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是否能扣划按揭住房贷款保证金
可以。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②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保证金可否扣划
人住房按揭贷款保证金一般是不可以扣划。
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
1、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2、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3、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
③ 按揭保证金的冻结怎么回事 冻结怎么处理
按揭保证金的冻结原因在于法院有时认为该保证金担保不属于动产质押。银行在按揭贷款的风险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被法院冻结,对目前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保证金质押方式予以认可并规范其操作形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业主应坚决抵制开发商的要求购房者交按揭贷款保证金的行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 住房在按揭期间法院可进行冻结吗
按揭保证金的冻结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业主应坚决抵制开发商的要求购房者交按揭贷款保证金的行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揭贷款保证金是什么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按揭贷款保证金的意义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了第二还款来源,对于维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开发商在按揭贷款中的风险“按揭”犹如一把双刃剑,虽然为开发商回流资金提供了...按揭保证金的冻结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业主应坚决抵制开发商的要求购房者交按揭贷款保证金的行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揭贷款保证金是什么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按揭贷款保证金的意义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了第二还款来源,对于维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开发商在按揭贷款中的风险“按揭”犹如一把双刃剑,虽然为开发商回流资金提供了一臂之力,但是其中的风险也已经点点滴滴渗透于开发商的房屋销售过程中。在购房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因为各种复杂的情况,银行随时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因而引发的各方风险也会接踵而至。银行在按揭贷款的风险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被法院冻结、扣划的情形时有发生,原因在于法院有时认为该保证金担保不属于动产质押,不能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亦即银行并无优先受偿权。风险最小化的建议双方风险最小的最好办法还是双方都有防范法律意识,采用有效措施完善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使风险完全掌控在自身的视野范围内,进而将风险降至最小化。完全避免风险或者置之不理的态度都是不正确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有必要对金钱动产质押的设定方式做更进一步的解释,对目前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保证金质押方式予以认可并规范其操作形式。
⑤ 被执行人的贷款保证金账户法院可否冻结扣划
如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已特定化,专用于贷款质押担保,构成动产质押,法院不能执行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不能扣划该类账户的资金;如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没有特定化,没有构成动产质押,法院就可以执行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为明确金钱是否可作为质物进行质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这是保证金质押的明确法律依据。
(5)车辆按揭贷款保证金能冻结扣划吗扩展阅读:
贷款保证金等账户资金可以作为质押。但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出质人和质权人有将该账户用于质押的合意,出质人不论是债务人或者其他第三人同意在发生债务不能如期清偿时,可以特定账户的资金优先偿还给质权人的债权,且合意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
第二,该账户的资金应由质权人进行掌控、支配,非由出质人进行掌控,如果仅设立了该账户,或者仅有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协议约定,但没有将特定保证金账户的资金转移给质权人占有,则该保证金账户资金不构成质押,法院可以依法扣划用于实现其他案件的执行。
第三,贷款保证金的账户需要“特定化”。这是一个容易发生争议较大的问题,也是实践中不容易把握的问题。
⑥ 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法院有权扣划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吗
看具体什么情况,一般破产清算时工资是第一清偿对象。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⑦ 有贷款保证金,法院执行时能不能强制执行扣
关键看保证金有无办理质押手续,如果银行要求贷款者将保证金质押,则不能强制执行;如果银行只是要求贷款者存一笔钱作为保证金,未办理质押手续,则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
“贷款保证金”,是银行为了让贷款人能够及时还贷,保证贷款不受损失,而采用的一种方法。
在实际业务发生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采用两种方式交纳贷款保证金,一是在贷款之前就按照,将要贷款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二是在款贷出以后,在贷出的款项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第一种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担保公司)已经还清了银行贷款,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扣该款项;如果被执行人(担保公司)没有还清银行贷款,那么对于该款项,法院可以查询、冻结但不能划扣。
第二种情况下,该款项很显然属于银行贷款的一部分,被执行人(担保公司)没有还清银行贷款那么法院可以查询,但无法冻结也不能划扣;如果被执行人(担保公司)还清银行贷款,那么“贷款保证金”这笔钱就不存在了。