。

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吸纳的资金又成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信贷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从而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进一步紧密地联结起来,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及时解决企业集团急需的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经常出现因资金紧缺而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财务公司成立后,它比银行更了解企业的生产特点,能及时为企业提供救急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两者的性质不同:

1、贷款公司的性质: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2、财务公司的性质:存款类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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