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部分的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公积金和商贷的年限可以不同。
公积金和商贷一起贷款属于组合贷款,他们之间的利息互不相同,彼此之间各不影响。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优势
1、方便程度,办理时间等上差不多。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商业贷款的优势是受限条件少、还款形式多样。商业贷款对于贷款人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限制,只要首付达到银行要求的比例,具有良好的信用额度即可申请贷款,申请程序相对简单。
❷ 组合贷中,公积金和商贷的还款年限必须一致吗可以商贷30年,公积金贷10年吗
你好。
1、需要一致。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
2、组合贷款,每年能提取公积金的限额,是上年已还商贷+公积金贷总额。
❸ 组合贷款两个按揭的时间可以不一样吗
组合贷款两个按揭的时间不可以不一样。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3)苏州组合贷款年限可以不一致吗扩展阅读: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组合贷款
❹ 组合贷公积金和商贷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组合贷款里,公积金贷和商贷的贷款年限是不能不一样的,不仅贷款年限相同,还款日期也都是相同的。
不过公积金贷和商贷各自执行不同的利率(公积金贷执行的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商贷则是以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同时也是分开还款的,此方面互不影响(但可以去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一起用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冲抵贷款)。
拓展资料: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贷款组合是银行在有限贷款总额的约束下,将款项贷给两个以上债务人,以分散信用风险的方法。由于行业特征和商业周期等宏观因素,以及企业间商业活动关联性等微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贷款组合中的违约依赖表现为周期相关性和风险蔓延性。违约依赖性越高,贷款组合的潜在风险损失越大。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❺ 苏州买房贷款选组合贷款规定注意几点!
买房时,大多数购房者会将重心放在看房、选房上,原以为经过货比三家、楼层挑选、户型分析等多重筛选之后,就能够顺理成章地交钱拿房,殊不知,在这临门一脚中依然存在着许多“弯弯绕”,比如,买房贷款、贷款选用哪种类型?倘若没提前摸清其中的门道,则有可能劳力伤神又花了许多冤枉钱。
1、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年限和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不一致。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部分提前还款或全部提前还款,手续直接在贷款银行办理,不要缴违约金和手续费。
3、根据相关规定,2011年7月1日起夫妻一方在苏州园区工作并参照市区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参加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员工和缴纳园区住房公积金的乙类员工)、另一方在市区(含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按双方月缴存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选择其中一方的缴存所在地办理贷款。
有关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规定请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如果您在市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需提供园区公积金中心开具并盖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资格证明》。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手续费。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
1)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2)有价证券(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
3)借款人名下或他人名下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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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组合贷款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您好,可以不一样的。根据各商业银行的规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别按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执行。
因此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❼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可以分不同年限吗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是不可以分不同年限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规则调整剩余期限的利率。
第十三条组合贷款按照等额本息或等本递减设定还款方式,逐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其中,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应相同,月还款额分别以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系统的计算结果为准。
(7)苏州组合贷款年限可以不一致吗扩展阅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借款人应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并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借据和委托还款协议,授权受托银行于每月还款日划转应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有关组合贷款的申请材料。材料项目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相同,除提供4份购房合同外,其它材料每项提供3份,具体以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组合贷款通过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后,双方约定放款日期,担保公司于放款日前出具贷款担 保证书(正本)。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于约定日期同日发放贷款。
❽ 组合贷款中贷款年限问题
组合贷款的商贷的年限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年限必须是一致的。不可以公积金的贷20年,商贷30年的。
并且组合贷是同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即认房又认贷,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严格的标准执行。
❾ 组合贷款里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答案是不可以。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商业贷款期限相同。
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会要求二者的期限需要一致,是因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年限届满,借款人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这样银行就不知怎么处理抵押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