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您好,办理住房公积金房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离休、退休证。
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
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改制的单位原则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到信贷业务处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房贷需提供的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有效的担保证明;(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房贷应提供的材料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Ⅱ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担保人证明怎么开
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Ⅲ 公积金贷款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4、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5、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8、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Ⅳ 住房公积金贷款参贷人条件是什么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深圳地区为例的公积金贷款资料,您了解一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币种和可贷额度: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贷款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按月分期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60期(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如为商转公贷款,即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
申请资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五)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八)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登录招商银行“在线客服”咨询(网址: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Ⅳ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以成都市为例)
一手房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公积金贷款参贷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公积金贷款买房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有效的担保证明;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