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绿本,可以用车辆抵押贷款吗
不知道楼主说没有绿本是什么概念????首先,,车子谁的?你本人还是他人?绿本没有,遗失了,可以补办,,如果绿本做了抵押登记的,备案的,在不在你手上都无所谓了,你没法抵押,,,,,,如果车子属于你,你可以补办后直接去找担保公司抵押贷款,,,目前银行不可以直接登记抵押,需要有个评估公司,给出报告,至于评估费什么的,看银行谈还是你自己谈,,说实话,车子抵押贷款的,估计你不会很满意的,车会贬值的,,,,,,如果是不动产的,估计银行还是比较愿意的,保值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 贷款买车没有绿本怎么办
你可以先贷款把车买了,之后再考绿本,买车不需要用到你的绿本
3. 贷款车没有绿本能不能办道路运营许可证
贷款车没有绿本不能办道路运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换证。
办理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资料
A.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B.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4. 为什么有人说贷款购买的车如果没有取回绿本,汽车就不属于自己
目前贷款买车主要分为两种,分别是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如果是信用贷款的话,手续方面较为简单,只需要拿着你的相关材料去拿回属于自己的绿本即可,但抵押贷款就会多出很多程序,因为贷款的时候,
其实很多人都容易忽略这一点,以为拿到了绿本,车子就完全属于自己了,但最后的第一受益人却不是自己,到时候只能自己吃亏。此外,当这些手续都办完了之后,最好把你之前还款的银行卡注销掉,这样可以防止出现任何金融方面的纠纷,也不会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还有一点就是,贷款的车上都装有GPS,既然车贷还清了,也没必要被他们追踪了,因此要及时去维修点把GPS拆除。
5. 检车处要车辆登记证书但是车是贷款车没有绿本怎么办
如果是没有绿本的话,建议及时还款,还款后去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就可以了。
6. 车辆没有绿本可以贷款吗
可以,用车贷款有押车贷款,押证不押车贷款,信用车贷等贷款,你的车应该是按揭车,可以在当地做信用车贷,押车贷款!
7. 贷款购车的是不是都没有绿本(机动车登记
一般而言,是会抵押在贷款机构。
抵押贷款贷款流程:
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