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您好,离婚了房子有贷款没过户,贷款人是我,前夫不按时缴纳贷款,老是逾期交款,请问我应该是怎么办谢谢
到最后还是影响到你的征信记录,要协商解决,不行就去银行申请贷款主体变更
㈡ 离婚过后,房子一直没过户,房子主贷人也是我,房子还给了男方,男方还经常逾期,该怎么办
房子既然给了男方,男方逾期不还的结果就是你被起诉,还是不还贷的话银行申请法院拍卖房子偿还贷款和违约金以及律师费用。既然房子是男方住,你就告诉他,如果银行起诉,大不了你就征信不良,撕破脸皮让法院拍卖房子的话男方一毛钱也拿不到,房子也没了,他损失更大些。如果他还是逾期不还,你也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他还贷或者把房子还给你,你可以卖掉还贷也可以继续还贷租出去。
㈢ 离婚后房子有贷款,无法过户怎么办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2、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㈣ 协议离婚后房产没有过户,一方由于债务,房产已经过户给他人 过户是否有效
物权没有可能了,现在的房主如果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就是“善意第三人”。
现在就只剩下和前夫的债权了。如楼下所说,离婚析产当时就应该增加上女方的名字。现在没辙了,债权说有就有,说还不上也没辙。
㈤ 房产归女方,因房贷未还清,一直未过户,男方仍为共有人。离婚后男方欠债,房子被查封,女方怎样处理
这个你可以去起诉他 因为不合理的 凭啥房子都已经过户给你了 就因为男方欠债 房子就被查封 没有你的份了
㈥ 离婚房子有贷款,不能过户,对没有房子的一方再买房有影响吗
如果离婚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原房产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无房一方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㈦ 离婚后房子给了女方,因为贷款没有还清没有过户,男方再欠钱,法院可以拍卖该房子吗
首先房子去当地建委(房管所)过户到自己名下,去拿着法院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子女证明。解决了房子解决房贷,拿着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上边必须有房产归属,未成年子女归属,没有的忽略)银行催款单或者证明,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切前提是你说的都是真实的!
㈧ 如果离婚按揭房归一方所有没有过户,另一方欠款无法还款法院可以拍卖房子吗
如果房产所有权人是男女双方其中一个单独所有,那么法院只可执行被告;如果是共有财产,可以执行,如何进行分割,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