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补办。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补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Ⅱ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后果严重吗
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都丢了,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1、因为就算是别人捡到合同拿到房管局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因为是一套房屋只有一个产权,如果要求更名过户也必须要有当事人即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
2、买卖合同只是对双方的购房起一个约定约束作用,产权证都办下来了,它的作用基本就结束了.
(2)银行买车贷款合同丢了扩展阅读
解决方法如下: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Ⅲ 银行把我的贷款合同弄丢了
如果银行把你的贷款合同弄丢了,银行是负责任的,所以他会给你补办一个贷款合同的。
Ⅳ 贷款买车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会不会有影响
如果是担保公司得话要复印件
合同都是一式三份的
银行一份
你一份
担保公司一份
这个没多大影响
只要你正常还款就行了
还清贷款后银行会给你寄登记证书
结清证明和结清手续
你去车管所解压就可以了
费用大概80块钱
Ⅳ 我在4s店贷款买车的贷款合同丢了,有事吗
汽车贷款合同丢失,一般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贷款经办行申请复印合同。因各地办理贷款业务的要求有所差异建议详询当地贷款经办行。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7-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Ⅵ 银行的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银行贷款合同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去银行补办;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才能再次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Ⅶ 银行把我的按揭贷款合同丢了,我要怎么办
银行自己会解决的;
贷款合同,有许多审批文件的,银行会有相关档案的;
这个事情,不需要自己去关心的,自己按贷款合同还款就是了;
Ⅷ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1、可以携带身份证去银行补办;2、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3、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才能再次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