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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作换徐州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1-06-24 12:29:52

❶ 我在南京上班交的是省公积金,请问在徐州可以买房子吗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❷ 换工作了公积金该怎么办 / 公积金贷款

换工作了公积金的解决办法:

  1. 首先确定你原单位是否给你交了公积金,这个你自己应该清楚的,如果你不清楚的话,找同事或者你原公司人事部问一下

  2. 如果原单位没有交公积金,那么就好处理了,直接交给新公司的人事部来处理,他们会给你办理的。

  3. 如果原单位交了公积金,那么就要看你原公司和新公司是同一个城市吗

  4. 如果是同一个城市,那就只需要把公积金账号提供给新公司人事部,公司会给你续交公积金的

  5. 如果不是同一个城市,请参照以下方法:

  6. 先向您的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询问得您新单位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名称,然后将信息给原单位,原单位为您办理转出业务(填写转移通知书递交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直接通过会员系统办理转出)直接转到新单位,待账户转移成功,您新单位便可以为您启封和汇缴住房公积金了。

  7. 与原单位联系,让原单位凭集中封存清册和您的退工单到新单位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封存,您再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告诉新单位,由新单位为您办理转入并启封的手续。建议您联系原单位直接操作转出业务,在其办理完转出手续后一般3个工作日左右账号就能进入新单位了。

❸ 本人目前在南京工作缴纳的是省公积金,现在徐州买的房子;请问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用来还贷款吗

可以。南京地区允许购房人每年有一次支取公积金异地还贷的机会。
你要到所缴存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面支取。
须提供的材料有:
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3、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4、贷款职工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支取申请书》和《转账支票》。
柜面支取还贷的办理时间
办理柜面支取还贷的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每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

❹ 我想问下,我在南京交的公积金可以转到徐州吗还有就是转到徐州后,是不是就可以用这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肯定是可以转的,我就从一个城市转到了另一个城市,公积金贷款不是看户口所在地而是看公积金交款所在地,比如某人是A城市的户口,公积金交款为B市,那么他只能从B市做公积金贷款。

❺ 在南京交的公积金,想在徐州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额度是否有影响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仅限于在南京市行政区划之内购买自住房,在徐州买房,不能在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

依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贷款类
贷款办理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联系电话:12329

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⑴、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⑵、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❻ 我之前在南京工作,现在工作换到了合肥并准备买房,但新单位的公积金才交了几个月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我

户口为异地的职工与南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公积金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凭异地户口簿、身份证、离职证明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所以你现在可以转移也可以提取

❼ 我的工作单位是南京的国企,有公积金,但我想在徐州买房子,南京的公积金能在徐州贷款买房吗

如果你在徐州工作的话,我还可以帮你贷到小额金额款。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与担保的。分期还款,仅需提供住址证明和工作证明就可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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