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管公积金贷款年限
年限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农行网点工作人员
㈡ 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高额度120万元内,综合考虑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一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大致可按照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估算,如缴存时间已超过5年,或配偶也在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会有一定的上浮。自2015年2月9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30年,贷款期限长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应低于房屋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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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公积金贷款年限跟月缴存额有关系吗
您好
公积金贷款限额不仅要看你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和你的缴费基数、贷款年限有关,你可以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深圳的规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14倍,且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具体规定如下: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3.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4.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
5.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6.房产套数认定 :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成员名下房产套数最多者为计算基础;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㈣ 国管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到多少
国管公积金最低能贷多少?这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想要贷款还得注意以下情况不能贷款。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新规中,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通常来说,职工用国管公积金缴存买房时,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职工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在此次新规前,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此前余额划 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最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 最低限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提至70万元。
首套贷款结清可再次申请
此前,国管公积金申请二套房贷款,需首套结清后满5年,方可继续申请贷款。而新规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规指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外地缴存可在京贷款买房
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部分调动工作的职工。今年9月,住建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也首次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新规意味着北京户籍职工在本地买房可全面使用外地缴存公积金。
同时,对于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京外异地购房,也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向资金中心提出申请。
据悉,资金中心将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中心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醒信用卡2年6次逾期不予贷款
需注意的是,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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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国管公积金缴存额影响贷款年限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不会直接影响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期限按以下两项的最低值计算。
(一)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㈥ 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工作年限有关吗2016
无关。规定为:
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两年内商品房无需评估);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付款额度的80%(此条仅适用于份额共有);
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此条仅适用于商转公);
7.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当期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各个地方有差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权衡以上因素,针对每一户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需求,进行综合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